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离婚律师是怎样收费的

有的夫妻离婚可能自己没有多少时间去处理离婚事项,因此就会选择委托专业的律师来帮助自己。当然更多时候,离婚夫妻是希望通过律师帮助自己争取更多的利益。那么此时离婚律师是怎样收费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离婚律师是怎样收费的

代理民事(含商事、经济)案件收费标准:

1、 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案件500—4000元/件;

2、 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案件依照争议标的,在规定的比例幅度内分段累计协商收费:

争议标的 收费标准 速算增加数(元)

1万元以下的 手续费500—800元

1万元—10万元(含10万元) 5 % 300

10万元—50万元(含50万元) 4 % 1300

50万元—100万元(含100万元) 3 % 6300

100万元—500万元(含500万元) 2 % 16300

500万元—1000万元(含1000万元) 1 % 66300

1000万元以上 0.5% 116300

注:收费数额 = (争议标的 × 收费标准) + 速算增加数,案情复杂或影响重大的案件,可以在规定标准2倍以内与当事人协商收费。

想找专业离婚纠纷律师?推荐使用下方【离婚纠纷律师查询系统】,将为您筛选适合您需求的资深口碑律师,方便快速选择。

二、离婚诉讼有哪些风险

1、起诉不符合条件当事人起诉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人民法院不会受理,即使受理也会驳回起诉。 当事人起诉不符合管辖规定的,案件将会被移送到有权管辖的人民法院审理。

2、诉讼请求不适当当事人提出的诉讼请求应明确、具体、完整,对未提出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不会审理。 当事人提出的诉讼请求要适当,不要随意扩大诉讼请求范围;无根据的诉讼请求,除得不到人民法院支持外,当事人还要负担相应的诉讼费用。

3、逾期改变诉讼请求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出反诉,超过人民法院许可或者指定期限的,可能不被审理。

4、超过诉讼时效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保护民事权利的期间一般为二年(特殊的为一年)。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后,被告提出原告的起诉已超过法律保护期间的,如果原告没有对超过法律保护期间的事实提供证据证明,其诉讼请求不会得到人民法院的支持。

5、授权不明当事人委托诉讼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等事项的,应在授权委托书中特别注明。没有在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具体记明特别授权事项的,诉讼代理人就上述特别授权事项发表的意见不具有法律效力。

6、不按时交纳诉讼费用当事人起诉或者上诉,不按时预交诉讼费用,或者提出缓交、减交、免交诉讼费用申请未获批准仍不交纳诉讼费用的,人民法院将会裁定按自动撤回起诉、上诉处理。当事人提出反诉,不按规定预交相应的案件受理费的,人民法院将不会审理。

7、申请财产保全不符合规定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应当按规定交纳保全费用而没有交纳的,人民法院不会对申请保全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 当事人提出财产保全申请,未按人民法院要求提供相应财产担保的,人民法院将依法驳回其申请。申请人申请财产保全有错误的,将要赔偿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所受到的损失。

8、不提供或者不充分提供证据除法律和司法解释规定不需要提供证据证明外,当事人提出诉讼请求或者反驳对方的诉讼请求,应提供证据证明。不能提供相应的证据或者提供的证据证明不了有关事实的,可能面临不利的裁判后果。

9、超过举证时限提供证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交的证据,应当在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人民法院认可或者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完成。超过上述期限提交的,人民法院可能视其放弃了举证的权利,但属于法律和司法解释规定的新的证据除外。

10、不提供原始证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证据,应当提供原件或者原物,特殊情况下也可以提供经人民法院核对无异的复制件或者复制品。提供的证据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可能影响证据的证明力,甚至可能不被采信。

11、证人不出庭作证除属于法律和司法解释规定的证人确有困难不能出庭的特殊情况外,当事人提供证人证言的,证人应当出庭作证并接受质询。如果证人不出庭作证,可能影响该证人证言的证据效力,甚至不被采信。

12、不按规定申请审计、评估、鉴定当事人申请审计、评估、鉴定,未在人民法院指定期限内提出申请或者不预交审计、评估、鉴定费用,或者不提供相关材料,致使争议的事实无法通过审计、评估、鉴定结论予以认定的,可能对申请人产生不利的裁判后果。

13、不按时出庭或者中途退出法庭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出法庭的,人民法院将按自动撤回起诉处理;被告反诉的,人民法院将对反诉的内容缺席审判。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出法庭的,人民法院将缺席判决。

