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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是告诉才处理吗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是告诉才处理吗?不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是公诉案件,告诉才处理的案件:1、侮辱、诽谤案(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2、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刑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3、虐待案(刑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规定的);4、侵占案(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的)。二、 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罪量刑标准是什么?我国《刑法》第140条规定,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销售金额5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50%以上2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20万元以上不满50万元的,处2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50%以上2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50万元以上不满200万元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50%以上2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200万元以上的,处15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50%以上2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三、公诉案件和自诉案件的区别是什么?刑事诉讼法中的公诉案件和自诉案件,虽然都是刑事案件,但二者之间是有严格区别的,主要是:(一)案件来源不同。公诉案件是由国家公诉机关即人民检察院提起的;而自诉案件是由被犯罪行为侵害的公民、个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监护人、近亲属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的。(二)犯罪性质和危害程度不同。(三)审查程序不同。与庭审方式改革相适应,现行刑事诉讼法弱化了公诉案件进行庭前审查的实体内容,基本上实行程序性审查,即审查只要符合“起诉书中有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并且附有证据目录、证人名单和主要证据复印件或照片的”,人民法院就应当决定开庭审判,审查的主体是负责该案审理的审判组织成员;而自诉案件则应经二次审查,第一次是立案前的程序审查,审查是否符合立案标准,根据立、审分立的原则,审查的主体应是专门审查立案的人员。第二次审查是开庭前的实体审查,审查是否符合“犯罪事实清楚,有足够证据”这一开庭审理的必备条件,符合开庭审理条件的应转到开庭审理程序,不符合开庭审理条件的,应说服自诉人撤回自诉或裁定驳回起诉,审查的主体是负责该案审理的审判组织人员。(四)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不完全相同。(五)当事人的诉讼地位不同。自诉案件中的被害人是自诉人,居原告地位,而公诉案件中公诉机关(人民检察院)居原告地位,被害人则处于证人地位。(六)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的时间不同。(七)举证责任不同。(八)刑罚处罚的轻重不同。自诉案件的刑罚处罚,一般都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而公诉案件的刑罚处罚可达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直至死刑。(九)案件的可分性特点不同。(十)审理期限的要求不同。在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的案件当中,可能有些商家已经私下和消费者达成了和解协议,可是,这种行为在已经构成犯罪人的情况下,即便是消费者不追究法律责任,公诉方也一定会按照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提起公诉的,因为这种行为影响到的不是个别消费者。


·醉驾已经涉及到危险驾驶罪了
      醉驾已经涉及到危险驾驶罪了,通知醉驾到检察院签告知书了,应当与检察院承办人保持联系并前往查看信息是否有误,因为提供的信息有限,有些问题务必要得到确认。最好是双方协商解决,必要的时候应当聘请律师进行辩护,以保障自身的权益。 一般醉驾到检察院签告知书了,检察院一般会进行审查起诉。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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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行为应定玩忽职守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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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自诉人必须到庭吗
      不一定,一般情况下本人是可以不出庭的,但应该有代理人等;因为自诉案件要出示证据,对嫌疑人进行控告,必须有控告人在;另外,规定有:自诉人经两次依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准许中途退庭的,人民法院应当决定按自诉人撤诉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一条人民...


·故意伤害刑事附带民事时效如何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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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刑事拘留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刑事拘留是非常严肃认真的一件事情,换言之,如果公安部门没有十足的把握是不会对当事人进行刑事拘留的。为了确保公安部门正确实施行政拘留的这一权限,在刑事诉讼法当中对刑事拘留进行了非常详细的规定。接下来我们就给您介绍一下,刑事诉讼法刑事拘留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刑事诉讼法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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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缓刑人员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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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玩忽职守罪在客观方面表现是什么?
      玩忽职守罪在客观方面表现是什么?我们知道我国的政府的宗旨是为人民服务,国家机关人员的职责是为人民服务,但是一些严重不负责任的人,不履行或是不正确的履行自己的职责,导致人们的利益遭受损害,这样的行为已经构成了犯罪,将会受到法律的严厉惩罚,那玩忽职守罪在客观方面表现是什么?下面就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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