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刑事案件办案流程期限分别是什么?

刑事案件办案流程期限分别是什么?一、刑事案件办案流程
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一般刑事案件大致要经过3个阶段,即侦查阶段(公安机关)、审查起诉阶段(人民检察院)和审判阶段(人民法院)。
1、侦查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刑事拘留。对于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24小时以内进行讯问。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受委托的律师有权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可以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向犯罪嫌疑人了解有关的案件情况。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犯罪嫌疑 人被逮捕的,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
2、审查起诉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被害人和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委托的人的意见。公诉案件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自诉案件的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自受理自诉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  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3、审判
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对于起诉书中有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并且附有证据目录、证人名单和主要证据复印件或者照片的,应当决定开庭审判。除涉及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案件,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公开进行。  辩护律师自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所指控的犯罪事实的材料,可以同在押的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开庭审理时,辩护律师为被告人辩护。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一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有刑事诉讼法第163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一个月。
二、刑事案件办案期限
刑事案件的办案时限如下:
1、刑事拘留30天
2、审查逮捕7天
3、侦查期限60天
4、审查起诉45天
5、法院审理45天
以上合计197天,这不包括可能发生的
6、审查起诉阶段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期间(最多2次、30天/次、每次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时限)
7、法院审理阶段,检察机关认为需要延期审理的期限(最多2次、30天/次、每次重新计算审理阶段的时限)。
对于跨地区犯罪交通不便的案件、团伙或者集团犯罪、流窜作案、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案件、复杂的案件等特殊情形,可以分别报上级和省级检察院延长侦查期限1—5月。
刑事案件办案流程期限分别是什么?以上从侦查、审查起诉和审判三个方面详细说明了刑事案件办案流程,分七点具体阐述了刑事案件办案的期限。由上述可以知道刑事案件办案的期限是根据案件性质和具体情况而有所差异的。希望我们的解答能够令您满意。

·能够成为犯罪主体的有哪些
      生活当中的任何一种违法犯罪的活动,肯定都是有犯罪主体的。但是,我国刑法当中规定的犯罪主体不包括未成年人,还有一些特殊人群的。同时犯罪主体也不仅仅限于我国的自然人,有一些犯罪主体也是比较特殊的。下面我们就详细的为您介绍一下能够成为犯罪主体的有哪些? 一、能够成为犯罪主体的有哪些?...


·拒执罪的立案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并非是所有的被判处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行政乃至刑事处罚的民事主体,都会按照既定的规定,承担处罚责任的,此种行为会构成拒执罪,但是也并非所有的这些民事主体都会被立案审理,那么拒执罪的立案标准是如何规定的呢?下面本站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一、拒执罪的立案标准是如何规定的?依据《最高人民...


·哪些行为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行为人要是利用信用卡实施诈骗行为的,那么很有可能就会构成信用卡诈骗罪。此时需要看具体实施的行为是怎样的,那到底哪些行为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呢?关于这个问题,我们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哪些行为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信用卡诈骗罪表现为使用伪造、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分子人信用卡...


·挪用资金罪追溯时效规定是什么?
      挪用资金罪追溯时效规定是什么?挪用资金罪的追诉时效为十年。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经过10年; 挪用资金超过3个月未还或进行营利活动,数额在3万元以上不满5万元的,为拘役刑;数额为5万元的,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犯罪数额1万元,刑期增加一个月。挪用资金进行非法...


·编造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判多少年?
      很多人由于利益以及其他原因。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造成社会动乱民心恐慌,这种行为严重扰乱了社会治安,严重者对人身安全及公共安全造成危害,构成刑事犯罪。那么,编造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判多少年? 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相关的知识,与您分享一下。 一、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


·虐待罪的处罚措施有哪些
      虐待罪的处罚措施有哪些犯本罪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本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是指由于被害人长期受虐待逐渐造成身体的严重损伤或导致死亡,或者由于被害人不堪忍受长期虐待而自杀造成死亡或重伤,行为人是故意的实施虐待...


·被刑事拘留可以无罪释放吗
      被刑事拘留可以无罪释放吗?被刑事拘留后也可能会无罪释放,犯罪嫌疑人因涉嫌犯罪被刑事拘留的,但并不表示就一定构成犯罪,如果经侦查证明不构成犯罪的,或经法院判决罪名不成立的,都有可能将犯罪嫌疑人予以无罪释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无罪释放有如下几种情况:(1)公安机...


·河南省招摇撞骗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河南省招摇撞骗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一、河南省招摇撞骗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冒弃国家工作人员进行招摇撞骗的,应当立案。 本罪属于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冒充国家工作人员进行招摇撞动词勘探则上就应当以犯罪论处,应当立案侦查。 二、本罪与诈骗罪的界限 这两种犯罪都表现为欺骗行为,而且...


·司法中应用酌定量刑的情况有哪些
      酌定量刑情节,简称酌定情节,它虽然不是刑法明文规定的情节,但对量刑仍然起着重要影响作用。根据司法实践,常见的酌定量刑情节主要有以下几种:1.犯罪的手段。特定的手段作为犯罪构成要件要素(行为)时,不是量刑情节;故这里的犯罪手段是指不属于构成要件内容的手段。犯罪的手段残酷、野蛮程度,...


·打人者可以被拘留多久,时间限制是什么?
      打人者可以被拘留多久,时间限制是什么?打人者可以被拘留最长的时间限制是:打架受伤了的话对方可以被治安拘留的最长的时间也不会超过15天,在1到15天的期限之内到底被拘留多久,就要根据自己受伤的轻重程度来决定了,而且是公安机关具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权。同时,只要受伤的程度达到了轻伤,那动...


·一般情况下,我国的刑事案件在侦办以后,会将犯罪嫌疑人进行刑事
      一般情况下,我国的刑事案件在侦办以后,会将犯罪嫌疑人进行刑事羁押。一般都会有当地的派出所进行看守,当然如果司机醉驾的话,那么肯定少不了也是需要进当地的看守所的。在开庭之前是有一个准备工作的。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是,黄岛醉驾看守所需要怎么做? 一、黄岛醉驾看守所需要怎么做? 醉驾在判...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