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借车给他人使用有什么风险

借车给他人使用有什么风险?
借车给他人使用有什么风险
1、借车人因操作不当将汽车损毁。
借车人侵害他人财产权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对其所损毁的汽车照价赔偿或恢复原状。此种情况为简单的侵权纠纷,责任明确,易于解决。因此,出借人在借车前应当充分考虑和明确借车人的情况,确保其有驾驶执照,并且尽量不要把车借给冲动易怒,饮酒逞能之人,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2、借车给别人,借车人出了事故。
出借人借出爱车,最担心的应当是借车人出交通事故。而借车人出了事故以后出借人是否要承担责任成了车主最担心的问题。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二百零九条??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驾驶人非因执行工作任务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他人损害,驾驶人应当负全部责任的,由驾驶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不承担赔偿责任。在机动车所有人只在损害发生有过错时,才承担赔偿责任,无过错,则由保险公司和使用人承担责任。而对于肇事者,则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予以处理。
此种情况下,重点在于认定机动车所有人是否无过错。机动车所有人的过错,是指机动车所有人在出借时怠于审查借用人的驾驶资质,或者隐瞒或未告知机动车故障。在实践中,机动车所有人构成无过错,主要应当做到以下三点:
1、审查借车人的驾照,保证其未吊销未过期。
2、审查借用人的驾照类型,确保其驾照类型符合所借车型。例如,c2驾照不能驾驶c1类型的车辆。
3、审查对方借车时是否有酒驾毒驾等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如果做到以上几点,审查借车人的情况均合格,则可以出借。
在实践中,众多的案例均有借用车辆的人酒驾造成事故的情节。例如下面这个案例在判决文书中写道:“冉某、田某在出借车辆给毛某时,毛某已经饮酒,其未尽到相应的审查义务,应承担一定责任”。可以看出,酒驾是经常发生的交通违法情形,出借人在明知借用人饮酒的情况下,一定不能出借车辆,否则将与借用人共同承担责任。如果在机动车出借人审查借用人的情况均达到要求以后,借用人在驾驶该车辆过程中出现交通事故,则出借人一般不需要承担责任。
3、借用人出事故后逃逸。
借用人出交通事故后逃逸,即使事后根据监控录像来确定肇事者,一般也仅能确定车辆的所有人,而并不能准确确定当时的驾驶人,当公安机关找上所有人时,这是车主比较头疼的问题,借用人逃逸后,车主仍旧无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六条: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该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由保险人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机动车不明、该机动车未参加强制保险或者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需要支付被侵权人人身伤亡的抢救、丧葬等费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后,其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4、车主垫付赔偿金的情况。
在机动车所有人无过错的情况下,机动车借用人发生交通事故涉及赔偿时,所有人无赔偿责任,但在实践中,仍存在事故损失以及所需费用过大,肇事的借用者难以赔偿的情况,这时候,为了使受害者及时得到赔偿和救助,往往会由出借人垫付赔偿金,事后再由车主向肇事的借用人追偿自己所垫付的费用。不过在实践中,垫付的金额一般不会超过汽车本身的价格。
在车主借车给他人使用的情况下,常见的风险就是对方不爱惜自己的车辆,导致机动车被损毁,还有的就是在发生交通事故的时候,车主可能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同时还有可能要垫付赔偿金。因此,最好是不要将机动车借给他人使用。

·出租车误工费是如何规定的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
      出租车误工费是如何规定的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第1款,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第20条,...


·办理车辆他项权证费用是多少
       自己名下有的合法财产只要是能够和贷款的价值成正比的就都能够依法抵押出去的,并且伴随着现在的机动车也能够申请付款了,所以生活中办理车辆抵押的这部分群体还是比较多的。可能有些人也是受到他项权证的影响比较深,所以才会关注办理车辆他项权证费用,但我们告诉您车辆的抵押不会产生他项权证,所...


·车祸膝盖交叉韧带损伤伤残鉴定等级是多少?
      车祸膝盖交叉韧带损伤伤残鉴定等级是多少? 一、车祸膝盖交叉韧带损伤伤残鉴定等级是多少? 韧带损伤属于轻伤二级。根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规定轻伤二级包括: a)四肢任一大关节功能丧失10%以上。 b)四肢重要神经损伤。 c)四肢重要血管破裂。 d)椎骨骨折或者脊椎脱...


·交通事故的误工费该谁承担
      交通事故的误工费该谁承担 1、由肇事方承担; 2、《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深圳交强险赔偿标准2023年是什么?
      我们您肯定非常关注汽车方面的事情,我们国家对于汽车方面的规定当中就有交强险。交强险是必须要进行缴纳的,并且不能够断交,断交不交的话是违反我们国家的法律的。交强险在我们发生了交通事故需要赔偿的时候我们是可以有一定的补偿的。那么深圳交强险赔偿标准是什么? 交强险赔偿标准: 凡是对第三...


·农民工出车祸怎么陪误工费?
      农民工出车祸怎么陪误工费?农民工出车祸误工费按照平时固定的收入,乘以具体的一些误工的时间。收入状况分为有固定收入和没有固定收入。1、有固定收入: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如假设每月全日制工资是4000元、兼职工作收入是1000元、其他收入如奖金、津贴、补助...


·可以申请交通事故鉴定的情形有哪些
      可以申请交通事故鉴定的情形有哪些 一、为什么申请交通事故鉴定 所谓交通事故是指参与道路交通活动的各种汽车和非汽车驾驶人、行人、乘车人以及其他在道路上进行与交通有关活动的人员,因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和条例的行为,过失造成人、畜伤亡和车物财产损失的交通事件,称为交通事故。 发生...


·一、交通事故医院病历写的摔伤可以该吗?
      一、交通事故医院病历写的摔伤可以该吗? 不可以改的,但可以做出说明; 病历既是临床实践工作的总结,又是探索疾病规律及处理医疗纠纷的法律依据,是国家的宝贵财富。为此,医护人员在书写病历时一定要实事求是、严肃认真、科学严谨、一丝不苟。病历对医疗、预防、教学、科研、医院管理等都有重...


·高速收费站入口匝道倒车怎么处罚?
      高速收费站入口匝道倒车怎么处罚?在高速公路入口没有进入收费站倒车的,应当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以下罚款。高速公路的入口,是专门供进入高速公路使用的,进入高速公路入口匝道后就不能倒车,倒车的就违反了关于道路通行的规定,就应当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的规定处罚,也就是应当处以...


·无牌照出交通事故处理流程与正常的交通事故处理流程
      无牌照出交通事故处理流程与正常的交通事故处理流程是一样的:报交警划分事故责任,根据事故责任确定双方损失承担分配比例,各自承担赔偿责任。对无牌车辆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标准是怎样的这个问题,应该是和有牌照的交通事故处理是一样的。只是交警在处理完事故后,可以就无牌照对车主和驾驶员进行处罚,...


·交通事故中负全责的情形有哪些
      交通事故中的责任分为了五种,根据公安交警部门对事故做出的认定之后才能划分具体的责任。而这其中就有可能出现负全责的情形,那到底交通事故中负全责的情形包括哪些呢?若你不是很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方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一方当事人无下列情形,有下列情形的一方当事...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