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合同强制性规定违约金的规定是什么?

合同强制性规定违约金的规定是什么?合同强制性规定违约金的规定是在原来的合同当中,是可以对于相关违约方面的责任赔偿做出一个约定的,如果说约定的这个金额高于实际上损失的话,那么法律会作为一个调整,因为毕竟对于合同方面的赔偿只需要弥补损失即可。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对于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或者违约金计算方法所计算出的违约金过高或者过低的,在具体司法实践中如何处理,应当按照以下原则处理:1、当事人没有提出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计算标准过高或者过低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合同约定的标准计算违约金。人民法院在当事人未提出要求调减或者调增违约金的情况下,不得主动对约定违约金标准进行调整。当然在违约金数额明显高于非违约方的实际损失时,法官可以对当事人进行必要的释明,由当事人决定是否提出相应的主张。2、当事人提出合同违约金或者计算标准过高或者过低的可由当事人之间进行协商,如果达不成新的协议法院可以参照同类案件违约金的中等标准予以核定,无法确定上述标准的,可以按照非违约方因违约行为所造成的损失为参照,但是违约金本身一般是损害赔偿额的预定,非违约方在诉讼中无需证明损害事实,对于因违约所造正的实际损失应当由请求减少违约金的违约一方当事人负举证证明的责任。在判断约定的违约金是否过分高于造成的实际损失以及在决定减少的具体幅度时,要将违约金与实际损失之间的差额作为重要的考量因素,同时还应当考虑债权人的其他合法权益,比如寻找替代交易的难易程度、是否信赖该合同依约履行而签订了连环合同、当害人之间的交涉能力是否平等、是否使用了格式合同条款以及债务人是够属于故意违约等。3、如果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是概括违约金,即合同约定在一方当事人部分不履行、不完全履行与完全不履行合同时的违约金数额是同一数额,而一方当事人出现部分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的违约行为时,违约方提出约定违约金过高时,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关于人民法院调整违约金数额的规定对违约金进行调整,此时调整违约金的依据是合同法关于法院调整违约金权利的规定,而不是基于合同已经部分履行的比例来计算扣减违约金。此时对违约金的调整方法与标准依然是很据违约方的违约行为给违约方所造成的损失来相比较而确定的。因为违约金是为担保债务的履行而设定的,但不是根据履行的数额来确定的,违约金的数额不能根据已经履行的比例来进行扣减,否则是根本不符合违约金的性质的,但是已经履行的事实可以表明,非违约方的损失并不是太大,而可以据此适当减少违约金的数额。以上其实都是法官在具体案件的审理过程中使用自由裁量权的体现。二、逾期付款违约金的确定规范《合同法》实施前订立的合同,逾期付款违约金的性质属于法定违约金的范畴,应当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法施【1999】8号《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应当按照何种标准计算问题的批复》和法施【2000】34号《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应当按照何种标准计算问题的批复》规定确定,即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银行逾期贷款利率计算。《合同法》实施后订立的合同,逾期付款违约金的性质则属于约定违约金的范畴,当事人约定了逾期付款违约金的,无论是否与逾期贷款利率的标准一致的,原则上均应按照当事人的约定计算确定的违约金,除非另一方当事人依据《合同法》第114条的规定请求对违约金进行调整。当事人未在合同中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的,不支持当事人要求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的诉讼请求。在当代社会,我们国家关于合同方面的一些规定是比较严格的,比如说如果对方当事人没有按照合同当中规定的主要义务来进行履行的话,就需要承担一个违约金,但是这种违约金的话,也有可能由法律来进行调整,前提是过高。


·合同违约起诉书范本是怎么样的
      合同违约起诉书范本是怎么样的合同违约起诉书范本是怎么样的 原告:___,女,___年___月___日出生,汉族,无业,住___,身份证号码___. 被告:___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住所地___,实际经营地___(邮编___),注册号___,联系电话___. 法定代表人___,系公...


·合同履行的原则诚实信用规定是什么?
      合同履行的原则诚实信用规定是什么?合同履行的原则诚实信用规定是包括适当履行原则和协助履行原则。合同履行中的诚实信用原则具体来说,包括了适当履行原则和协作履行原则。协作履行原则,是指当事人不仅适当履行自己的合同债务,而且应协助对方当事人履行债务的履行原则。根据《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


·一般订立的合同从何时成立
      一般订立的合同从何时成立1、一般规定。《民法典》第四百八十三条规定: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据此,合同于承诺生效时成立。2、合同书形式的合同成立时间。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但并未签字盖...


·股权收购法律服务合同范本是怎么样的?
      股权收购法律服务合同范本是怎么样的? 一、股权收购法律服务合同范本是怎么样的? ××公司股权转让事项 专项法律服务合同 甲方:××公司 乙方:××律师事务所 地址:×× 电话:×× 甲方因转让公司股权的需要,特聘请乙方律师为该股权转让事项提供专项法律服务,以维护甲...


·合同到期优先续租权是否存在
      合同到期优先续租权是否存在?一、《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上没有租赁期满后的优先续租权概念,只规定有租赁期之内的优先购买权。二、优先续租权常见于租赁合同中双方的自由约定,如有相应的条款约定,租赁期届满时,承租人可以按约定提出继续租赁的主张。三、合同到期后,出租人应保...


·股东代表诉讼撤销合同的民事纠纷审理时间是多久
      股东代表诉讼撤销合同的民事纠纷审理时间是多久?一般是六个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


·客运合同违约赔偿范围是怎样的
      客运合同违约赔偿范围是怎样的 一、客运合同违约赔偿范围 可依据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由交通部门或法院来确定赔偿,或者是双方当事人自行约定。 乘客客运依据《民法典》第八百二十三条的规定要求承运人承担违约的人身损害赔偿责任,单《民法典》对于因违约造成人身损害的损失赔偿额没有规定明确的...


·保证合同成立方式有哪些
      保证合同成立方式有哪些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担保法第13条规定:保证人与债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保证合同。 实践中保证合同成立的方式一般可分三种情形: 第一、保证人与债权人直接订立保证合同; 第二、保证人与...


·无权处分签订买卖合同有效吗
      生活中有的时候会有人在没有物品处分权的情况下对物品进行处分,这种行为一般来说是违法的,不符合规定的,但是,如果双方有签订无权处分买卖合同,并且合同有效的话,以上的行为便是合法的。那么,什么是无权处分买卖合同?无权处分买卖合同情况下有效?什么情况下受让人获得物品的所有权?接下来就由...


·pvc购销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pvc购销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pvc购销合同范本 供货方: (以下简称甲方) 需货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供需双方本着以诚为本、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法》的规定,订立合同如下: 第一条 、产品 第二条 、供货日期:从2014年4 月5 日起 20...


·合同到期可以开除人吗
      看具体情况而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用人单位在合同到期后是不可以开除劳动者的,否则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除此之外,可以开除员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