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离婚案件拒绝财产申报怎么办?

离婚案件拒绝财产申报怎么办?

一、离婚案件拒绝财产申报怎么办?

为进一步推进家事审判改革,促进离婚案件中夫妻财产的依法、全面、及时、合理分割,全面推行了离婚案件财产申报制度。

1、告知当事人申报权利义务。在婚姻案件的立案阶段以及受理后的送达阶段,分别向原、被告先行释明申报财产的权利义务。如当事人不按期申报或故意作出不真实陈述,法院在判决离婚分割财产时,可依法对其少分或不分,甚至可能会对其采取其他相应处罚措施。

2、明确财产申报期限和内容。规定原告应当在起诉时、被告应当在举证期限内申报家庭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所申报财产的具体项目为:房屋,车辆,存款,家具、电器,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金,有价证券,个人收入情况、双方或一方的债权债务等。

3、调查核实申报内容。当事人申报财产后,由法官助理组织双方到庭,对对方的《财产申报表》发表意见,记录在案。如双方对同一财产意见一致的,在庭审中不再重复调查;如有争议,但争议不大的,则由法官助理进行庭前调解,争取达成一致意见;如争议较大的,则记录在案由法官在庭审中重点调查。

财产申报制度的实行,有助于让双方当事人在庭审前了解到对方对财产的态度,有无隐瞒等情形,同时也能让法官在庭审前明晰双方的争议财产,整理焦点,使庭审更有针对性,既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减少了因财产分割引发的系列问题,同时也提高了庭审效率,节约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及法院的司法资源。

二、适用原则

1、强制申报原则。离婚的当事双方必须在法庭指定的时期内做好财产申报,提交财产申报报告。对于无正当理由逾期不申报和拒绝申报的要承担不利后果。

2、如实申报原则。离婚双方必须实事求是地申报个人财产,不隐瞒、不谎报、不假报。

3、保密原则。申报财产内容保密,不对外公开。

适用范围:离婚案件中任何一方请求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且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有争议的。

申报内容: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包括婚后购买或婚前购买婚后取得所有权的财产,具体包括:

(1)工资收入;

(2)房产不动产;

(3)车辆等价值较大的动产;

(4)银行存款;

(5)租金等其他经营性收入;

(6)股票等有价证券;

(7)债权债务;

(8)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其他财产和权利。

逾期申报、虚假申报的法律后果:

(1)延迟申报、不完整申报的,浪费法庭资源,法院可作为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给予罚款、训诫的民事制裁。

(2)在本案中经法院查实的,在本案中可对隐匿财产方少分或不少;并说明倘若法院日后发现有欺瞒者,另一方可主张对新发现的财产另行分割,并在新发现财产中拒绝提供一方是不分或者少分。

夫妻共同财产在进行分割的时候,需要按公平公正的来分割,法院一般是支持进行平均分割,但是如果夫妻双方的其中一方有隐匿财产或者是转移财产且不申报共同财产的话,那么将会对其进行一定形式的处罚或者是对财产分割是进行少分。

·复婚离婚协议书收回吗?
      复婚离婚协议书收回吗? 一、复婚离婚协议书收回吗? 不会的; 只要带离婚证即可。双方就拿到了复婚证,就有效了;复婚是已离婚的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重新确立婚姻关系的行为。办理复婚登记手续时,要将原双方的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撤销,发给...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离婚申请要查明什么?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离婚申请要查明什么? 需要查明夫妻之间的感情是否已经破裂。起诉状(3份)、身份证复印件、一张1寸照片向法院起诉离婚时,应提交起诉状。起诉状应包含原告、被告的身份基本情况、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等内容。提供的证据包括身份证、结婚证、子女出生证、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对...


·老公有精神病经常家暴怎么离婚吗
      可以。男方精神病经常家暴可以离婚。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另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和审判实践经验,...


·夫妻离婚子女抚养权怎么变更(1)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
      夫妻离婚子女抚养权怎么变更(1)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另行起诉。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长到有识别能力时,主动提出与另一方一起生活时,应另行起诉。离婚后,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请求,不涉及原离婚案件,不是对原离婚案件子女抚养问题的判决、调解协议的纠正,而是出现了处...


·和军人离婚需要什么条件
      夫妻感情破裂决定离婚,这样的情况比较常见,一般的规定您也都比较清楚。但如果夫妻双方或有一方为军人,要离婚的时候情况可能就比较复杂了。那么和军人离婚需要哪些条件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一、和军人离婚需要哪些条件 在适用婚姻法第33条时,军人应注意正确行使离婚否决权。 (...


·一、离婚官司收费标准是什么?
      一、离婚官司收费标准是什么?1,以一个数额起价,再根据超过一定数额的争议财产加收一定费用。比如,某律师的收费标准是五千元起价。也就是说,不论案件争议金额再小,甚至没有争议共同财产,起价的收费额就是五千。如果争议财产超过了五十万元,超出部分还要加收一定比例。这个百分比有的律师是1%...


·收养关系终止后还是一家人吗?
      现在社会有许多孩子会走失,但总会有一些好心人选择收养这些孩子,对他们进行抚养,教育。但孩子总会有长大的一天,或者会有被亲生父母找到的一天。这时,有些孩子会选择和亲生父母一起生活,原来和养父母的收养关系也就解除,但是收养关系终止后还是一家人吗?一、收养关系是否会自动解除?收养关系不...


·离婚后变更孩子抚养权需要公证吗
      离婚后变更孩子抚养权需要公证吗?不需要公证,而且公证的意义不大,因为抚养权的归属不是一层不变的。变更抚养权的方式:(一)协议变更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判决离婚后,父母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并非一定要向法院起诉,双方当事人达成了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协议,只要没有违法事项和对子女成长不利...


·离婚后双方协议变更孩子抚养权可以吗
      离婚后双方协议变更孩子抚养权可以吗可以。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孩子抚养权都是可以变更的。因为在确定离婚子女的抚养权归属时,要遵循“有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有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的原则,充分考虑父母双方的经济情况或家庭环境等等因素。如果有...


·离婚应该付的抚养费标准是什么
      我们都知道在夫妻选择离婚后都需要决定的子女抚养权归属,然后另一方需要按照规定支付相应的抚养费,而一般情况都会因为抚养费的数额产生矛盾,不清楚该如何确定给多少抚养费才合适,那么离婚应该付的抚养费标准是什么呢?我们为你解答。 一、离婚应该付的抚养费标准是什么 在离婚案件中,人民...


·一,新婚姻法离婚的条件是什么?
      一,新婚姻法离婚的条件是什么? 我国《婚姻法》关于离婚的相关规定主要有: 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