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开垦款地荒山,是谁开垦就归谁吗,法律怎么说?

开垦款地荒山,是谁开垦就归谁吗,法律怎么说?

  一、开垦款地荒山,是谁开垦就归谁吗,法律怎么说?

  依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合法开垦的荒地、荒山使用权一般是归开垦者所有的,国家法律对开垦者的利益是进行保护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三十八条国家鼓励单位和个人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防止水土流失和土地荒漠化的前提下,开发未利用的土地;适宜开发为农用地的,应当优先开发成农用地。

  国家依法保护开发者的合法权益。

  第三十九条开垦未利用的土地,必须经过科学论证和评估,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可开垦的区域内,经依法批准后进行。禁止毁坏森林、草原开垦耕地,禁止围湖造田和侵占江河滩地。

  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破坏生态环境开垦、围垦的土地,有计划有步骤地退耕还林、还牧、还湖。

  第四十条开发未确定使用权的国有荒山、荒地、荒滩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确定给开发单位或者个人长期使用。

  二、征地工作程序

  1、告知征地情况。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告知后,凡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拟征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2、确认征地调查结果。国土资源部门会同交通、林业部门,对拟征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进行调查,调查结果应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各市动迁办公室共同确认。

  3、组织征地听证。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国土资源部门应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对拟征土地的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当事人申请听证的,应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规定的程序和有关要求组织听证。

  4、签订征地补偿协议。国土资源部门要按照本方案制定的补偿标准,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个人签订征地补偿协议,并将协议作为征地报件必备件附征地卷一同上报。

  5、公开征地批准事项。经依法批准征收的土地,除涉及国家保密规定等特殊情况外,省国土资源厅通过媒体向社会公示征地批准事项。县(市)国土资源部门应按照《征用土地公告办法》规定,在被征地所在村、组公告征地批准事项。

  6、支付征地补偿安置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经市、县政府批准后应按法律规定的时限向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按时支付征地补偿安置费用。当地国土资源部门要协同农业、民政等有关部门对被征地集体组织内部征地补偿安置费用的分配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湖北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内容是什么?
      湖北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内容是什么? 湖北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内容是什么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本着依法、自愿...


·农村宅基地继承花钱吗
      在我国广大农村,土地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属于集体土地的一部分,很多农民都疑惑农村宅基地是否可以继承,有些农民甚至考虑宅基地继承的费用问题。对于农村宅基地继承花钱吗的问题,我们有必要先搞清楚农村宅基是否可以继承,这是前提条件。 一、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是否可以继承 宅基地所有权属于...


·土地使用权作为质押标有哪些法律依据?
      土地使用权作为质押标有哪些法律依据?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有许多人需要资金周转来工厂,开公司等活动。但金钱的主要来源是通过银行贷款或抵押的方式来获得的,有的人手中拥有土地的使用权,可以进行相关服务么。下面我们就带你了解一下土地使用权作为质押标有哪些法律依据,为您详细解答。 所...


·司法鉴定人法律地位是怎样的?
      在许多刑事案件和刑事诉讼中,司法鉴定人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他们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或者借助高超的科学技术对于许多与刑事案件诉讼相关的内容进行鉴定,以帮助司法部门更好地判定案件性质并对其进行正确的处理。许多民众还不太了解司法鉴定人这一群体具体的一些发展情况,下面我们就为您对司法鉴定...


·太原市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太原市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现在全国各地都在大力推进城镇化建设,太原市也是如此。很多太原市郊的农田被政府征用,用来进行基础设施建设。政府会对失去土地的农民发放一笔补偿,关于征地补偿的纠纷也经常发生,其实补偿款的发放是有一定标准的。那么太原市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下面我们给您具体讲一件...


·对于划拔地有土地使用证吗?
      对于划拔地有土地使用证吗?有土地使用证,土地使用权划拨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土地使用权不能进行...


·郑州市最新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作为河南省的省会城市,郑州市已经被国家定义为国家级城市,郑州市也因此得到了进一步发展的良机,城市化进程的步伐进一步加大加快,目前来看郑州扩大发展的趋势明显,当然为了高水平发展的需要,就要实行征地,那么郑州市最新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呢?本站我们为你详细解答。为了加快城市建设步伐,保护...


·铁路征地拆迁费标准是什么
      铁路征地拆迁费标准是什么 一、铁路征地拆迁费标准 规划中的铁路外沿线三十米之内为铁路建设永久性用地,土地不可能返还了。而此外的施工用地则是在施工结束后要归还给农民恢复使用的,这属于临时用地。 永久性的征地,与临时用地的补偿标准当然是不可能一样了。永久性征用土地适用《土地管理法》...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商品房土地使用证能贷款吗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商品房土地使用证能贷款吗?土地使用证是一种能够证明自己对土地享有使用的权利,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很多人购买房屋是需要进行贷款的,因此大多数人对于商品房土地使用证能否贷款是比较困惑的,比如说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商品房土地使用证能贷款吗?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


·征地补偿拿不到找谁有用
      找法院起诉有用。征地补偿拿不到,可以通过法院起诉解决。《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


·中药材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中药材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中药材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