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重庆黔江征地拆迁的补偿规定有哪些

重庆黔江征地拆迁的补偿规定有哪些

一、20%的土地补偿费的支付方式

由区土地房屋征收办公室支付给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集体经济组织在具体使用该款项时,经所在地街道、镇乡政府审查同意后可将该款项用于集体公益设施建设,也可直接支付给被征地农户,用于安排其生产生活。

二、征地农转非人数的确定方法

(一)集体经济组织土地被全部征收的,该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全部予以农转非。

(二)集体经济组织土地被部分征收的,农转非人员的人数按被征收耕地面积(果园、牧草地面积按耕地面积计算,下同)与0.5倍非耕地面积之和除以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的人均耕地面积计算确定。人均耕地面积为集体土地所有权证记载的耕地面积(不含已征收的耕地面积)除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总人口数。被征地农户的承包耕地被征收后,其剩余的耕地面积以户为单位计算人平不足0.5亩的,除按照上述规定计算农转非人数外,被征地农户可以户为单位另行申请增加农转非人数,直至该户剩余耕地面积达到人平0.5亩以上为止。

(三)在城市规划建成区内因住房被征收并拆除的,被拆除户可申请以户为单位全部农转非。以户为单位全部农转非的,剩余土地由所在地集体经济组织收回土地承包经营权。

三、征地农转非人员安置对象的确定

(一)农转非安置对象必须是本集体经济组织范围内的常住农村户口的村(居)民,以当地公安户籍管理部门发放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和土地承包部门发放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为依据。

(二)大中专在校生、现役义务兵、劳教劳改人员,符合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予以征地农转非安置。

(三)对征地前的不属于征地农转非的非农户口人员,未退出承包地的,予以征地农转非安置。但已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军队工作或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军队等回原籍落户并已进行安置或享受退(离)休养老待遇的人员除外。

(四)未参加本集体经济组织分配(正常婚嫁、自然出生除外)的空挂户口人员,不能享受征地农转非人员安置政策。

(五)房屋拆迁的农转非人员安置与征地农转非人员安置不能重复享受。

四、房屋拆迁补偿安置

(一)房屋拆迁补偿

1、被拆迁人在规定时间内签订补偿安置协议并按协议约定拆迁(腾交)房屋的,按被拆迁房屋补偿总额的20%给予奖励。

2、被拆迁人自愿申请放弃残值,且在规定时间内腾交房屋的,按被拆迁房屋补偿总额的20%给予残值回购补偿。

3、被拆迁人已取得合法建房相关手续,只建了基础的,对基础部分按建安造价给予补偿,不予住房安置。

(二)住房安置方式

1、城市规划建成区内实行货币安置或还房安置。实行还房安置的按每人30平方米建筑面积还房;实行货币安置的,按每人30平方米建筑面积、每平方米2300元计算货币安置费。

2、城市规划建成区外按每人占地面积30平方米划地自建房安置或自选址自建房安置。

(三)住房安置对象的确定

1、被拆迁人属本集体经济组织范围内享有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常住农村户口的村(居)民,予以住房安置。享有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常住农村户口的村(居)民以当地户籍管理部门发放的户口簿和土地承包部门发放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为依据。

2、户口在本集体经济组织的被拆迁人因土地被征收转为非农业户口,以及被拆迁人的配偶、子女、父母为非农户口,未享受国家房改政策(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员工除外)或农房拆迁住房安置政策的,予以住房安置。

