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申请撤销婚姻的时间要多久

要是婚姻中的一方或双方是受胁迫而缔结的婚姻关系,则这样的婚姻会被认定为可撤销婚姻。不过要想撤销这样的婚姻,还需要有权利的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那么实践中申请申请撤销婚姻的时间要多久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申请撤销婚姻的时间要多久
《婚姻法》第11条规定:“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该条所规定的受胁迫方行使请求撤销婚姻效力请求权的一年期限应为除斥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延长。在《婚姻法》规定的一年期限内,受胁迫方如果没有提出请求撤销婚姻效力的申请,就会失去提出申请撤销婚姻效力的权利。
那么,这一年的期限从何时起算呢?本条规定的这一年期限的起算时间有二种情形,第一,自受胁迫方结婚登记之日起算,即受胁迫方应当在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决定是否申请有关部门撤销其婚姻的效力。第二,自受胁迫方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算,即受胁迫方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决定是否申请有关部门撤销其婚姻的效力。这种情况主要考虑到在胁迫的婚姻中,有的受胁迫方是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如绑架、拐卖的妇女被迫与他人缔结婚姻关系,这些妇女在被他人限制人身自由,有关部门未解救前,是无法提出撤销婚姻效力的申请的,故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受胁迫方提出撤销婚姻效力的申请时间必须待其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算。
?
二、申请撤销婚姻需要哪些材料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向婚姻登记机关请求撤销其婚姻的,应当出具下列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身份证、结婚证;
(二)能够证明受胁迫结婚的证明材料。
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认为受胁迫结婚的情况属实且不涉及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问题的,应当撤销该婚姻,宣告结婚证作废。
从相关法律的规定中了解到,如果是受胁迫的婚姻,要申请撤销的,则撤销婚姻的时间一般为一年,当然如果有特殊情况的起算的时间是不一样的。而在具体申请撤销婚姻的时候,也是需要当事人提供一定材料才行。

·虽则社会观念的进步,离婚,已经是当代社会中的人们不得不面对的
      虽则社会观念的进步,离婚,已经是当代社会中的人们不得不面对的一个问题了,而离婚最重要的一个问题就是财产分割,这往往是引起离婚纠纷的原因之一,新婚姻法更加明确了婚姻财产分割这一块,那么离婚财产分割孩子算吗?今天就给您分析一下这个问题。 离婚财产孩子有份吗 首先答案是否定的。夫妻双...


·离婚前财产转移撤销方式有哪些?
      离婚前财产转移撤销方式有哪些?对于离婚前财产转移的行为,《婚姻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


·离婚时应该如何分割夫妻的财产
      夫妻的财产分为了个人财产和共同财产,但其中只有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部分,在离婚的时候才是需要进行分割的。而个人财产从始至终都是属于个人所有,因此在离婚的时候就不能要求分割。那通常夫妻离婚时应该如何分割夫妻的财产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协议分割 协议分割,是指离婚的双方对...


·法院判决后抚养权可以变更吗
      要是夫妻离婚的时候对孩子抚养产生了争议的话,则此时只能由法官对抚养权作出判决。此时,没有获得抚养权的一方就比较担心,在法院判决后抚养权是否还可以进行变更呢?若不可以的话,则可能争夺抚养权就会异常的激烈。下面我们就来为你实际解答一下这个问题吧。 一、法院判决后抚养权可以变更吗 根据...


·离婚诉讼中家庭暴力的认定
      1、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殴打、捆绑、残害、强制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家庭暴力应具备手段的残酷性、情节的恶劣性、后果的严重性、时间的连续性等法律特征。如果当事人仅一次因家务琐事打伤配偶面部,造成其软组织挫伤,构成轻微伤,从伤害...


·监护公证需要子女都到场吗?
      监护公证需要子女都到场吗? 一、 监护公证需要子女都到场吗? 遗嘱公证不需要子女都要到场,即使一个子女都不到场,只要遗嘱人到场,有两名或两名以上的公证员进行公证即可。 遗嘱公证程序 1、申请 遗嘱人申办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遗嘱人亲自到公证处有困难的,可以书...


·一、军婚哪些是夫妻共同财产?
      一、军婚哪些是夫妻共同财产? 1、《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入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2、《婚姻法...


·一、夫妻离婚财产如何约定?
      一、夫妻离婚财产如何约定? 夫妻双方对财产归谁所有以书面形式约定的,或以口头形式约定,双方无争议的,离婚时应按约定处理。但规避法律的约定无效。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


·非婚生子女抚养权归属:
      非婚生子女抚养权归属: 1、两周岁以下一般由女方取得抚养权。 对于两周岁以下的非婚生子女,考虑到其尚处于哺乳期或者更需要母亲的照顾,所以两周岁以下的非婚生子女的抚养权一般归属于母亲。当然,这也不是绝对的,如果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院也可以判决孩子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


·一、起诉降低抚养费纠纷的条件有哪些?
      一、起诉降低抚养费纠纷的条件有哪些? 有给付抚养费义务的一方,在下列条件出现时,可以和另一方协商减免抚养费,协商不成,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裁决: 1、丧失劳动能力或者失去经济来源,确有困难无力支付,且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确有抚养能力的; 2、收入明显下降,暂时无力按原来的协议或...


·找不到对方的人要怎么做才能解除婚姻
      夫妻离婚的时候经常出现一方想要离婚而另一方不同意的情况,甚至还有直接找不到对方的人的情况出现。那在后一种情况下,作为想要离婚的一方应该要怎么做才能解除婚姻关系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方法一: 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