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榆中县征地补偿办法是怎么样的?

榆中县征地补偿办法是怎么样的?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后,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公告,并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 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将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的收支状况向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公布,接受监督。综合上面所说的,征地补偿就是针对于被征用了土地所给的补偿费用,而对于这笔费用的给予,一般我国也是专门制定出了相应的办理,就是在合理的条件下能让被征地者的合法利益受到保障,所以,在处理的时候就一定要按条款来,这样才能算是有法律的依据。


·农村征地补偿标准有变化吗?
      农村征地补偿标准有变化吗? 一、土地补偿费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


·土地补偿款分配不合理,权益受到侵害应该怎么办?
      土地补偿款分配不合理,权益受到侵害应该怎么办?   一、土地补偿款分配不合理,权益受到侵害应该怎么办?   认为土地补偿款的分配不合理的、不合法的,可以到法院起诉解决。到法院起诉的程序与其他普通民事案件相同,但是要有针对性的提供补偿款分配不公平、不合理、不合法的证据,由法院进...


·2023广州征地补偿标准都包括什么内容?
      我们已经了解过国家其他地市的相关征地补偿标准了,但是小编最近并没有能够给您带来广州省的相关征地补偿,所以今天我们来讨论一下,根据新的说法,广州省的相关征地补偿,应该按照不同的片区来分别进行补偿,详情请看下文。广东省广州市土地有七类、八类、九类土地三种:七类区片区片范围:广州。补偿...


·宅基地和承包地互换后怎么确权?
      1.已办理重新发包手续和宅基地过户手续 这种情况基本上就不存在什么土地纠纷了,你们双方只需要各自拿着互换后取得的承包权证和宅基地证去办理农村承包土地确权和宅基地确权就可以了,申请通过后,会对土地进行实际测绘,走完法定的确权流程之后,就可以领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和《不动产权...


·淄博市最新征地补偿标准2023年有什么规定
       为顺应社会的发展,我国国家大力促进城市与城市联系,其中就通过征收土地建设公路等方式来进行。那么,您知道淄博市最新征地补偿标准2018年有什么规定吗?按照当地政府的规定,征地补偿的具体内容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费费以及相应农作物的补贴等。 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


·企业刚买土地使用年限是多久?
      企业刚买土地使用年限是多久?在我国,土地使用权是一项重要的物权,通过出让方式获得土地使用权的主体有权对其处置。在二级市场上,企业和个人可以买卖、赠与和交换土地使用权,这些都是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方式。而土地使用不是无限期的,那么企业刚买土地使用年限是多久?我们一起看看我们是怎么说的吧...


·随着买房热的兴起,很多人都关注着买房问题。在买房过程中,房地
      随着买房热的兴起,很多人都关注着买房问题。在买房过程中,房地产开发商是否有五证是我们需要注意的,只有五证齐全,买房的人才能安心买房。那么,五证是指什么?五证不全的房子能不能买?房地产开发五证补办流程是怎样的?这些都是我们在买房过程中会遇到的问题。下面我们将为您详细解答这些问题。 ...


·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暂行办法是怎样的
      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暂行办法是怎样的 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暂行办法是怎样的 第一条 为了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加强对划拨土地使用权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者通过除出让土地使用权以外的...


·我国土地使用权形式有哪些?
      我国土地使用权形式有哪些?在我国的制度中,最具有影响力的一项权利就是我国土地使用权形式,有别于他国的权属分类,我国的土地权更多的是在政府手中。同时,凭借土地的买卖,我国的经济在不停的向前,其中所要注意的是土地所有权中有哪些是针对不同的情况产生的,会有什么样的结果等问题。以下是律师...


·2023年长沙市征地补偿安置条例如何规定?
      长沙市征地补偿安置条例如何规定? 为了加快现代化建设和农村规划,国家会征收土地进行公共建设。土地使用者在此种情况下可以获得土地补偿。土地补偿主要分为产权交换补偿和货币补偿两种形式。具体的补偿标准主要依据当地的政策,那么,2018年长沙市征地补偿安置条例如何规定呢? 长沙市农村...


·土地使用证复印件可以做证据吗
      土地使用证复印件可以做证据吗 对于土地使用证,相信您最熟悉不过了,买房子必不可少的除了房产证就是土地使用证了。如果需要土地使用证作为证据的时候,您只要提供即可,但是有时为了安全,又想提供复印件,但是土地使用证复印件可以做证据吗,复印件能否达到法律规定的效力,可以随我们一起去了解...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