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解除取保候审的条件有哪些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如果发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撤销或者变更。”这一规定即意味着,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都有对已经采取的强制措施的决定进行变更或者撤销的权力。我们认为,这是适应案件的不同进展情况而作出的变通规定。应当说,这一规定是比较合适的。取保候审撤销或者变更的表述方式及其理由主要有以下几种:1、不应当被追究刑事责任的。2。取保候审期限届满的。3、发现采取取保候审决定不当的。4、已被逮捕的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5、已被逮捕的被告人,案件不能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审结的。6、已被逮捕的被告人正在怀孕或者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7、已被逮捕的被告人,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处管制或者宣告缓刑以及单独适用附加刑,判决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8、已被逮捕的被告人,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期间,被告人被羁押的时间已到第一审人民法院对其判处的刑期期限的。9、已被逮捕的被告人,因进行司法鉴定而尚未审结的案件,法律规定的期限届满的。10、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取保候审的被保证人或者说是保证对象,既然保证对象都不存在了,取保候审也就失去了存在的前提和意义,当然也应当予以撤销。11、保证人死亡、重伤或者出现其他丧失保证能力情形的。保证人是取保候审的义务主体,保证人资格的存在以其具有保证能力为前提条件,如果没有或者丧失了保证能力,保证义务的履行就成为事实上的不可能,取保候审也就随之应当予以变更。12、公安机关提请逮捕以后,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案件需要复议、复核的,或者移送起诉后,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需要复议、复核的。综上,解除取保候审的条件有两个,分别是取保候审的期限届满和有关机关查明被取保候审人不应当被追究刑事责任。另外,申请解除取保候审还需要办理相应地程序。司法机关在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同时,自然之后肯定就有解除取保候审的一日。至少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取保候审的最长期限为12个月,也就是说总会有期限届满的一天,那到时候就算没有其他的情况,那也是应该解除取保候审或者变更强制措施。不然的话,可能存在程序违法,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依法维权。


·申请取保候审几日内答复?
      申请取保候审几日内答复? 犯罪嫌疑人被公安机关关押之后,如果判处的刑罚较轻或者满足取保候审条件的,家属可以向公安机关申请取保候审,但是很多人都不知道向公安机关申请取保候审几日内答复呢?这个问题,我们下文来为您讲解。 一、申请取保候审几日内答复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


·附条件批捕可以取保候审?
      附条件批捕可以取保候审? 严格限定附条件逮捕的案件适用范围 附条件逮捕是指对证据有所欠缺但能够证明犯罪嫌疑人已基本构成犯罪,并且经过进一步侦查能够取到定罪所必需的证据的犯罪嫌疑人予以批准批捕。实践中,我们主要从以下方面掌握案件是否符合附条件逮捕要求: 1、是否有确定性的犯罪...


·对犯罪嫌疑人适用取保候审的条件是什么
      一般在刑事案件立案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那么当事人才会被称之为犯罪嫌疑人,如果是在审判阶段的话,则一般称之为被告人。很多时候会对嫌疑人采取刑事拘留或者逮捕措施,不过同时符合条件也是允许取保候审的。那么对犯罪嫌疑人适用取保候审的条件是什么?下文中本站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对犯...


·检察院批捕后不取保候审吗
      一、检察院批捕后不取保候审吗 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


·申请取保候审的材料有哪些
      申请取保候审的材料有哪些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其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申请取保候审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申请取保候审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办理取保候审需要准备的材料包括: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2、申请人是律...


·检察院批捕和取保候审可以同时适用吗?
      一、检察院批捕和取保候审可以同时适用吗?可以同时适用,取保候审,是侦查机关责令犯罪嫌疑人提供担保人或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其不逃避或妨碍侦查,并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它通常对犯罪较轻,不需要拘留、逮捕,但需要对其行动自由作一定限制的犯罪嫌疑人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


·不认罪能否办理取保候审?
      对于那些已经实施了犯罪行为,但是经犯罪行为人,或者是其代理律师提出申请,司法机关进行审核,确定该民事主体的行为,不会导致严重的社会危害的发生,那么其取保候审的请求一般是会被受理的,对于不认罪能否办理取保候审? 一、什么情况下可以办理取保候审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规定:...


·公安机关不批捕取保候审的理由是什么?
      一、公安机关不批捕取保候审的理由是什么?公安机关不批捕取保候审的理由是: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因无法拘留而逃跑影响侦察进度。取保候审,是指侦查机关责令犯罪嫌疑人提供担保人或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其不逃避或妨碍侦查,并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它通常对犯罪较轻,不需要拘留、逮捕,但...


·办取保候审要哪些资料?
      办取保候审要哪些资料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其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申请取保候审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申请取保候审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办理取保候审需要准备的材料包括: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2、申请人是律师的...


·哪些情况要没收取保候审保证金
      哪些情况要没收取保候审保证金第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擅自离开居住的市、县;第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未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第三、在传讯的时候未及时到案;第四、干扰证人作证;第五、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第六、进入特定的场所;第七、与特定的人员通信或者会见...


·取保候审担保人能不能出国?
      取保候审担保人能不能出国?1、《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 保证人应当履行以下义务:(1)监督被保证人遵守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2)发现被保证人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违反本法第六十九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及时向执行机关报告。2、被保证人有违反本法第六十九条规定的行为,保证人未履行保证义...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