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刑诉发回重审的情形包括什么

一、刑诉发回重审的情形包括什么

发回重审是指第二审人民法院认为第一审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通过裁定的方式,撤销原判,发回第一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发回重新审判的案件包括两种案件:

1.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抗诉案件,经过审理后,认为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法院重新审判的案件。

2.第二审人民法院发现第一审人民法院审理中,有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的情形的,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案件。所谓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的情形包括:

(1)违反刑事诉讼法有关公开审判的规定的。如,案件性质不是涉及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犯罪嫌疑人也不是未满14岁的未成年人,但在一审中没有实行公开审判。据以定案证据没有当庭质证等等。

(2)违反回避制度的。合议庭组成人员中及有关人员依法应当回避而不回避的。例如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或者其他应当自行回避的人员没有回避等。

(3)剥夺或者限制了当事人的法定诉讼权利,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如某审判员在庭审中未允许被告人进行辩护或者最后陈述;未依法为盲、聋、哑、未成年人或者可能被判处死刑的被告人指定辩护律师;对当事人、辩护人关于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的申请置之不理或无理驳回;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提出民事赔偿要求未依法受理等。

(4)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的。如,不具备审判员、助理审判员或人民陪审员法定资格的人参加合议庭;实际参加法庭审理的法官与法律文书中署名的审判长、合议庭成员不一致;审判委员会在委员未过半数的情况下研究并决定案件等。

(5)其他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原审人民法院对于上述两类案件,无论原来第一审是适用简易程序还是普通程序,都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按照第一审程序进行审判。对于因为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发回重新审判的案件,原审人民法院不能将案件退回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但对于个别证据不清楚,有疑问的,合议庭可以对证据进行调查核实。检察人员认为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建议的,原审人民法院可以决定延期审理。对于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的,原审人民法院应当切实纠正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的情形。重新审判后的判决,仍然是第一审判决,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依照有关规定提出上诉。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起抗诉。人民检察院也可以提起抗诉。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案件,原审人民法院从收到发回的案件之日起,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二、相关法律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八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发现第一审人民法院的审理有下列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的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一)违反本法有关公开审判的规定的;

(二)违反回避制度的;

(三)剥夺或者限制了当事人的法定诉讼权利,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四)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的;

(五)其他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第238条中,就二审法院可以将刑事案件发回一审法院重新进行审判的情形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但是要注意,对于那种原判决的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充足的情况,既可以是在查清事实后由二审法院作出改判;同时,也可以是直接裁定撤销原一审法院作出的审判结果,直接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逮捕后宣告无罪可要求赔偿吗?
      一、逮捕后宣告无罪可要求赔偿吗?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依照本法的规定应当给予国家赔偿的,作出拘留决定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的,作出批准逮捕决定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再审改判无罪的,作出原生效判决的人民法院为赔偿义务机关。二审...


·刑诉法关于回避的规定是什么?
      刑事回避是指有可能影响到案件审理的人,不能参与案件调查审理的一种刑事诉讼制度。刑诉法中关于刑事回避也拥有一定的规定。那么,刑诉法关于回避的规定是什么?刑事回避的适用人员又是什么?我们将在本文中进行详细的解答。 一、刑诉法关于回避的规定是什么? 1、申请回避的期限。根据回避制度的...


·把人撞了多久才负刑事责任
      把人撞了多久才负刑事责任 跟时间无关。交通事故追究刑事责任有两个条件,一是要承担主要责任或者全部责任,二是受害人属于来重伤或者死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源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未满14周岁犯盗窃罪该如何处理
      一、未满14周岁犯盗窃罪该如何处理未满14岁不承担任何刑事责任,只能由当地公安机关、政府、监护人说服教育。已满14周岁未满18周岁。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可以成为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犯罪主体,年满16周岁可以成为任何罪的犯罪...


·行政拘留最长一般多久时间
      行政拘留最长一般多久行政拘留指将违反治安管理的人关在公安机关拘留所内,在我国行政拘留一般不超过十五天。如果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别决定,合并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二十日。二、行政拘留相关法律依据是什么中国原《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就规定了行政拘留,《治安管...


·盗窃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盗窃罪一直都是重点打击的刑事犯罪,刑罚一直随着犯罪形态的变化而改变。而对于生活中的一些小偷小摸行为,之所以不能以盗窃罪定罪处罚,是因为不满足规定的盗窃罪的立案标准。那具体来说,法律中规定的盗窃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呢?详细内容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盗窃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公安...


·司机醉驾会被判死刑吗
      一、司机醉驾会被判死刑吗根据《刑法》规定,醉驾后被追究刑事责任,一般涉及3个不同的罪名:分别是危险驾驶罪、交通肇事罪、以危险的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量刑依次加重。醉酒驾驶机动车和在城区飙车,是人们深恶痛绝的两大“马路杀手”。刑法修正案(八)对此作出了回应,醉驾、飙车等危险驾驶行为正...


·服刑人员能买保险吗
      一、服刑人员能买保险吗服刑人员商业保险可以享受保险理赔,社保会有限制。  《关于退休人员被判刑后有关养老保险待遇问题的复函》规定:“退休人员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及以上刑罚或被劳动教养的,服刑或劳动教养期间停发基本养老金,服刑或劳动教养期满后可以按服刑或劳动教养的标准继续发给基本养...


·走私普通货物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若行为人走私的不是特殊的物品,如文物、毒品等等,就不会构成特殊的走私罪,不过此时有可能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罪,这也是要被追究刑事责任的。那法律中规定的走私普通货物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刑法》第153条、第157条规定,个人犯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偷逃...


·强奸罪证据不充分怎么处理
      强奸罪证据不充分也可以叫做证据不足,这是在诉讼过程中经常出现的一种情况。而此时刑事案件已经起诉到了法院,那强奸罪证据不充分怎么处理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一、强奸罪证据不充分怎么处理强奸罪因证据不足,如果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后,再次送检察院,检察院审查后可以确定起诉或...


·绑架罪与敲诈勒索罪的不同有几点
      绑架罪与敲诈勒索罪的不同有几点 一、绑架罪与敲诈勒索罪的不同有几点 1、实现勒索的方式不同。 一般而言,敲诈勒索罪是对被勒索人本人实施威胁或要挟方法(通常利用自己掌握的对受害人不利的所谓把柄),迫使其给付数额较大的财物或财产性利益;而绑架罪,则是通过劫持被绑架人,控制被绑架...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