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深圳市企业职工工伤待遇是怎么规定的

深圳市企业职工工伤待遇是怎么规定的?(一)在医疗期间享受如下待遇:1、工伤职工符合规定治疗工伤或职业病所需的挂号费、住院费、医疗费等医疗费用全额报销。2、工伤职工需要住院治疗的,由单位按照省内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三分之二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批准转外地治疗的,所需交通住宿费用由单位按照职工因工出差标准报销。3、工伤职工在医疗期内停发工资,改为由单位按月发给工伤津贴,标准相当于工伤职工受伤前的本人工资。(二)职工工伤或患职业病评定伤残等级后,享受以下待遇;1、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的,应退出生产(工作)岗位,并享受以下待遇:发给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按照伤残职工本人工资计发,分别为:24个月、22个月、20个月、18个月的标准。同时按月发给伤残抚恤金,分别为伤残职工本人工资的90%、85%、80%、75%。评上护理、依赖等级者,按月发给护理费,标准按完全、大部分、部分护理依赖三个等级,分别为当地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30%。完全护理依赖者中特别严重的按60%发给。易地安家的,由所在单位一次性发给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6个月的安家补助费,途中所需车船费、住宿费、行李搬运费和伙食补助费均由所在单位按照因公出差标准报销。2、伤残等级被鉴定为五级至十级的,原则上由单位安排适当工作,并享受以下待遇:发给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分别为伤残职工本人工资16个月、14个月、12个月、10个月、8个月、6个月的标准。伤残程度被评为五至六级且单位难以安排工作的,经本人同意,可以退出生产、工作岗位,由单位办理因工致残内退手续,并按月发给相当于本人工资70%的伤残抚恤金。在此期间单位和个人继续缴纳社会保险费,直至符合退休条件时,按照规定办理退休。伤残程度被评为七级至十级,职工本人愿意自谋职业并经单位同意的,或者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合同后本人愿意另行择业的,可以由单位发给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或者伤残回乡安置费。标准分别为20个月、18个月、12个月、6个月,同时终止工伤保险关系。伤残程度被评为七级至十级的,在劳动合同期内,单位确实难以安排适当工作、职工本人又不愿意自谋职业的,由单位根据伤残等级分别按月发给相当于职工本人工资60%、50%、40%、30%的生活费。深圳市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工伤保险机构及企业都应该共同配合处理工伤事故,但这也不是说在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情况下发生了工伤事故,所有的这些损失就应该由员工自己承担了。即便有工伤保险,用人单位在工伤事故中也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跟义务。


·劳动者请求双倍工资有时效性吗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请求双倍工资。那么如果用人单位不予给付,劳动者向法院主张权利是否存在诉讼时效问题呢?可能很多人对此都不是很了解,下面我们为你详细解答。 一、劳动者请求双倍工资有时效性吗 双倍工资的时效问题...


·工程质量关系到工程使用者的安全及建筑的使用寿命,需要建设方在
      工程质量关系到工程使用者的安全及建筑的使用寿命,需要建设方在设计、施工、验收环节高度重视。按照规定,建设方拿到工程许可证时,应该办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并且在十五日内到建设主管部门备案。那么如何办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手续?下面我们一起看看我们的这篇文章。 一、如何办理建设工程质...


·黑龙江省建筑工程资料管理标准
      黑龙江省建筑工程资料管理标准 建筑施工过程其中一个环节、部位出现问题,都会给工程的整体质量造成影响。加强建筑工程施工组织管理有利于规范整个建筑工程的质量。接下来我们为您整理了一些有关黑龙江省建筑工程资料管理标准的内容,请您阅读! 《黑龙江省建筑工程资料管理标准》 一、总 则...


·工程质保金申请流程有哪些
      工程质保金申请流程有哪些工程因质量而带来的问题是十分严峻的,造成的损失难以估量。为了确保和控制工程质量,我国设置了工程质保金的相关规定。其实工程质保金就是关于工程质量的保证金。如果经过专业的鉴定机构鉴定得知工程质量不存在问题,那么工程质保金就可以申请返还。了解工程质保金申请流程是...


·被辞退的员工可以领失业金吗?
      被辞退的员工可以领失业金吗被公司辞退属于劳动者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只要劳动者其它条件符合规定,就可以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按规定享受其他各项失业保险待遇:(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2)...


·劳动合同续签一年与三年区别
      签一年的劳动合同和签三年的区别:1、法律允许的试用期不同:一年期劳动合同,对应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期劳动合同,对应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2、劳动者达到签订无固定期劳动合同条件所需时间,可能有所不同:对于那些刚就业的职场新人或初次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来说,通常在连续订立二...


·员工怀孕合同到期不续签公司怎么赔偿?
      员工怀孕合同到期不续签公司怎么赔偿? 女性怀孕对于一个家庭来说是一件大喜事,但是可能对公司单位来说,女职工怀孕公司就面临着给产假,给补贴等一系列福利政策,有些公司会依法给怀孕女职工特殊待遇,但是也有的公司会趁着合同到期,决定不和员工续签。那么,员工怀孕合同到期不续签公司怎么赔偿...


·不服工伤认定行政诉讼提出的依据是什么?
      工伤认定是指员工在发生工伤事故之后申请的,由相关部门作出员工是否属于工伤范围的一种认定。工伤认定是获得工伤赔偿的基础。在实践中,有些工伤员工在获得工伤认定结论之后表示不服因而会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那不服工伤认定行政诉讼提出的依据是什么?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不服工伤认定行政...


·轻微工伤在家休息了20多天有没有工资
      有。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一般来说,应该是按工伤职工受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来发放工伤停工留薪期工资(加班费等除外)。但在实际中,很多单位是按照底薪,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等发放,这种做法是...


·公司解聘违约金怎么赔偿
      公司解聘违约金怎么赔偿 一、公司解聘违约金怎么赔偿 违约金以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按实际情况,公司违约符合法律规定情形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另外,只有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劳动者才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


·劳动仲裁的期限有多长,有什么程序
      劳动仲裁的期限有多长,有什么程序 一、劳动仲裁的期限有多长 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仲裁期限,是指当事人因劳动争议纠纷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要求保护其合法权益的法定期间。 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仲裁裁决一般应在收...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