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幕交易司法解释的规定是怎样的
我国法律对于内幕交易和内幕消息非常重视,内幕消息的泄露也预兆着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并且案件升级为刑事案件。对于内幕交易我国法律有着司法解释。那么内幕交易司法解释是什么样子的?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11年10月31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29次会议、2012年2月2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一届检察委员会第72次会议通过)
为维护证券、期货市场管理秩序,依法惩治证券、期货犯罪,根据刑法有关规定,现就办理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 下列人员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款规定的“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
(一)证券法第七十四条规定的人员;
(二)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第八十五条第十二项规定的人员。
第二条 具有下列行为的人员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款规定的“非法获取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人员”:
(一)利用窃取、骗取、套取、窃听、利诱、刺探或者私下交易等手段获取内幕信息的;
(二)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与内幕信息知情人员关系密切的人员,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或者泄露内幕信息导致他人从事与该内幕信息有关的证券、期货交易,相关交易行为明显异常,且无正当理由或者正当信息来源的;
(三)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与内幕信息知情人员联络、接触,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或者泄露内幕信息导致他人从事与该内幕信息有关的证券、期货交易,相关交易行为明显异常,且无正当理由或者正当信息来源的。
第三条 本解释第二条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相关交易行为明显异常”,要综合以下情形,从时间吻合程度、交易背离程度和利益关联程度等方面予以认定:
(一)开户、销户、激活资金账户或者指定交易(托管)、撤销指定交易(转托管)的时间与该内幕信息形成、变化、公开时间基本一致的;
(二)资金变化与该内幕信息形成、变化、公开时间基本一致的;
(三)买入或者卖出与内幕信息有关的证券、期货合约时间与内幕信息的形成、变化和公开时间基本一致的;
(四)买入或者卖出与内幕信息有关的证券、期货合约时间与获悉内幕信息的时间基本一致的;
(五)买入或者卖出证券、期货合约行为明显与平时交易习惯不同的;
(六)买入或者卖出证券、期货合约行为,或者集中持有证券、期货合约行为与该证券、期货公开信息反映的基本面明显背离的;
(七)账户交易资金进出与该内幕信息知情人员或者非法获取人员有关联或者利害关系的;
(八)其他交易行为明显异常情形。
第四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刑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款规定的从事与内幕信息有关的证券、期货交易:
(一)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上市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收购该上市公司股份的;
(二)按照事先订立的书面合同、指令、计划从事相关证券、期货交易的;
(三)依据已被他人披露的信息而交易的;
(四)交易具有其他正当理由或者正当信息来源的。
第五条 本解释所称“内幕信息敏感期”是指内幕信息自形成至公开的期间。
证券法第六十七条第二款所列“重大事件”的发生时间,第七十五条规定的“计划”、“方案”以及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第八十五条第十一项规定的“政策”、“决定”等的形成时间,应当认定为内幕信息的形成之时。
影响内幕信息形成的动议、筹划、决策或者执行人员,其动议、筹划、决策或者执行初始时间,应当认定为内幕信息的形成之时。
内幕信息的公开,是指内幕信息在国务院证券、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指定的报刊、网站等媒体披露。
第六条 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或者泄露内幕信息导致他人从事与该内幕信息有关的证券、期货交易,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证券交易成交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二)期货交易占用保证金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三)获利或者避免损失数额在十五万元以上的;
(四)三次以上的;
(五)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第七条 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或者泄露内幕信息导致他人从事与该内幕信息有关的证券、期货交易,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
(一)证券交易成交额在二百五十万元以上的;
(二)期货交易占用保证金数额在一百五十万元以上的;
(三)获利或者避免损失数额在七十五万元以上的;
(四)具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第八条 二次以上实施内幕交易或者泄露内幕信息行为,未经行政处理或者刑事处理的,应当对相关交易数额依法累计计算。
第九条 同一案件中,成交额、占用保证金额、获利或者避免损失额分别构成情节严重、情节特别严重的,按照处罚较重的数额定罪处罚。
构成共同犯罪的,按照共同犯罪行为人的成交总额、占用保证金总额、获利或者避免损失总额定罪处罚,但判处各被告人罚金的总额应掌握在获利或者避免损失总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
第十条 刑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款规定的“违法所得”,是指通过内幕交易行为所获利益或者避免的损失。
内幕信息的泄露人员或者内幕交易的明示、暗示人员未实际从事内幕交易的,其罚金数额按照因泄露而获悉内幕信息人员或者被明示、暗示人员从事内幕交易的违法所得计算。
第十一条 单位实施刑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款规定的行为,具有本解释第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按照刑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定罪处罚。
我国关于内幕交易的司法解释十分明确,因为内幕交易和内幕消息具有的现实意义非常的强烈,所以说,我国法律关于这方面的规定和条例也非常的多。可以说,关于内幕交易我国非常的重视。内幕交易的行为可能会构成刑事犯罪,
·最新重庆市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
一、重庆市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
死亡赔偿的标准是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来计算。死亡赔偿金是结合受害人的身份来确定,赔偿标准订了二等,第一等;城市居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赔偿;第二等,农村居民,是按照...
