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数罪并罚和酌定量刑情节的区别是什么?

数罪并罚和酌定量刑情节的区别是什么?数罪并罚和酌定量刑情节的区别在于前者是因为罪犯同时有好多个罪而被法官判定要一起处罚,而后者是法官在判案的时候发现有一罪的罪犯存在某些情节可能会加重或者减轻他们受到惩罚的程度,前者是会受到重罚的,而后者则存在被减轻的情况。同一犯罪中若有数个量刑情节,其中可能既有法定的,也有酌定的。在一般情况下,法定情节应优先于酌定情节考虑,只要具有法定情节的,就应当首先考虑法定情节。但绝不能因为法律规定的简约或具体宣告刑中没有实际渗入酌定情节的影响。而对酌定情节拒绝加以考虑,也不能因为刑法对具体的、复杂的酌定情节没有规定,而否定酌定情节的法律地位。如果酌定情节意义重大,对行为社会危害性和行为人人身危险性影响程度超过法定情节。也可以优先于或与法定情节同等加以考虑。二、什么叫酌定量刑情节酌定情节虽然不是刑法明文规定的情节,但对量刑仍然起着重要影响作用。根据司法实践,常见的酌定量刑情节主要有以下几种:1、犯罪的手段。特定的手段作为犯罪构成要件要素时,不是量刑情节;故这里的犯罪手段是指不属于构成要件内容的手段。犯罪的手段残酷、野蛮程度,直接说明罪行的轻重程度,因而影响量刑。如杀人、伤害的手段是否残忍,就对量刑起影响作用。2、犯罪的时空及环境条件。犯罪的时间、地点、环境条件不同,也能说明罪行的轻重程度不同,因而是影响量刑的因素。例如,在发生地震等严重自然灾害时犯罪,其罪行就重于在平时的犯罪,量刑时应当考虑。3、犯罪的对象。在刑法没有将特定对象规定为构成要件的情况下,犯罪对象的具体差别,反映罪行的轻重程度,因而是量刑时需要考虑的情节。例如,一般来说,盗窃救灾、抢险款物的罪行就重于盗窃一般公私财物,量刑时应区别对待。4、犯罪造成的危害结果。当危害结果不是犯罪构成要件要素时,危害结果(包括直接结果、间接结果)的轻重对说明罪行的轻重起重要作用,因而成为量刑时应斟酌考虑的重要情节。例如,同是隐匿、毁弃他人信件,其隐匿、毁弃的信件多少以及由此造成的后果不同,量刑就应有所不同。5、犯罪的动机。犯罪动机不同,直接说明行为人的罪过程度不同,因而是量刑时必须考虑的因素。例如,同是故意杀人,有的是出于义愤杀人,有的是因为奸情杀人,其所反映的可谴责性程度就有差别,量刑时也应有所差别。6、犯罪后的态度。犯罪后的态度,反映行为人的人身危险程度,因而在量刑时应当予以考虑。例如,有的人犯罪后坦白悔罪,积极退赃,主动赔偿损失,有的人犯罪后却负隅顽抗,隐匿赃物,要挟被害人,这反映出行为人的人身危险程度不同,改造的难易程度不同,在量刑时必须区别对待。7、犯罪人的一贯表现。犯罪人的一贯表现既不是定罪的根据,也不是量刑的主要依据,但与犯罪行为有密切联系的一贯表现,却是量刑时应当考虑的因素,因为这种因素也反映行为人的人身危险程度。例如,两个盗窃相同数额财物的罪犯,一个平时经常有小偷小摸行为,一个没有不良表现,对于前者的量刑就可能重于后者。8、前科。前科是指依法受过刑事处罚的事实。依法受过刑事处罚后又犯罪的,说明行为人的人身危险性较为严重,理当成为酌定量刑情节。但是,如果构成累犯或者是特定的再犯,则属于法定情节。综上所述,数罪并罚或者看具体的情节进行量刑都是为了罪犯能够因为他们的违法行为而接受必要的法律惩罚代价的,比如罪犯为了得到自己的违法利益可能不止做一个行为而在同时触犯了多个罪责,但法官也不能逐个进行判定而用并罚的方式提高效率。


·犯罪预备阶段中止是什么意思?
      犯罪预备阶段中止是什么意思?犯罪预备阶段的中止指在犯罪预备阶段,自动放弃犯罪。即发生在预备阶段的中止,如为杀人买刀后中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犯罪中止是指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的行为。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


·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判几年?
      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非法提供,就是指违反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的行为,信用卡信息是指在金融机构办理的可透支消费的银行卡。综合来看就是指提供信用卡信息的违反法律法规...


·怎么算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有哪些内容
      死缓又可以叫做死刑缓期两年,由此可见,此时的缓期时间为两年,这是固定的期限,但是这期间具体该怎么来算呢?关于怎么算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的问题,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一、怎么算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 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判决确定之日,是...


·犯罪分子是必须受到法律的制裁的
      犯罪分子是必须受到法律的制裁的,不管是男还是女,如果不好好遵纪守法,做出了危害其他人健康的事情,都需要受到法律制裁。有些女方就还在服刑期间,一个家庭是需要两个人好好经营的。若是女方需要服刑很久,男方想要离婚,那么,女方服刑期间可以离婚吗?对于这个问题,服刑人员只是为自己的错误在买...


·刑事附带民事赔偿什么时候提出好
      附带民事诉讼可以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但是没有相关具体时间的规定。《刑事诉讼法》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


·浙江绍兴网络诈骗罪的相关法律规定是什么?
      浙江绍兴网络诈骗罪的相关法律规定是什么? 在现代这个社会,网络世界是一个虚拟的世界,但是有很多人都沉迷于此,在网络世界里,存在着很多的诈骗分子,想要利用网络手段进行诈骗,从而获取利益。那么,浙江绍兴网络诈骗罪的相关法律规定是什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浙江绍兴网络诈骗罪的...


·2023故意伤害罪判刑多长时间
      2023故意伤害罪判刑多长时间 一、故意伤害罪判刑多长时间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根据具体伤害情形,损害程度的不同,量刑标准也有所不同,具体分为三个量刑幅度: 1、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


·过失犯罪要求危害结果吗
      过失犯罪要求危害结果吗?一般的过失犯罪都要看危害结果,如没有造成危害结果的,可以不予刑事处罚。《刑法》对过失犯罪的处罚原则:第十五条 【过失犯罪】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过失犯罪...


·拐骗儿童如何量刑处罚?
      拐骗儿童如何量刑处罚《刑法》第二百六十二条 拐骗儿童罪拐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二、拐骗儿童罪与拐卖儿童罪的界限1、客体要件不同。拐骗儿童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家庭关系和儿童的合法权益,而拐卖妇女、儿童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人身自由...


·派出所对打架立案会拘留多久?
      派出所对打架立案会拘留多久?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


·最高检刑事抗诉申请书成立的条件有哪些
      最高检刑事抗诉申请书成立的条件有哪些 抗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时,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新审理要求的诉讼活动。在我国,抗诉是法律授予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行使的一项法律监督权。 成立条件 由有抗诉权的人民检察院提出,只有出现法定情况,人民检察院才...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