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土管法范畴的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怎么判刑?

土管法范畴的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怎么判刑?

一、土管法范畴的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怎么判刑?

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特别严重”:

1、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十亩以上的;

2、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二十亩以上的;

3、非法转让、倒卖其他土地四十亩以上的;

4、非法获利一百万元以上的;

5、非法转让、倒卖土地接近上述数量标准并具有其他恶劣情节,如造成严重后果等。

二、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犯罪构成是什么?

1、客体要件

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土地管理制度。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土地属于国家或集体所有,国家严禁以任何形式转让土地,但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对于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的,显然是对国家土地管理制度的严重侵犯。

2、客观要件

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行为。

3、主体要件

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为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主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1条规定,单位亦能构成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单位犯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本条追究刑事责任。

4、主观要件

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且以牟利为目的,不以牟利为目的,不构成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牟利不仅是行为人谋取金钱上的利益,而且也指行为人谋取其他不正当的利益,例如为了出国办理护照,为了升官等等。

综上所述,我国土地管理法中明确规定土地不可以擅自买卖转让,必须严格遵守相关程序。如果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构成了犯罪,其量刑从拘役到七年徒刑不等,分为两个档次。同时,法院会对犯罪分子按照非法转让土地获利一定比例判处罚金。

·外地人在北京起诉离婚吗?
      我国实行婚姻自由制度以来,结婚率不断的增多,双方通过自由恋爱的方式,最后走到了婚礼的殿堂,婚姻自由当然也包括可以自由的离婚,如果双方在结婚之后感情破裂的,是可以通过协议离婚的方式离婚的,若协商不成,可以通过法院来进行起诉离婚。那么外地人在北京起诉离婚吗? 一、 法定离婚途径 ...


·什么是土地使用证,土地使用证是契证吗?
      什么是土地使用证,土地使用证是契证吗?说到土地使用证,相信您都是比较的熟悉的,但是如果说到契证的话,相信不少人并不是很了解了,但是如果在房屋的买卖当中的话,契证、土地使用证、房产证可以说都是非常的重要的,而且它们的地位也是平等的,那么什么是土地使用证,土地使用证是契证吗? 一、土...


·泸州沱江新城征地补偿项目包括哪些?
      泸州沱江新城征地补偿项目包括哪些? 一、泸州沱江新城征地补偿项目包括哪些? 补偿费用项目包括: 1、土地补偿费 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 2、青苗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


·湖南省征地补偿新标准的规定
      湖南省征地补偿新标准的规定征地补偿是征地工作中最重要的一个步骤,决定了征地工作的进程。由于征地影响到了现有土地使用人对土地的使用利用情况,因此必须要妥善安排好征地补偿工作。因为经济不断发展,征地补偿标准也是在逐年变化中,湖南省征地补偿新标准的最新版本主要有如下几点。征收单位或个人...


·泰安高新区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泰安高新区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山东省泰安市区土地共有三类:一类区片区片范围:环山路以南、灵山大街以北、长城路以东、唐訾路、白凤路以西。补偿标准:区片价:70000元/亩;基本农田:84000元/亩;建设用地:70000元/亩;未利用地:56000元/亩。二类区片区片范围:货场路以...


·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的限制条件是什么
      业界人士通过立法人员不断的对公司法的修改以后就能够看得出来,其实我国的公司法还是在很大程度上非常尊重市场运营法则的,比如股东的出资方式,已经很明显的区别过去传统的通过现金的形式出资,特将土地使用权作为了可以出资的一种方式。但是以土地使用权出资的话就一定要知道,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的...


·农村土地政策新规定是哪些?
      农村土地政策新规定是哪些? 1、四大证书或将停止发放 随着农村土地确权工作的结束,农村土地确权登记证书、宅基地使用证书、农村土地承包证书、农村房屋产权证书的发放也将会结束,同时现如今各地农村都在纷纷推动农村不动产登记,实现“房地一体”,农村的土地、房屋等产权证书将会由不动产登...


·国土部土地使用权确认怎么进行
      国土部土地使用权确认怎么进行 在我国,土地再进行使用的时候,需要严格遵循我国的法规。并且,为了更加合理的利用和分配我国的土地资源,在土地使用的审批上要求是非常严格的。尤其是对于国土部队来说。国土部队用地的话,是可以不交土地使用税的,因此,审核过程也更加严格。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


·土地出让金标准是多少
      土地出让是指将国有土地的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给土地的使用者进行开发、利用的行为。此时土地使用者需要按照规定支付一定的出让金,那么这个土地出让金的标准是多少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土地出让金标准是多少 出让金征收标准如下: (一)原划拨土地使用权使用者经县...


·天津市大港区征地补偿有哪些项目?
      天津市大港区征地补偿有哪些项目? 国家需要建设公益设施,如铁路、机场,都需要对土地进行征收。我国目前存在大量征收土地的情况,由于土地被征收之后会获得一定的赔偿,因此土地赔偿的相关事项受到了人们的关注。征地补偿费中除了对土地的补偿外还包括了其他补偿项目,那天津市大港区征地补偿有哪...


·不可以抵押的房地产包括哪些
      不可以抵押的房地产包括哪些 一、不可以抵押的房地产包括哪些 房地产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其合法的房地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向抵押权人提供债务履行担保的行为。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有权依法以抵押的房地产拍卖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抵押人是指以房地产作为本人或第三人履行债务担保的企业...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