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承诺发出合同生效中的承诺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承诺发出合同生效中的承诺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
要约和承诺是一种相对人的行为。因此,承诺必须由被 要约人作出。被要约人以外的任何第三者即使知道要约的内容并对此作出同意的 意思表示,也不能认为是承诺。被要约人,通常指的是受要约人本人,但也包括其授权的代理人。无论是前者还是后者,其承诺都具有同等效力。
2、承诺必须是在有效时间内作出
要约在其存续期间内才有效力,一旦受约人承诺便可成立合同,因此承诺必须在此期间内作出。如果要约未规定存续期间,在对话人之间,承诺应立即作出;在非对话人之间,承诺应在合理的期间作出(《 合同法》第23条)。凡在 要约的存续期间届满后承诺的,是迟到的承诺,不发生承诺的效力,应视为新要约(《 合同法》第28条)。但是,受约人在 要约的存续期间内作出承诺,依通常情形在相当期间内可到达要约人,但因电报故障、信函误投等传达故障致使承诺迟到的,为特殊的迟到。在这种特殊迟到的情况下,承诺人原可期待合同因适时承诺而成立,依诚实信用原则,要约人应有通知义务,即及时地向承诺人发出承诺迟到的通知。怠于为此通知的,承诺视为未迟到,合同因而成立(《 合同法》第29条)。该承诺迟到的时间,属于一种事实通知,以 要约人将迟到的事实通知承诺人即足够,并且依发送而生效力,不到达的风险由承诺人负担。如甲向乙 要约,乙的承诺发生特殊的迟到。甲不依法向乙为此承诺迟到的通知,合同成立;甲向乙发送承诺迟到的通知,但因传达故障乙并未收到,合同不成立。所谓及时发出,指依善良管理人的注意,在情事所允许的范围内,不迟延而为发送。在承诺使用快递的传达工具时,承诺迟到的通知原则上亦须使用相当地正确方法。承诺迟到的通知义务,不是法律上真正的义务,而是非真正义务,违反它不产生损害赔偿责任。
承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但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作出承诺的除外(《 合同法》第26条第1款)。这里所说的行为,通常是指履行行为,如预付价款、装运货物或者在工地上开工等。
3、承诺必须与要约的内容完全一致
即承诺必须是无条件地接受要约的所有条件。据此,凡是第三者对要约人所作的“承诺”;凡是超过规定时间的承诺,(有的也叫“迟到的承诺”);凡是内容与要约不相一致的承诺,都不是有效的承诺,而是一项新的要约或 反要约,必须经原要约人承诺后才能成立合同,关于承诺有效要件, 大陆法系各国要求较严,非具备以上三要件者则不能有效。而英 美国的法律对此采取了比较灵活的态度。例如, 美国《 统一商法典》规定,商人之间的要约,除要约中已明确规定承诺时不得附加任何条件或所附加的条款对要约作了重大修改外,被要约人在承诺中附加某些条款,承诺仍可有效。
承诺可以书面方式进行,也可以口头方式进行。通常,它须与 要约方式相应,即要约以什么方式进行,其承诺也应以什么方式进行。对于口头要约的承诺,除要约有期限外,沉默不能作为承诺的方式,承诺的效力表现为要约人收到受要约人的承诺时,合同即为成立。口头承诺,要约人了解时即发生效力。非口头承诺生效的时间应以承诺的通知到达要约人时为准。一般认为,承诺和要约一样准许在送到对方之前或同时撤回。但迟到的撤回承诺的通知,不发生撤回承诺的效力。
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有关承诺发出合同生效中的承诺需要具备的条件。承诺必须是要约人作出,在约定的时间作出,而且承诺必须和要约内容保持一致。这三个条件缺一不可。

·主动违约可以解除合同吗
      主动违约可以解除合同吗 一、主动违约可以解除合同吗 现行法律并未明确禁止违约方解除合同的权利。 我国现行法律并没有关于违约方不得解除合同的明确规定。从理论上讲,合同是当事人之间的契约,按约履行合同除了囿于法律规定的约束外,很大程度上还要取决于当事人的自愿。在一方不愿意继续履行合...


