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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减少注册资本怎么办理?

有限公司减少注册资本怎么办理?有限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办理是必须由公司内部的股东会决议所作出,然后通知债权人,并且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在报纸上来进行一个公告,当然还需要像国家所规定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来进行备案,需要带一些登记备案的申请书等等。《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应当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请变更登记,并应当提交公司在报纸上登载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公告的有关证明和公司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第十五条规定“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当符合《公司法》规定的程序,减少后的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数额应当达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并经验资机构验资。公司全体股东或者发起人足额缴纳出资和缴纳股款后,公司申请减少注册资本,应当同时办理减少实收资本变更登记”。二、减少注册资本应该做的工作及程序: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当做以下工作:1、股东会决定。2、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3、自股东会决定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4、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5、对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进行验资。6、收集公司在报纸上登载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公告的有关证明,起草公司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7、根据其它相关规定,减少注册资本涉及公司章程的修改,应当修改公司章程。8、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请变更登记。9、全体股东足额缴纳出资后,公司申请减少注册资本,应当同时办理减少实收资本变更登记。在当代的社会注册资本如果要进行减少的话,是非常麻烦的一个事项,因为并不是像当事人所想的那样,可以在公司内部自我的进行决定,还需要向有关的部门来进行备案审批等等,一般情况下肯定是先由公司内部来开一个股东大会表决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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