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一、地产公司一房多卖是否可能构成犯罪?

一、地产公司一房多卖是否可能构成犯罪?

地产公司一房多卖是可能构成犯罪的,在司法实务当中,“一房多卖”是一种并不少见的行为,尤其是在房价快速上涨的时候,我们遇到过很多卖方违约或者一房二卖甚至多卖的情况。这种情况下,违约方将多收的一份钱退回,再支付违约金,事情就可以得到妥善的处理,但是有时候,一房二卖是有可能触犯刑法要坐牢的,因为这一行为是有可能涉嫌合同诈骗罪。

一房二卖的情况比较多,但不是所有情况下的一房二卖都会追究刑事责任。能够构成犯罪的前提是,房主在二卖房屋时,对他人的购房款产生了非法占有的目的。

如果房主只是因为房价上涨,不想再按照之前的合同出售房屋,于是赶紧把房子卖给另一方并抓紧过户。这种情况下,只要卖方不想要侵吞收到手里的购房款,主动将购房款退回,并支付违约金,那么其卖房的主观目的是为了避免因房价上涨导致的房屋贱卖的损失,并不是为了非法占有他人购房款,那么这种行为就仅仅是民事上的欺诈或者说是违约行为。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就不会构成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刑法第224条的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一房二卖”中行为人构成合同诈骗罪,依然要满足诈骗犯罪的基本构造,即行为人实施欺骗行为——对方(受骗人)产生错误认识——对方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财产——行为人或第三者处分财产——被害人遭受财产损害。

因此,要认定“一房二卖”的行为人构成犯罪,必须同时满足三个条件:出卖人具有非法占有购房款的主观目的,购房者存在认识错误;出卖人实际取得购房款。

构罪形式

1、出卖者非房屋实际产权人,与他人签订合同,收取购房款的;

2、出卖人伪造房屋权属凭证,与他人签订合同,收取购房款的;

3、出卖者已将房屋实际出售过户给他人,又与他人签订合同,收取购房款的;

4、出卖者与他人签订合同后,不履行房屋交付和过户义务,逃匿和拒不退还购房款的;

5、出卖人明知没有还款能力,将房屋重复抵押或出售,获取贷款或者购房款的。

二、以下情形不属于犯罪

下列“一房二卖”应当作为民事纠纷,不应当认定为犯罪:

1、出卖人作为实际房屋所有人,与他人签订多份合同,将房屋选择过户给一人,对其他人承担违约责任或者退还房款的;

2、出卖人虽未将房屋过户登记给买受人,但已实际交付买受人,且不影响买受人实际使用的;

3、名为房屋买卖,实为以房抵债的。

在日常生活当中,我们经常可以看到有一些房地产公司进行一些违法的行为,比如说一个房屋卖给多个人,这是有可能触犯到合同诈骗罪的当然有一些情形之下,仅仅是应当作为民事方面的纠纷,而不能够作为刑事责任方面的犯罪罪名处理。

·小产权房有土地使用证吗?
      小产权房有土地使用证吗?小产权房不论是哪一年的,都会有土地证,但是土地证的权属是集体的,虽然有可能在某个人的手里,但是法定不归某个人,也不能分给每一户去登记一个单独的土地证,只能是集体所有,也会归属集体保管,权属归属集体,所有权也归属集体所有,这是什么意思呢?假如,某一块地是某个...


·商品房业主土地使用权的相关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商品房业主土地使用权的相关法律规定是怎样的?您都知道的是,商品房的买卖活动是经常发生的。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如果购买了一套商品房,也就是意味着拥有了商品房的所有权,但是许多人想要知道的是商品房业主土地使用权的相关法律规定是怎样的?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


·昆明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昆明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征地补偿的标准,由各地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并公告。征地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具体由当地政府制定并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具体标准以当地政府的公告通知为准。《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国家征收...


·烟台土地使用权契税是多少?
      烟台土地使用权契税是多少? 一、烟台土地使用权契税是多少? 90平方米以下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减按1%税率征收契税,90平方米(含)以上普通住宅1.5%,超过144平米(含)调整为1.5%,非居住用房仍为3%。通常契税跟着首付款一起缴,开发商代收。交纳相关费...


·如何起草一份征地拆迁协议
      如何起草一份征地拆迁协议 征地拆迁协议 甲方:××高速公路项目经理部 乙方: 工程全长 公里,在 区(县)境内长 公里,涉及 、 等村镇和单位。 根据工程建设需要,进行相关征地拆迁工作。 文件作为征地拆迁工作的依据。 征地放线工作已经完成,甲乙双方已对工程现场进行了实地勘察,...


·中华人民共和国《征地拆迁补偿暂行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征地拆迁补偿暂行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征地拆迁补偿暂行条例》 随着我国拆迁建设活动的大力开展,全国各地因为拆迁补偿而引发的冲突事件层出不穷?而之前网上盛传我国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征地拆迁补偿暂行条例》为标准来补偿被征地人,国务院是否颁布了该项条例呢?我们在...


·耕地占用税是如何计算的?
      耕地占用税是如何计算的?耕地是农民取得农业收入最重要的物质资料,而有些农民并不在耕地上面种植农作物,却用来修建厂房等。如果这样做的话,农民要依法缴纳耕地占用税。这项税就是为了保护我国耕地资源而征收的,按照每平米收取。那么耕地占用税是如何计算的?下面我们一起看看我们的这篇文章吧。 ...


·场地租赁合同怎么写?
      如果我们手头有闲置的场地,可以通过出租的方式获取租金收益,发挥闲置场地的效益。为了维护自身利益,我们应该掌握签署场地租赁合同的相关知识,那么场地租赁合同怎么写?下面我们结合一篇范文来给我们做个具体介绍。 场地租赁合同 承租方(甲方): 出租方(乙方): 根据《民法典》(2...


·对征地安置补偿方案有异议的救济途径
      对征地安置补偿方案有异议的救济途径有哪些如果被征收人对征地安置、补偿方案有异议,可以在不同的阶段采取不同的方式维护权益。1、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阶段,被征收人或者其他权利人对方案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发表意见,还可以要求举行听证会。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研究上述意...


·哪些是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
      哪些是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 一、哪些是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包括:具有生产经营性质的农村建设用地,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兴办企业或者与其他单位、个人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形式共同举办企业、商业所使用的农村集体建设用...


·江苏农村拆迁征地补偿怎么提高?有什么办法吗?
      江苏农村拆迁征地补偿怎么提高?有什么办法吗? 一、农村土地征收赔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构成 1、土地补偿费 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2、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 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