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哪些属于逃税罪构成要件

属于逃税罪构成要件有哪些1、客体要件逃税罪的客体是指逃税行为侵犯了我国的税收征收管理秩序。2、客观要件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扣缴义务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 数额较大的行为。3、主体要件本罪的犯罪主体包括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4、主观要件本罪的主观要件是故意和过失。进行虚假纳税申报行为是在故意的心理状态下进行的。不进行纳税申报一般也是故意的行为,有时也存在过失的可能,对于确因疏忽而没有纳税申报,属于漏税,依法补缴即可,其行为不构成犯罪。因此,逃税罪的的主观要件一般是故意。二、逃税罪的立案标准1、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 缴纳税款,数额在五万元以上并且占各税种应纳税总额百分之十以上,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不补缴应纳税款、不缴纳滞纳 金或者不接受行政处罚的;2、纳税人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 二次以上行政处罚,又逃避缴纳税款,数额在五万元以上并且占各税 种应纳税总额百分之十以上的;3、扣缴义务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 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对于行为人有多次逃税行为的,只要是没有经过处理的,则都可以按照累计数额进行计算。而实践中,逃税行为主要也可以分为两类,一种是纳税人通过一些欺骗、隐瞒的手段,从而虚假纳税申报。另一种则是不向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无论是哪一种行为,要求达到了立案标准之后,那么才能以逃税罪论处。格外,对于逃税罪初犯,若同时符合三个先决条件,那么可以不予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


·非法搜查罪有什么构成要件
      非法搜查罪有什么构成要件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隐私权。所谓隐私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住宅和个人生活不受侵扰,与社会无关的个人信息和个人事务不被不当披露为内容的人格权,包括个人信息的控制权、个人生活的自由权和私人领域的占有权。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姓名、...


·江西扒窃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江西扒窃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一、江西扒窃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一)盗窃价值1500元为“数额较大”(特殊情形(1-8)为50%),两年内三次盗窃的,入户盗窃的,携带凶器盗窃的,或者扒窃的,应予立案追诉,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二)盗窃价值5万元为...


·无罪辩护缓刑两者会互相影响吗
      无罪辩护缓刑两者会互相影响吗 一、无罪辩护缓刑两者会互相影响吗 无罪辩护缓刑两者还是会互相影响的,如果做无罪辩护不成功,构成犯罪,符合缓刑条件的还能判缓刑。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


·故意伤害怎么才能判缓刑
      故意伤害怎么才能判缓刑1、犯故意伤害罪,法定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被告人积极赔偿被害人及其近亲属经济损失的,可以适用缓刑。2、犯故意伤害罪,法定刑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但宣告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适用缓刑:(1)因婚姻家庭、邻...


·服刑人员在什么情况下监外执行
      服刑人员在什么情况下监外执行《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


·盗窃罪没有找到赃物会判刑吗
      视情况而定,如果没有其他证据能够证明犯罪嫌疑人确实犯了盗窃罪,则不会判刑;如果有其他的证据完全能够证明,则不需要找到赃物也能够定盗窃罪,判处刑罚。《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


·法律规定缓刑最轻是多长时间
      缓刑最轻是多长时间缓刑最少一个月,最长五年以下。中国刑法规定,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判决确定之日是指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如果提出上诉或者抗...


·收买信用卡信息罪既遂量刑幅度怎么样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妨害信用卡管理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1、本罪的定罪情节法条对本罪的构成没有规定情节、数额、后果等方面的...


·检察院批捕拒执罪的规定是什么?
      一、检察院批捕拒执罪的规定是什么?检察院批捕拒执罪的规定是按照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来进行处罚。该罪由公安机关侦查,当然起诉是由检察机关进行,判决当然是由法院作出。拒执罪全称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指对人民法院已生效的有给付内容的判决、裁定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在有履行能力并且能够履...


·构成正当防卫负刑事责任吗?
      正当防卫一般都是针对不法侵害采取的防卫措施,而在进行防卫的过程中,一定要注意防卫的限度,要是超过了必要的限度,则就会被认定为防卫过当,这个时候显然就是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那是不是意味着在正当防卫的情况下不用承担责任呢?换言之正当防卫负刑事责任吗?下面就让本站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


·使用假币罪与相关犯罪的关系怎样区分
      自从有了货币开始,假币也随之出现,有些人通过制造假币,然后把制造的假币散播到市场中,在市场中流通,这样这些传播和使用假币的人就犯了使用假币罪,因为使用假币又产生了其他犯罪。那么使用假币罪与相关犯罪的关系怎样区分呢?下面就和我们一起从下文中了解一下吧。 一、使用假币罪与相关犯罪的...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