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一般哪些情况不授予专利权

一般哪些情况不授予专利权

一、哪些情况不授予专利权

按照专利法规定,一项发明创造只要具备了取得专利的实质条件,就可以获得专利权。但是,为了保护国家、社会和公众的利益,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我国专利法根据专利保护的特点和我国经济、技术发展状况,对一些主题作了不能取得专利权的例外规定。我国专利法规定,不授予专利权的有以下各项:

1、科学发现。科学发现是对自然规律和有助于说明自然规律的自然现象的特性提出的前所未有的科学认识。但是,科学发现仅仅是对自然规律的认识,而不是利用自然规律所作出的发明创造,它不能直接应用于生产实践,不具备工业上的实用性,因此不授予专利权。

2、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智力活动是指人的思维活动,它源于人的思维,经过推理、分析和判断产生出抽象的结果或者必须经过人的思维运动作为媒介才能间接地作用于自然产生结果。它仅仅是指导人们对其表达的信息进行思维、识别、判断和记忆,而不需要采用技术手段或者遵守自然法则,不具备技术的特点,因此不能授予专利权。

3、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是指以有生命的人或者动物为直接实施对象,对之进行识别、确定或消除病因或病灶的过程。考虑到医生天职就是救死扶伤,在诊断和治疗疾病的过程中,医生理应有选择各种方法的自由;另一方面,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是直接以有生命的人体或动物体为实施对象,无法在产业上利用,不具备实用性,不属于专利法意义上的发明创造,因而这类方法不能被授予专利权。

4、动物和植物品种。动物和植物品种指的是动物和植物品种本身,不包含生产动物和植物品种的方法。这里所说的生产方法是指非生物学的方法,不包括生产动物和植物主要是生物学的方法。一种方法是否属于“主要是生物学的方法”,取决于在该方法中人工技术的介入程度,如果人工技术的介入对该方法所要达到的目的或效果起了主要的控制作用或决定性作用,则这种方法不属于“主要是生物学的方法”,可以授予专利权。

5、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由于可以用于军事目的,出于国家重大利益的考虑,专利法规定不授予专利权。需要指出的是,不仅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不能获得专利保护,而且原子核变换方法本身也不能获得专利保护。

二、授予专利权的条件

根据我国专利法的规定,授予发明、实用新型专利权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

1、新颖性是指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或者在国内外公开使用过,或者以其他方式在公众中演示过,并为公众所知晓,同时也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由他人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在申请日以前六个月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丧失新颖性:

(1)在中国政府主办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的;

(2)在规定的学术会议或者技术会议上首次发表;

(3)他人未经申请同意而泄露其内容的。

2、创造性是指同申请日以前已有的技术相比,该发明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3、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使用,并且能产生积极的效果。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授予,应当符合同申请日以前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或者国内外公开使用过的外观设计不相同和不相近似,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益相冲突。

对于法律明确规定不授予专利权的,即使当事人向专利管理部门提出了申请,最终也是会被驳回,因为这些并不满足授予专利权的条件要求,自然不能违法对其授予专利权。而一般可以授予专利权的,需要满足三性,就包括实用性、创造性以及新颖性。但是反过来,具有这三性的,却不一定会被授予专利权。

·商标专用权质押合同未办理登记是否生效?
      商标专用权质押合同未办理登记是否生效? 一、商标专用权质押合同未办理登记是否生效? 依据《物权法》的规定,注册商标专用权出质的,质权自有关主管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没有办理登记是不生效的。 《物权法》第227条规定,以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出质...


·商标侵权案件追诉标准有哪些情形?
      商标侵权案件追诉标准有哪些情形?1.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违法行为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个人销售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单位销售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应予追诉。2、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违法行为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


·宣告专利权无效的理由都有哪些
      宣告专利权无效的理由都有哪些 一、宣告专利权无效的理由都有哪些 (1)不属于专利法保护的客体; (2)向外国申请专利,未经保密审查; (3)不符合专利法新颖性、创造性、或实用性的固定; (4)外观设计与在先权利相冲突或者不符合新设计的要求; (5)权利要求书未以说明书...


·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是哪些
      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是哪些 一、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是哪些 受著作权保护的作品主要有以下几类 : 1、文字作品:小说、散文、杂文、诗歌、剧本、学术论文、著作、期刊、教材、书信。日记、报纸、广告词。并非所有以文字作品形式出现的作品都是文字作品如书法作品,它是美术作品的一种。 ...


·注册法国商标价格是多少
      注册法国商标价格是多少 一、注册法国商标价格是多少 价格的话一般是6000到8000,要注册国际的商标必须找代理机构进行申请,因为他的要求比较严格,比国内注册更麻烦。法国商标注册需要1-2年时间,因为法国商标注册是分阶段进行的,不同阶段都需要经历一定的时间。 与代理服务方咨...


·国外驰名商标国内抢注是否需要担责
       一、国外驰名商标国内抢注是否需要担责? 不需要,商标法的空间效力范围是中国(港澳台除外),因此在“国内”注册商标,只需要考虑国内现有商标情况下的可注册性即可,只要国内没有比他更早的相同或者近似商标,就可获准注册 首先我们国家对于商标有着明确的保护规定,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


·软件著作权保护期限截止日期怎么确定
      软件著作权保护期限截止日期怎么确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39号)《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的相关规定,计算机软件的著作权保护期限如下:第十四条,软件著作权自软件开发完成之日起产生。自然人的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为自然人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截止于自然人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行为有哪些?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行为有哪些?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罪如何量刑? 具体来说,假冒注册商标行为包括以下四种行为: 1、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 2、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近似的商标; 3、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 4、在类似商品上...


·商标权侵权诉讼费标准是什么
      商标权侵权诉讼费标准是什么 一、商标权侵权诉讼费标准是什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明确规定:“商标法第56条第1款规定的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包括权利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对侵权行为进行调查、取证的合理费用。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


·串通销售非法商标罪处罚规定是怎么样的?
      串通销售非法商标罪处罚规定是怎么样的?串通销售非法商标罪处罚规定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七十五条规定: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本罪的,判处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注意事项
      申请实用新型专利注意什么1、申请的专利名称一定要简洁、能够精准表达出申请人想要保护的主题名称,不能带有含非技术、笼统的文字,表达要控制在25个字以内。2、申请的技术方案,必须是所属的技术邻域,不能是临近的技术邻域。3、背景技术部分的申请,应该申请最接近的现有技术文件,还需要指出该...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