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指示交付的质权成立时间是什么时候?

指示交付的质权成立时间是什么时候?指示到达第三人时候设立。即动产由第三人占有时,出让人将其对于第三人的返还请求权让与受让人,以代替交付。特点是买卖在前,交付在后,他人交付。指示交付质权的条件是:一是当事人须有转让所有权的合同;二是让与人应当将所有权转让的事实通知标的物的实际占有人。指示交付是标的物由双方以外的第三人实际占有时,转让人将对第三人的返还请求权让与受让人,以代标的物的实际交付。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第三人依法占有该动产的,负有交付义务的人可以通过转让请求第三人返还原物的权利代替交付。二、司法解释指示交付发生时,所应交付的标的物是在买卖双方以外的第三人的实际占有中的,此时转让人为完成交付,会将其对第三人的返还请求权让与该受让人,以代替标的物的实际交付。例如:出卖人将已经出租的标的物或由他人保管的标的物出卖的,可将对承租人的租赁物返还请求权或将对保管人、仓储人的返还请求权让与买受人,以代标的物的实际交付。比较常见的指示交付是将提单、仓单交付给买受人,以代替货物的实际交付,其中交付提单、仓单的情况,又被称为拟制交付。当事人也可以通过指示交付设立质权。《物权法》第26条规定:“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第三人依法占有该动产的,负有交付义务的人可以通过转让请求第三人返还原物的权利代替交付。”三、简易交付与占有改定、指示交付的含义1、占有改定,买受人与出卖人签定合同后视为交付,由出卖人继续占有标的物;占有改定是指在动产交易中,出让标的物时,出让人基于生产、生活的需要仍需继续占有动产,此时双方可以通过协议,使受让人取得动产之间接占有,以取代现实交付而取得所有权。2、简易交付,买受人占有标的物,合同成立生效后视为交付.;简易交付又称“无形交付”,是指受让人在动产物权变动前已先行占有该动产的,让与人如设立和转让其动产物权,无需再为现实交付,让与合同生效时即发生物权变动的效力的交付方式,并没有破坏动产物权变动的一般原则,而是在特殊情形下的一种灵活变通。简易交付是指受让人已经占有动产,如受让人已经通过寄托、租赁、借用等方式实际占有了动产,则于物权变动的合意成立时,视为交付。3、指示交付,出卖人在合同签定成立生效后,指示占有标的物的第三人直接向买受人交付。三者之间在于交付形式的不一样指示交付是指标的物由双方以外的第三人实际占有时,转让人将对第三人的返还请求权让与受让人,以代标的物的实际交付。《物权法》第26条规定: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第三人依法占有该动产的,负有交付义务的人可以通过转让请求第三人返还原物的权利代替交付。指示交付的成立须具备两个条件:是当事人须有转让所有权的合同。是让与人应当将所有权转让的事实通知标的物的实际占有人综合上面所说的,在进行指示交付的时候也是可以设立质权的,但在设立的时候一般也是必须要达到一定的时间才能进行办理,而且指示交付一般也是必须要由第三人返还原物的权利才能算是交付成功,这些在设立合同时候就一定要协商好。


·车辆追尾对方要求误工费合理吗?
      车辆追尾对方要求误工费合理吗车辆追尾对方要求误工费,这样是否可以界定为赔偿的一部分。原则上对方只会支付修车本身的费用,不会支付其他的附加费用。二、误工费的含义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


·一、交通事故伤者不给发票怎么办?
      一、交通事故伤者不给发票怎么办?交通事故伤者不给发票首先可以采取友好协商的态度要求对方给予发票,毕竟有了发票就可以报销,如果对方坚决不给付发票的话,那么关于赔偿问题也就达不成一致,此事是可以等待对方起诉要求赔偿,然后法院会介入之后,再要求对方给予发票进行赔偿。二、交通事故人伤对方...


·交付的商品房不符合条件怎么办
      交付的商品房不符合条件怎么办 一、交付的商品房不符合条件怎么办 (一)对于房地产商交房不符合交房条件,很多购房人并不采取行动,天真的认为房地产商违约了就理所当然会按合同约定进行赔偿或解除合同,但现实完全不是那么回事,权利是要靠自己主张的,如果购房人不提出、不主张,甚至以为先住进...


·开发商延期交房怎么处理
      开发商延期交房怎么处理 1、购房者申请解除合同 当遇到了开发商逾期交房的时候,可以申请解除合同。 但是有以下规定需要注意: a、如果想要解除合同应先对开发商进行催告; b、经催告3个月后,开发商仍没有交房,购房者取得合同解除权。 也就是如果想要解除合同的话,必须要满足...


·一、人伤交通事故多久能认定责任?
      一、人伤交通事故多久能认定责任?人伤交通事故半个月左右就能认定责任,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也随之提升,汽车家庭化已经非常普遍。但是,满路的机动车在行驶过程中必然会产生交通事故,而当交通事故发生时,极容易造成对交通事故人造成伤害。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时间有限制吗公安机...


·损坏车库是否属于肇事逃逸?
       一、损坏车库是否属于肇事逃逸? 道路上撞车属于交通肇事,构成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在停车场撞车不属于交通事故,属于普通财物损害责任纠纷,停车过程中造成损害的,离开现场的,不属于肇事逃逸。 一般处理如下: 《道路交通安全法》中的“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


·开车醉驾要负刑事责任吗 这要看具体的情况。
      开车醉驾要负刑事责任吗 这要看具体的情况。 1、对于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予定罪处罚;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二)(试行)》 ...


·民事诉讼申诉有新证据要交诉讼费吗?
      民事诉讼申诉有新证据要交诉讼费吗? 一、民事诉讼申诉 (一)民事案件申请再审 1、根据新修改的民事诉讼法,民事案件申请再审,是指当事人不服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可以依法向作出该生效裁判法律文书人民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2、双方当事人均为公民或一方当事人人数...


·什么交通事故护理依赖程度规定
      什么交通事故护理依赖程度规定 护理依赖是指伤、病致残者因生活不能自理需依赖他人护理者,这是评残标准分级必须有的内容。该“标准”的生活自理范围主要包括下列五项:进食;翻身;大、小便;穿衣、洗漱;自我移动。 护理依赖的程度分为三级: (1)完全护理依赖,指生活不能自理,上述五项...


·交通肇事逃逸罪法律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交通肇事逃逸罪法律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一、交通肇事逃逸罪法律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一)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 (二)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没有事故责任,驾车驶离事故现场的; (三)交通事故当事人有酒后和无证驾车等嫌疑,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


·坐出租车发生事故责任怎么承担
      坐出租车发生事故责任怎么承担一种是向出租车公司主张违约责任,另一种是向肇事方主张侵权损害赔偿责任,但这两种方式不能同时选择,你只能两者择一。这两种赔偿方式的法律依据、举证规则、赔偿项目是不同的,你要根据自身情况慎重选择。1、向出租车公司主张违约责任你乘坐出租车就与出租车公司建立了...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