·根据法律规定合同具有哪些效力?
      根据法律规定合同具有哪些效力? 一、根据法律规定合同具有哪些效力? 根据法律规定合同具有约束双方当事人的效力。合同效力是法律赋予依法成立的合同所产生的约束力。合同的效力可分为四大类,即有效合同,无效合同,待定合同,可撤销合同。 合同效力,指依法成立受法律保护的合同,对合同当...


·什么情况下属于重大误解合同?
      什么情况下属于重大误解合同?在市场经济生活中,广泛存在着债权债务关系,而通过签订合同的形式是较为常见的建立债权债务关系的方式。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在订立合同时,需要遵守平等、资源的原则,对于重大误解合同是可以撤销,或者是变更的,那么,什么情况下属于重大误解合同?一、什么情况下...


·合同履行抗辩权内容有哪些
      合同履行抗辩权内容有哪些?为保护弱势一方,相关法律法规中有规定,抗辩权权利人可以拒绝相关当事人的请求权,即在一定的时效范围内,可以拒绝履行偿还债务的请求。合同履行中有三大抗辩权,为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那么,合同履行抗辩权内容具体有哪些?下面由为您解答。 一、...


·质押合同期限是多久
      质押合同期限是多久 一、质押合同期限是多久 质权是属于物权的范畴,本身并无时间限制,质权从质押物交付之日起生效。质押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质押物的担保期限,在超过担保期限或担保债权已消灭的情况下,质押担保解除,质押人可以要求质押权人归还质押物。 二、质押合同应当包涵内容 1、...


·兼职合同能违约金赔偿?
      兼职合同能违约金赔偿?兼职合同能违约金赔偿的,兼职合同也属于劳动合同。既然是劳动合同,就要遵守《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做兼职的劳动者,签署了兼职劳动合同,合同中就会约定劳动岗位和劳动时间,薪酬福利和违约金等重要内容。所以兼职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是有效的。做兼职,通常以小时计酬,实际上属...


·签合同需要盖什么章?
      签合同需要盖什么章? ?一、签合同需要盖什么章? 合同章和公司公章,在代表公司对外签订合同时,均产生法律效力,所以盖公章或者合同章均可,一般如果公司有合同章,优先使用合同章。 公章在所有印章中具有最高的效力,是法人权利的象征,在现行的立法和司法实践中,审查是否盖有法人公章成...


·手写合同生效的条件有哪些
      手写合同生效的条件有哪些? 一、手写合同是正式合同吗? 手写的合同只要满足合同的成立要件,同样是合法有效的合同。合同的成立并不以合同的书写形式而有区别,无论是手写合同,或者是打印的合同,只要是双方当事人一致意思表示的体现,并且符合合同的成立要件,那么就是合同。 二、手写合同的...


·在日常生活里,大家对融资租赁合同并不是很了解,在签订融资租赁
      在日常生活里,您对融资租赁合同并不是很了解,在签订融资租赁合同会遇到很多不懂的地方,甚至不知道怎么入手,下面就让我们来看看融资租赁居间合同的范本,这样以后您在写融资租赁合同居间时就可以按照范本来写啦。 融资租赁居间合同 委托方: 住址: 居间方: 住址: 居间方受委托...


·合同订立流程是怎样的
      合同订立流程是怎样的公司的发展受到很多因素的影响,也将面临着很大的风险,当企业发展面临瓶颈期甚至濒临破产的时候,很多企业会选择走破产和合并的道路,以缓解企业面临的危机,企业兼并也需要经过法定的流程并签订相关的协议,那么公司兼并合同签订流程怎么写?接下来我们将为您介绍。一、合同订立...


·合同终止诉讼的条件有哪些?
      合同终止诉讼的条件有哪些?根据《合同法》第五十四条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