3、对在校大中专学生、现役义务兵、劳改劳教人员的房屋进行拆迁的,予以住房安置。

4、有房产,户口已迁出的,不属安置对象,但按规定对其房产进行货币补偿。因婚嫁到本集体经济组织外,户口未迁出,在他处有房产或已享受了住房安置的,不予住房安置。

5、被拆迁人合法收养的子女和赡养的孤寡老人,符合本条第一款的,可以享受住房安置。

6、住房安置对象已婚符合生育政策的,凭准生证和黔江区中心医院、黔江区妇幼保健院、黔江区生殖健康中心出具的已孕证明,增加一人住房安置。

7、未参加本集体经济组织分配(正常婚嫁、自然出生除外)的空挂户口人员,不予住房安置。

(四)住房安置对象的审查要件

1、户口的审查,以拟征地公告的时间为准。

2、房产的所有权确认,以产权证经公示无异议的为准。

3、未享受国家福利分房、集资建房的以区住房改革办公室出具的证明为准;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员工未享受住房公积金的以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证明为准。

五、其他构(附)着物补偿

(一)规模化畜禽养殖厂(场)的补偿标准

1、规模化畜禽养殖厂(场)的认定

规模化畜禽养殖厂(场)(经相关部门认可的畜禽养殖企业或养殖专业大户),征地拆迁时,规模化畜禽养殖厂(场)必须具备:

畜禽养殖厂(场)工商企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畜禽养殖厂(场)证明材料。

2、规模化畜禽养殖厂(场)拆迁补偿办法及标准

(1)规模化畜禽养殖厂(场)建(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调查登记、补偿标准,按黔江府发﹝2013﹞21号文件规定执行。

(2)畜禽搬迁补助费(含搬迁费及搬迁损失),按拟征地公告发布时养殖厂(场)实有的畜禽数量计算,标准为:

畜类:祖代种猪每头补助500元,有孕母猪和哺乳期母猪每头按500元的标准上浮50%后给予补助;其他能繁母猪、种公猪每头补助200元,有孕母猪和哺乳期母猪每头按200元的标准上浮50%后给予补助;祖代种猪、能繁母猪和种公猪由畜牧部门出具有效证明材料。其他生猪20公斤以上的每头补助60元,20公斤以下的每头补助30元。

禽(兔)类:每只补助4元。

其他畜禽类参照以上标准执行。

3.机具设备搬迁补助费,按机具设备净值的20%计算。

(二)具备生产经营合法手续的食用菌种植补偿标准

1、种植食用菌的大棚及建构筑物按黔江府发﹝2013﹞21号文件规定予以补偿;

2、种植的食用菌按黔江府发﹝2013﹞21号青苗补偿标准蔬菜类予以补偿;

3、食用菌场的活菌包按每个2元给予搬迁损失补偿,死菌包不予补偿。

(三)成片栽种的苗木补偿标准

1、拟征地公告前占用耕地成片栽种的苗木,根据苗木大小和稀密度按每亩2000-4000元补偿;拟征地公告后抢种抢栽的苗木不予补偿。

2、拟征地公告前办理林(苗)木生产许可证和林(苗)木经营许可证等相关手续成片栽种的苗木,根据苗木大小和稀密度按每亩4000-8000元补偿。

3、苗木经补偿后,由实施征地单位负责处置。

(四)房屋装饰物补偿标准

类 别 补偿标准 备 注

防盗门 640元/个 正规厂家生产

铁条防盗门 80元/平方米

包门 300元/个

塑钢门窗 140元/平方米

防盗网 80元/平方米

吊顶 50元/平方米

内外墙漆 50元/平方米

木地板 100元/平方米

琉璃瓦 50元/平方米

彩钢瓦(棚) 80元/平方米

太阳能热水器 300元/个 搬迁补助

综上所述,重庆黔江征地拆迁工作在法律和政策的范围内展开,关于征地拆迁的补偿也符合法律和政策相关规定,最大限度的保障了被拆迁户的合法权益和经济权益,也保障了政府相关工作的顺利进行。征地拆迁补偿是关系到每个人切身利益的,

·长春市朝阳区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长春市朝阳区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目前我国的城镇化建设步伐正在不断加快着,因此很多地方也在进行征地拆迁工作,当然,被征收的土地也会给予一定的补偿,不同地方的补偿标准也大有不同,下面我们以长春市为例,一起来了解一下长春市朝阳区征地补偿标准,以便您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 一、长春市...


