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故意伤害罪的法律后果有哪些

故意伤害罪的法律后果有哪些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1.对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2.对故意伤害他人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这里所说的“重伤”,依照刑法第九十六条的规定,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使人肢体残废或者毁人容貌的;(2)使人丧失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机能的;(3)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其中“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 的”,主要是指上述几种重伤之外的在受伤当时危及生命或者在损伤过程中能够引起威胁生命的并发症,以及其他严重影响人体健康的损伤,主要包括颅脑损伤、颈 部损伤、胸部损伤、腹部损伤、骨盆部损伤、脊柱和脊髓损伤以及烧伤、烫伤、冻伤、电击损伤、物理、化学或者生物等致伤因素引起的损伤等。1990年3月 29日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印发了《人体重伤鉴定标准》。在司法实践中,鉴定重伤主要依据该《人体重伤鉴定标准》进行。3.对故意伤害他人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这里所说的“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出 于损害他人健康的故意而伤害他人,但由于被害人受到伤害后得不到及时或者有效的救治或者由于其他原因,造成被害人死亡的结果。“特别残忍手段”,是指故意 造成他人严重残疾而采用毁容、挖人眼睛、砍掉人双脚等特别残忍的手段伤害他人的行为。二、被人故意伤害后如何要求赔偿可以起诉要求民事赔偿,如果刑事立案的话你可以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赔偿。可以要求的赔偿项目如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认定为故意伤害罪的,若是被告人可以积极的对被害人或其家属作出赔偿,在争取了对方的谅解后,向法院出具刑事谅解书,那之后法院对被告人判刑可能会适当考虑,就有机会从宽作出处罚。不过也要注意,就算是服刑出狱之后,受到了刑事处罚,也不会免除被告人的民事赔偿责任。


·共同过失犯罪不能确定犯罪人怎么办?
      共同过失犯罪不能确定犯罪人怎么办?共同过失犯罪不能确定应当认定为无罪,按照疑罪从无原则进行无罪宣判,一般共同犯罪,简称一般共犯,又称非集团性共犯,指没有特殊组织形式的共同犯罪。对这种形式的共同犯罪而言,共同犯罪人一般是为实施某种特定的犯罪而临时结合,一旦完成特定的犯罪后,其犯罪联...


·毒品犯罪的的量刑标准
      在我们国家现在法律中被认为是犯罪的行为多种多样,其中就有关于毒品犯罪的认定,对于这类犯罪主要就是涉及毒品的犯罪行为,具体实行犯罪的方式就有从国外向国内走私毒品的走私行为,又或是在国内贩卖毒品的贩卖行为,还有明知是毒品并且通过各种方式为其运输的运输行为,还有就是制造毒品的行为等等的...


·法院判1年缓刑1年什么意思
      法院判1年缓刑1年什么意思?就是在判决后的一定时间内不再犯罪,原来判决的那一年有期徒刑就不再实施了。如果在这特定的考验期内犯罪人有其他违法犯罪行为的,撤销缓刑,执行有期徒刑,即收监执行刑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五条 【缓刑犯应遵守的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


·毒品犯罪中止的法律特征是什么
      一、毒品犯罪中止的法律特征是什么? (一)行为人主观上具有中止犯罪的决意。行为人在客观上能够继续犯罪和实现犯罪结果的情况下,自动作出的不继续犯罪或不追求犯罪结果的选择。首先,行为人明确认识到自己能够继续犯罪或实现犯罪结果;其次,中止行为的实施是行为人自动作出的选择;再次,中止犯...


·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司法解释是什么?
      食品安全是我国最近几年越来越关注的焦点,主要原因是最近几年食品安全事故频发,人们对食品的安全一直在担忧,另一方面人们的生活水平在不断提高,人们注重食品安全。因此相关部门需要对所有的动植物进行检疫,期间就有徇私舞弊的现象,那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司法解释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


·法律规定遗弃罪的追诉期是多久
      刑事犯罪受到追诉期的限制,只有在没有超过追诉期的范围内,才能对案件立案侦查,然后依法追究嫌疑人、被告人的刑事责任。那么您知道遗弃罪的追诉期是多久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解答。 一、遗弃罪的追诉期是多久 遗弃罪,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


·职务侵占罪相关法律规定是什么?
      职务侵占罪相关法律规定是什么?在当代这个社会,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很多人都帮助他人保管过东西,这是很正常的一件事情。但是事实上,存在一部分人为了将保管的财物占为己有,于是会有可能构成侵占罪,我国还规定了职务侵占罪,那么,职务侵占罪相关法律规定的内容是怎样的?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


·聚众斗殴该怎么定罪处罚
      聚众斗殴该怎么定罪处罚一、聚众斗殴该怎么定罪 一般来说,轻一点的就是一般民事纠纷,调解解决,严重一点的,受《治安处罚条例》处罚,可能会被拘留等行政处罚方式处罚,再严重的,例如造成致伤致残等严重后果,或者聚众群殴的,可能就属于犯罪的,罪名不一定,有故意伤害罪、聚众斗殴罪等。 聚众斗...


·失火罪是危险犯还是结果犯
      失火罪是危险犯还是结果犯?失火罪是危险犯,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以放火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失火罪的情节轻重,最高法...


·裁定减刑漏罪又犯新罪怎么处理
      一、裁定减刑漏罪又犯新罪怎么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条 【漏罪先并后减】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对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后两个判决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已经执...


·残疾赔偿金刑附民赔不赔?
      残疾赔偿金刑附民赔不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五十五条:对附带民事诉讼作出判决,应当根据犯罪行为造成的物质损失,结合案件具体情况,确定被告人应当赔偿的数额。犯罪行为造成被害人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付的合...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