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一、四线城子女抚养费标准一般是多少?

一、四线城子女抚养费标准一般是多少?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 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

1、子女的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二、子女的抚养费标准具体数额如何确定?

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三、抚养费的支付方式

在抚养费的数目确定后,涉及到一个如何履行的问题?在司法实践中,往往采用以下两种方式:

1、一次性给付

对于这种给付的方式,虽然有人认为应谨慎使用,但目前因人们经济收入有显著的增加,工作调动甚为频繁,也考虑到法院的执行效率;在法院判决离婚涉及子女抚养费的,往往大多都采用这种方式。而且这种方式被大部份当事人所接受。

2、定期给付和以物折抵

定期给付一般以月或季或年给付,以物折抵往往适用于下落不明的一方。

一次性给付或以物折抵一般是以十八周岁为底线,即具体数目是按月或年的抚养费的数额乘以将子女抚养至十八周岁为止,计算总数一次性给付完毕。子女抚养费发生法律效力之后,由于生活具有变动性,在父母的经济状况抚养能力及社会实际生活水平发生变化时,可以提起要求增加、减少或免除抚养费;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的事由包括:

(1)、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维持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2)、因子女患病、上学等,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

如果上述理由发生以后,不抚养孩子一方,如果不增加费用,由抚养一方承担,显然不太公平。当然,无论生活费、教育费都应从实际出发,对于涉及数目较大的,必须由双方协商确定,否则将由决定的一方个人承担。现在较为突出的是择校费。如农村孩子送到贵族学校学习。一次性要交五万、十万元,都应由双方协商费用如何承担。

至于减少与免除子女抚育费,主要是针对供养人的给付能力降低和经济收入减少;或子女虽未满18周岁但已有劳动收入,能以自己的劳动收入维持自己的生活所需这些情形。由于目前在实践中,按月支付较多,所以抚养费的变更一般都以增加的占绝大多数。从上面内容可知,未实际抚养子女一方是否具有固定收入,会直接影响到子女抚养费的计算标准。

综合上面所说的,子女抚养费的存在就是为了可以让子女在一个健康的环境下面长大,但对于抚养费的标准不管是在什么城市里面都是会按个人的需求来进行协商的,所以,在处理的时候就会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来,这样才能更好的办理。


·法院调解离婚的步骤有哪些
      经常听说的离婚方式无外乎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但是您可能不清楚,其实在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时候,法官一般是会进行调解的,这种时候就有可能被调解离婚。那么具体来说,法院调解离婚的步骤有哪些呢?以下是网做的具体介绍。 一、法院调解离婚的步骤有哪些 人民法院针对离婚案件的不同性质,将采取...


·中国人和外国人离婚需要哪些证件
      在中国人和外国人离婚的时候,具体也是分为了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的,针对不同的离婚方式,法律规定需要的证件是不同的。那么中国人和外国人离婚需要哪些证件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协议离婚的条件和材料 1、和外国人协议离婚的条件 主要包括以下五种...


·行为人犯重婚罪公安管吗?
      一、重婚罪公安管吗?重婚属于刑事案件,公安会管。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民发现有犯罪活动的,有权利和义务向公安机关报案的,所以发现有重婚行为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


·自己起诉离婚程序是怎样的
      离婚诉讼程序不会自己启动,一般是需要婚姻关系中的当事人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才行,但即使提起了诉讼也不代表就肯定会启动诉讼程序。而要是启动了诉讼程序的话,您知道此时自己起诉离婚程序是怎样的吗?下文中,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自己起诉离婚程序是怎样的 起诉离婚的程序包括三个阶...


·哪些财产不计入夫妻分割范围
      哪些财产不计入夫妻分割范围 一、哪些财产不计入夫妻分割范围?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二、离婚的方式有哪些? 《中...


·离婚财产约定不明怎么办?
      在离婚案件中,财产的分割协议是十分重要的,如果双方都在财产分割协议上签字了,那么,这份协议就具有法律效应,没有特殊情况很难再更改。如果在离婚案件中,离婚财产约定不明,一方是可以向法院申请诉讼的。下面我们为您整理了财产分割协议的有关法律知识,希望您能从中找到需要的信息。签订好财产分...


·有过错方可以主张离婚经济帮助
      一般而言,婚姻关系的解除即意味着夫妻双方彼此间法律上相互扶助的权利义务已经消灭,只在子女抚养费给付、探望权行使等方面存在联系。但早在1980年《婚姻法》第33条中就已经规定离婚经济帮助的内容。后在2001年修正的《婚姻法》第42条以及《民法典》第1090条中得到延续。之所以规定离...


·离婚诉讼怎么判女方归还彩礼
      离婚诉讼怎么判女方归还彩礼 对于彩礼,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索回的。我国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


·刑事拘留后家人能做什么?
      一旦亲人或朋友被抓进看守所或者被刑事拘留,作为家人或者朋友,首先,应当第一时间向办案的公安机关或者检察院了解涉嫌犯罪的事实。其次,有权向办案机关了解羁押的场所。按照法律规定,传唤、拘传不能超过12小时,不得以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羁押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拘留人后,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


·在我国谁来社会抚养费征收
      在我国,改革开放以来,为了适应社会的发展,促进经济建设,制订了计划生育政策。为了促进计划生育政策的落地实行,我国制定了一系列的政策,其中就包括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和缴纳。那么,在我国谁来社会抚养费征收呢?我们先将针对这个问题为您做出具体介绍。 一、违反《计划生育法》的规定生育子女,社...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的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的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但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可随父亲生活:一是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二是母亲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没有不利影响的;三是因其他原...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