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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财产转让夫妻签字才有效吗?

共同财产转让夫妻签字才有效吗?根据《物权法》第九十七条规定,处分共同共有的财产,应须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因此,共同财产的转让是需要夫妻双方都同意签字后才有效的。二、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九十六条规定,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应认定无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共有房屋,未经其他共有人同意的,不得转让。《物权法》:第一百零六条,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1)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2)以合理的价格转让(3)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4)受让人依照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赔偿损失。(5)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前两款规定。三、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范围:(1)工资、奖金,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贴;(2)生产、经营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拥有的知识产权的收益;(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因继承遗产和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对于继承遗产的所得,指的是财产权利的取得,而不是对财产的实际占有。即使婚姻关系终止前并未实际占有,但只要继承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继承的财产也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6)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7)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8)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应得部分夫妻共有。共同财产是两个人都有份,也就两人都有权利参与决定财产的去留,如共同拥有的房产,并不是一个人说要卖掉就可以的,在隐瞒或恶意为之的情况下对方可以要求追回房产,因此,在转让共同财产时理应得到双方的统一意见,都同意,然后夫妻签字,这样才能有效。


·起诉离婚男方打女方什么时候会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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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悔离婚协议的抚养费可以变更吗?
      后悔离婚协议的抚养费可以变更吗? 法律赋予子女可根据实际情况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原定数额的要求,也就是抚养费数额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变更的。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无论是在协议离婚时达成的还是由法院判决的,都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增加数额的合理要求。至于费用是否增加,增...


·夫妻如果离婚有损害赔偿吗
      夫妻离婚有损害赔偿吗在夫妻双方同意行政离婚的情形下,如果双方就离婚损害赔偿问题已达成协议,法律应尊重当事人的意愿,不必进行干预;如果双方就离婚损害赔偿问题不能达成协议,则可以通过诉讼离婚,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1、符合《婚姻法》第46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基于该条规定向人民法院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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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离婚夫妻可能会因为共同财产分割产生争议,当然在就未成年子女抚养的问题上面产生争议的情况也不少。遇到这类的情况,自然无法再通过协议方式离婚了,而起诉到法院的话必然会涉及到争夺抚养权的情况。那这样的情况下该如何确定离婚案件中孩子抚养权归属呢?接下来,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如何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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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国计划生育法明确规定,对于超生孩子或者私生孩子的家庭或者当事人征收社会抚养费,社会抚养费是我国实施计划生育、控制人口增长、减少政府财政负担的一项重要措施。那么,巨额社会抚养费去向的内容是怎样的?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巨额抚养费取向 众所关注的社会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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