·甘肃省最新征地补偿标准2023的概念内容是什么?
      甘肃省最新征地补偿标准的概念内容是什么?甘肃省最新征地补偿标准2018的概念内容是:在市镇行政区的土地根据政府总体规划确定的用地范围内,依据土地类型、土地年产值、土地区位登记、农用地等级、人均耕地数量、土地供求关系、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水平保障等因素,再依据片区划分...


·广汉市征地补偿拆迁安置办法是怎样的?
      广汉市征地补偿拆迁安置办法是怎样的? 征地拆迁,通常是为了城市化的建设以及社会的发展而进行的,由此肯定会损害到被征地人的切身利益,所以补偿安置是少不了的。广汉市依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并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制定了相应的广汉市征地补偿拆迁安置办法,下面,我们将为您介绍其具体内容。 ...


·最新山西省太原市杏花岭区征地补偿标准
      年最新山西省太原市杏花岭区征地补偿标准 2020年最新山西省太原市杏花岭区征地补偿标准??? 根据《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全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的通知》(晋政发[2013]22号)文件规定,爱土征地拆迁律师团将山西省太原市杏花岭...


·夏村坝征收土地补偿标准2023年是怎样规定的
      夏村坝征收土地补偿标准是怎样规定的征地补偿标准是指在市镇行政区的土地根据政府总体规划确定的用地范围内,依据土地类型、土地年产值、土地区位登记、农用地等级、人均耕地数量、土地供求关系、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水平保障等因素,再依据片区划分用于征地补偿综合计算的标准。拆迁补...


·卖房需要土地使用证的依据是什么
      如果连自己的产权意识都不懂得保护的,这部分人员其实是非常的令不清的,如果关系到产权动迁,或者产权发生交易的这些大事的情况下,有些人在国有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这两个大的证件上都出具的不够齐全,因为这些人可能当初在买商品房的时候就没有了解一下卖房需要土地使用证的依据是什么? 一、卖房需...


·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二手房买卖合法吗?
      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二手房买卖合法吗我国法律并不禁止将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予以转让,只要当事人履行了相关的法定手续,仍然可以将其转让。土地的划拨性质并不影响其上房屋买卖合同的履行,仅是在办理过户前需要将划拨土地转为出让土地,合同当事人缴纳相应的土地出让金后即可办理过户手续...


·农村宅基地可继承吗?有什么条件
      我们所拥有的所有财产包括动产和不动产都可以被子孙后代所继承,其中房屋就属于可以继承的不动产。在农村,宅基地是用于建行房屋的土地,农民对它只有使用权而没有所有权,房屋是可以继承的,那农村宅基地可继承吗?我们整理了相关的知识,您可以阅读参考。 一、农村宅基地可以继承吗? 农村宅基...


·办国有土地使用证的重要性?
      办国有土地使用证的重要性? 我们都知道,我国公民是没有土地所有权的,我国土地归集体所有,一般来说,我们只有土地的使用权,但土地的使用权也是需要去专门的部门去办理的,那么办国有土地使用证的重要性自然不言而喻,很多人不清楚办国有土地使用证的重要性和相关的具体程序,下面,就由我们为您...


·土地使用权期限是怎么算的
       土地使用权期限是怎么算的 土地使用权年期是指土地交易中契约约定的土地使用权年限。土地使用权年期的长短,直接影响可利用土地并获相应土地收益的年限。如果土地的年收益确定以后,土地的使用期限越长,土地的总收益越多,土地利用效益也越高,土地的价格也会因此提高。因此,通过土地使用权年...


·广东省征地补偿保护标准是怎样的?
      广东省征地补偿保护标准是怎样的? 拆迁是相关部门依据国家制定的政策对规划中涉及的房屋建筑进行拆除,对涉及的人民群众进行合理的安置。拆迁征地的启动应当以不损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为宜,所以相关部门制定了一系列补偿政策,全国各地的补偿标准各不相同。接下来请随我们来了解一下2017广东省...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