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计件工资的周六加班如何算加班费

计件工资的周六加班如何算加班费?周六加班的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2倍计算,实行计件工资制的工种或单位应具备一定的条件:(1) 能准确计量产品数量;(2) 有明确的质量标准,并能准确检验(3) 产品的数量和质量主要取决于工人的主观努力;(4) 具有先进合理的劳动定额和较健全的原始记录;(5) 生产任务饱满,原材料、燃料、动力供应和产品销路正常,并需要鼓励其增加产量。计件工资具有直接无限计件工资、有限计件工资、累进计件工资、超额计件工资等多种。二、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如果本用人单位实行的是计件工资制度,那作为员工来讲,不可能不清楚自己的计件单价,不过,周六加班不是必须要支付加班费的,除了法定节假日之外,平时或周六周日安排加班的,随后只要有安排了补休就可以不支付加班费。


·一、劳动者旷工经济补偿金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一、劳动者旷工经济补偿金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劳动者因旷工等过失,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并且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


·工伤认定下来后复议的时间限定是多久?
      工伤认定是对员工因公受伤的伤情和损失进行司法鉴定的行为,但鉴定结果并不一定能让所有人都满意,对于存在异议或者不满的可以提出复议申请,但申请复议的时间肯定不是无限期的,因此,关于工伤认定下来后复议的时间期限有必要了解清楚。 一、申请复议的四种情形: 【工伤保险 行政复议】《工...


·一 、劳动合同法辞退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 、劳动合同法辞退赔偿标准是什么? 《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辞退员工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


·工伤伤残鉴定标准是什么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工伤认定办法》的规定,工伤认定应当由统筹地区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在现阶段,各地统筹地区不是按统一的行政级别设置的,而是根据具体情况设定的。鉴定可以依据《伤残等级鉴定具体标准》《伤残等级鉴定具体标准》具体可以查询,以下是节选。Ⅰ级伤残l.l颅脑、脊髓及周...


·举证劳动关系技巧包括哪些?
      举证劳动关系技巧包括哪些?举证劳动关系技巧包括列举好相关的证据,这种证据必须要非常的充足,比如说存在着工资卡,还有就是相关的银行转账的证明,等等这样的一种劳动关系的确定的时候,需要看一下是否符合法律当中规定的劳动者主体资格。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的...


·虽然我们国家对于工伤鉴定有一些相关的标准以及规定
      虽然我们国家对于工伤鉴定有一些相关的标准以及规定,那么有些人可能不太清楚,对于伤到什么样的情形,被认定为工伤,对于伤到什么程度算工伤?根据相关的条例规定,职工主要是在工作时间或工作场所内受伤,就被认定为工伤。一起来往下看。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


·合伙开工程公司注意事项是什么?
      合伙开工程公司注意事项是什么 一、合伙开工程公司注意事项是什么 1、确定公司合伙人出资比例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为成立公司,股东出资的方式非常丰富,既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这样一来,各方的出资数额就不一定相同。因此,...


·疫情期间工资纠纷哪个部门管
      疫情期间公司不发工资员工应该打当地劳动保障部门的举报电话,也可以去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劳动保障部门的电话可以通过拨打12333来进行查询。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分别责令限期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劳动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差额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


·在我国没工作误工费如何证明?
      在我国没工作误工费如何证明? 无法提供工资证明,误工费可以参照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


·《工伤保险条例》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六条 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二、行政复...


·什么是知识产权,建筑工程设计行业知识产权法规 在商品经济时
      什么是知识产权,建筑工程设计行业知识产权法规 在商品经济时代,科技、技术、文化、设计产业的发展迅速,这些有专业技术脑力劳动者可以通过注册成商标等方式,形成自己的专利,为此知识产权油然而生,那么什么是知识产权呢,那么在建筑工程设计行业知识产权法规又有哪些呢,请跟着我们来了解下。 ...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