·一、交通事故三者伤残赔偿金额由谁来进行赔偿?
一、交通事故三者伤残赔偿金额由谁来进行赔偿?按照事故责任,由双方司机赔偿。一般伤害的赔偿是致使对方身体受伤但尚未致人残疾,经治疗可以恢复健康的赔偿,其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和住宿费等项费用。致人残疾的赔偿是指致使对方身体受伤经治疗后不...
·交通事故车主全责的赔偿项目交通事故对方全责则承担
交通事故车主全责的赔偿项目交通事故对方全责则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保险公司在限额先行赔偿,不够部分由肇事者承担。可以要求的主要赔偿项目及标准有: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
·交强险中的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是多少?
我们现在能够发现,很多的家庭都已经有了私家车,使用私家车代步已经成为时下很多的人的选择,这种选择是为了更加便捷的出行,可以保障民众出行的顺畅性,同时也会出现交通拥堵等一系列的问题。交强险中的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是多少?这个赔偿的限额是11000。如果是医疗等则金额有所不同。一,交强...
·帮人接亲途中出车祸责任划分是怎样的?
帮人接亲途中出车祸责任划分是怎样的?
一、帮人接亲途中出车祸责任划分是怎样的?
帮人接亲途中出车祸责任划分是看驾驶人员主观上和客观行为当中是否存在过错,如果存在过错的话,肯定是需要驾驶人员承担一定的责任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
·商品房交房标准包括什么?
商品房交房标准包括什么?
一、商品房交房标准包括什么?
(1)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中规定的各项工作内容,达到国家规定的竣工条件;
(2)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安全规定的标准,如符合房屋土建工程验收标准、安装工程验收标准等;
(3)符合工程建筑设计和工程建设合同约定的内容;有完整的...
·商品房交付使用要满足什么条件
商品房交付使用要满足什么条件 一、商品房交付使用要满足什么条件
商品房交付使用的条件是指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作为标的物的商品房在具备哪些要求后出卖人即可将其交给买受人占有。
建设部2001年颁发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五章规定了商品房的交付,其中第三十条原则规定房地产开发...
·交通事故责任人如何认定?
在我国,几乎每天都会有交通事故的发生。通常情况下,发生交通事故,双方当事人争议最多的地方,就是损失赔偿的问题。而对于交通事故损失赔偿,首先就是要确定哪一方是事故的主要责任人。那么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交通事故责任人如何认定?
交通事故责任人如何认定?
关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人的...
·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赔偿标准的内容是什么?
在交通事故纠纷案件中,大部分是因赔偿问题引起的。因为各种原因,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后,责任方不承担应有的赔偿责任,导致双方矛盾纠纷扩大。其实,交通事故赔偿是有一定标准的。那么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赔偿标准的内容是什么?我们通过本文的内容简单介绍下。
一、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赔偿标准包括哪些?...
·一、交通事故中的赔偿项目?
一、交通事故中的赔偿项目有哪些1、医疗费2、住院伙食补助费3、误工费4、护理费5、交通费6、住宿费7、营养费8、残疾辅助器具费9、残疾赔偿金10、被抚养人生活费11、死亡赔偿金12、丧葬费13、精神损害抚慰金(构成犯罪的没有此项)二、交通事故赔偿金额怎么计算?1、医疗费赔偿金额为...
·醉驾碰到车子逃跑了怎么处罚?
醉驾碰到车子逃跑了怎么处罚?
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形成从重处罚情节。饮酒驾驶: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罚款1000元—2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罚款5000元,记12分,处以15日以下拘留,并且5年内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