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开发商办理房产证时间是什么时候

开发商办理房产证时间是什么时候开发商应在下列期限内办理房产证:(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二、开发商办不了房产证怎么办?(一)要求赔偿损失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二)要求解除合同根据《商品房买卖解释》第19条的规定,由于出卖人原因导致办证逾期一年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要求出卖人承担合同解除后的违约责任。这就是说,如果开发商不按照购房合同办理房产证长达一年以上的,那么购房者可以要求解除购房合同,并且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在购买商品房的时候,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基本都会约定由谁去办理房产证。此时往往都是约定由开发商来办理,也就是说此时办理房产证属于开发商的约定义务之一。若后期在约定时间内,开发商并没有办理下来房产证,导致购房者拿产权证的时间会拖后,可以追究开发商的违约责任。


·一、买房社保证明怎么开?
      一、买房社保证明怎么开?社保证明是指由社保局出具的缴费清单,详细载明社会保险投保人的电脑号、身份号、参保起止时间及缴费金额。社保证明必须由社会保险电脑系统打印出来并加盖社保局公章才有效。也是如今购房、买车、上学等重要的通行证。开社保证明及打印社保证明方法:1、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件...


·离婚后房屋过户怎么办理
      离婚以后,财产关系相对确定下来,取得房产而非房产登记人的一方需要办理房屋过户,这就涉及一个很重要的问题,那就是离婚后房屋过户怎么办理。为了使得房屋过户过程更加顺利,离婚后房屋过户需要注意什么。我们一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离婚后房屋过户怎么办理 1、办理离婚房产过户手续需...


·公证遗嘱继承房产过户需要其他子女签字吗
      公证遗嘱继承房产过户需要其他子女签字吗 一、公证遗嘱继承房产过户需要其他子女签字吗 因为遗嘱的存在,被继承人去时候,继承人继承其房产时,不需要其它子女(继承人)签字的。《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实施)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


·一、 房屋买卖合同解除房屋占用费需要支付吗?
      一、 房屋买卖合同解除房屋占用费需要支付吗?房屋买卖合同解除房屋占用费不一定要给,通常都看当事人在先前有没有预想到这种情况并对占有费进行了约定。根据《合同法》第58条、第59条的规定,当事人应当承担的责任类型主要有:1、返还财产(包含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时的折价补偿这一特殊方...


·两限房能否出租 限价商品房最好不要出租
      两限房能否出租 限价商品房最好不要出租两限房全称为限房价、限套型普通商品住房,也被称为“两限”商品住房。从这点上面我们就可以知道两限房与普通的商品房是有所差异的。而普通的商品房可以正常的进行出售、租赁,那两限房能否出租、出售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两...


·卖房合同没写违约金
      卖房合同没写违约金 一、 违约金在卖房合同中的概念 违约金是当事人双方自行约定或者有法律直接规定的,在当事人一方违约时,应该向另一方支付约定金额的违约金。因此违约金具有担保债务履行的功能,同时又具有惩罚和补偿的效果,在卖房合同中违约金是保证买卖合同顺利进行的保障,同时也是为了保...


·房屋产权人享有权利是什么
      房屋产权人享有权利房屋所有权是占有权、管理权、享用权、排他权、处置权的总和。获得房屋所有权的方式为:依法新建的房屋;添附的房屋,如翻建、扩建、加层等通过买卖、赠与、互换等民事法律行为取得所有权的房屋;继承或受遗赠的房屋。二、如果房屋产权人去世了怎么办房屋产权拥有人死亡,首先需要确...


·一、房产遗嘱继承怎么办理公证?
      一、房产遗嘱继承怎么办理公证? (一)申请。 公民、法人向公证机关提出的公证申请标志着公证活动的开始。《公证程序规则(试行)》第十五条规定:“公民、法人申请公证,应当向公证处提出,并填写公证申请表”。第十六条规定:“公民、法人申请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身份证明,法人资...


·如何处理房屋质量纠纷?
      如何处理房屋质量纠纷? 如何避免房屋质量纠纷发生? 一、房屋质量纠纷怎么处理 现在新房交房后,都有一段时间是给户主们验房,当我们遇到房屋质量问题和开发商产生纠纷的时候,一般有三种纠纷处理方法,分别是找开发商协商、向有关部门投诉、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关于纠纷处理方法介绍如下:...


·生活当中,大家在购房以后最关心的问题就是房子的产权问题,也就
      生活当中,您在购房以后最关心的问题就是房子的产权问题,也就是我们所说的房产证。一般情况下,如果没有房产证的话,像商品房这些要及时的到当地的房管局办理房产证。不过如果自己的房子是属于安置房的性质的话,关于房产证的问题就不像普通商品房那样简单了。下面我们就详细的为您介绍一下在我国安置...


·现在房产商不断的建筑新的房屋,很多老的安置房都被拆迁或是属于
      现在房产商不断的建筑新的房屋,很多老的安置房都被拆迁或是属于危房状态,危房是不允许人们居住进去的,是一种有安全隐患的房子,我国相关法律对危房有这明确的定义,而且还有一系列的定义的标准。一旦符合这个标准,这个房子就属于危房。那么危房鉴定标准有哪些流程? 一、危房鉴定标准 1、为...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