14、不准确提供送达地址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人民法院按照当事人自己提供的送达地址送达诉讼文书时,因当事人提供的己方送达地址不准确,或者送达地址变更未及时告知人民法院,致使人民法院无法送达,造成诉讼文书被退回的,诉讼文书也视为送达。

15、超过期限申请强制执行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双方或者一方当事人是公民的为一年,双方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为六个月。期限自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履行义务期限届满之日起算。超过上述期限申请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离婚案件属于民事案件,因此委托律师的,此时律师的收费一般都是按照民事纠纷来收费的。至于此时离婚律师是怎样收费的,由于各地的情况不同,具体离婚案件也不一样,因此最后的收费就不同。

·未婚先孕男方要抚养怎么处理?
      未婚先孕男方要抚养怎么处理? 伴随着改革开放市场化经济的繁荣发展,年轻人的婚恋观念也在发生着巨大的转变,从最早的“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演化到如今的奉子成婚已成为一件平常而又能被大众所接受的事情,这样的特殊情形下所缔结的婚姻也能够受到亲朋好友的祝贺,所以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下未婚先...


·自动离婚的条件是什么?
      自动离婚的条件是什么 法律上没有自动离婚,所以自动离婚的条件是不存在的。 协议离婚需要什么条件 根据《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协议离婚必须符合以下几个条件: (一)协议离婚的男女双方必须具有合法的夫妻身份。 (二)协议离婚的男女双方必须都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


·离婚对大多数人来说都是痛苦的
      离婚对大多数人来说都是痛苦的,对自己和家人都带来最大的伤痛。那关于子女的抚养权在您的意识里还是比较淡薄的,国家又有哪些规定呢,我们就这一问题为您查阅到我国现行的关于抚养权是由最高人民法院对这方面做出的司法解释,法院在审理、判决期间都是按照此规定来进行判决的,下面我们就带你了解一下...


·一、家暴离婚子女财产分割是怎样的?
      一、家暴离婚子女财产分割是怎样的?《民法典》中有关离婚时财产分割的原则进行了规定:(一)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


·夫妻分居期间财产怎样分割
      夫妻正处于分居期间的,一般是不能对财产进行分割的。日后要是,分居满足了法定的条件进而离婚的话,才能对财产作出分割。那么夫妻分居离婚的,该如何来分割财产呢?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夫妻分居期间财产分割 对于分居期间的财产的分割,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问题的...


·离婚后财产赠与的情况是怎么认定的?
      离婚后财产赠与的情况是怎么认定的? 离婚后财产赠与的情况应当提供相关凭据或者证据,对于婚姻存续期间,一方对另一方的赠予情况是必须提供相关的证据来进行证明的,具体情况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来进行合法的处理。 一、离婚后财产赠与的情况是怎么认定的? 需要提供一方对另一方赠予的凭据...


·离婚判决书下来后多久再起诉
      很多人在离婚诉讼中都遇到了这样一种情况,那么就是法院经过审理之后,判决夫妻不准离婚。那么离婚判决书下来后多久再起诉呢?要是你在这方面也有疑问,可以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一、离婚判决书下来后多久再起诉对于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什么时候可以再次起诉离婚法律有明确的规定:《民事...


·离婚后打前妻轻微伤怎么处理
      可以报警要求赔偿,离婚后遭前夫暴打可以报警,根据殴打的情节,严重的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等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


·一、抚养子女一方怎么起诉抚养费?
      一、抚养子女一方怎么起诉抚养费?我国法律规定,离婚的父母对未成年子女仍然有抚养的义务,如果有一方不履行义务,便意味着违反法律,更直接地回答不支付子女抚养费怎么办?向法院起诉,申请强制执行。 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


·法院判离婚无效情形有哪些
      法院判离婚无效情形有哪些1、男女双方非自愿离婚。《婚姻法》第31条规定: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离婚必须是出于双方自愿。也就是说,夫妻确有解除婚姻关系的合意,其意思表示是真实的,不是虚假的。如果是由于一方受另一方或者第三人的欺诈、胁迫等而违...


·涉黄女被拘留大概多少天
      首先要弄清楚是行政拘留还是刑事拘留,刑事拘留的话37天,之后可能就是逮捕了,涉黄可能构成的罪名有组织卖淫罪、介绍卖淫罪、容留卖淫罪、组织淫秽表演罪、强奸罪等,刑期要视具体罪名而定。不管涉嫌几个刑事犯罪,一般情况下,刑事诉讼拘留的期限最长为14日。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