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效力待定合同主要有哪几种类型

无行为能力人所订立之合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除可以订立某些与其年龄相适应的细小的日常生活方面的合同外,对其他的合同,必须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订立。一般来说,由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订立的除细小的日常生活方面以外的合同,必须经过其法定代理人事先允许或事后承认才能生效。二、限制行为能力人缔结的合同。合同作为一种民事法律行为也必须要求合同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签订的合同从主体资格上讲,是有瑕疵的,因为当事人缺乏完全的缔约能力、代签合同的资格和处分能力。在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因合同受有关法律效果上的利益时,无论是丧失权利或负担义务,纵使其在经济上获得巨大利益,亦不属于能获得法律上的利益。德国、瑞士、奥地利民法采用此种标准。以前的司法实践在处理此类合同时,基本上是认定为无效合同。此类合同应当认定为效力待定合同。这是因为:(1)此类合同与无效合同和可撤销合同不同,它并非因为当事人故意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及社会公共利益,也不是因为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而导致合同可撤销。主要是因为,当事人缺乏缔约能力和处分能力所造成的,这类合同并非不可补救的。(2)这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签订的合同,是符合权利人利益的。(3)有利于促成更多的交易,也有利于维护相对人的利益。根据《合同法》第47条第2款的规定,合同的相对人可以催告限制民事行为人的法定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所谓“催告” 就是指的相对人要求法定代理人在一定时间内明确答复是否承认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合同,法定代理人逾期不作表示的,则视为法定代理人拒绝追认。设立相对人的催告权,可以避免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合同长期处于不确定状态,从而也可以维护相对人的利益,但是相对人的催告应当有明示的方式作出。同时,对于相对人催告中一般要定一个期限,合同法规定以一个月为限,超过这个期限,法定代理人不作答复的,视为拒绝追认。三、无代理权人以被代理人名义缔结的合同。1、因无权代理订立的合同的种类所谓无权代理的合同就是无代理权的人代理他人从事民事行为,而与相对人签订的合同。因无权代理而签订的合同有以下三种情形:(1)根本没有代理权而签订的合同,是指签订合同的人根本没有经过被代理人的授权,就以被代理人的名义签订的合同。(2)超越代理权而签订的合同,是指代理人与被代理人之间有代理关系而存在,但是代理人超越了被代理人的授权,与他人签订的合同。(3)代理关系中止后签订的合同,这是指行为人与被代理人之原有代理关系,但是由于代理期限届满、代理事务完成或者被代理人取消委托关系等原因,被代理人与代理人之间的代理关系已不复存在,但原代理人仍以被代理人名义与他人签订的合同。2、无权代理人与相对人订立的合同的效力无权代理人以本人名义与他人签订的合同是一种效力待定的合同。无权代理人签订的合同尽管缺乏代理权,存在着主体的瑕疵,但是这种缺陷是可以通过本人的追认加以补正的。四、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订立的合同。无权处分是指无处分权人以自己名义擅自处分他人财产。依新合同法的规定,无权处分行为是否发生效力,取决于权利人追认或处分人是否取得处分权。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效力待定合同中,法律赋予有关民事主体以追认权、拒绝权,赋予相对人以催告权、撤销权。当效力待定合同不发生法律效力即无效时,如何维护善意相对人的利益,也是非常重要的一个问题。下列规则体现了对善意相对人利益的保护。在按照效力分类的时候,其中一种合同类型就属于效力待定合同,除此之外还有有效合同、无效合同与可撤销合同。对于效力待定合同,一时半会还不能确定究竟属于有效还是无效。根据《合同法》中的规定,这类合同一般需要补正之后才能生效。若是在规定期限内,没有进行补正的话,那该合同就会视为无效合同。


·合同履行的原则包括什么
      合同履行的原则包括什么 一、合同履行的原则包括什么 (一)适当履行原则 适当履行原则是指当事人应依合同约定的标的、质量、数量,由适当主体在适当的期限、地点,以适当的方式,全面完成合同义务的原则。这一原则要求: 1、履行主体适当。即当事人必须亲自履行合同义务或接受履行,不得...


·如何才能辨别重大误解 重大误解合同该如何处理
      在实践中,有些当事人在签订合同之后,会主张自己是对相关事项产生了误解,才会签合同的,所以这个合同不能作数。那么,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应该如何才能辨别重大误解呢?只有经过准确的辨别,才能正确的处理重大误解合同。那在法律上,对重大误解合同应该如何处理呢?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具体的阐述。一...


·合同纠纷赔偿金比例是多少?
      合同纠纷赔偿金比例是多少?合同纠纷的赔偿金比例是需要由双方来进行确定,而在法律上是没有确切的规定赔偿的标准除了根据实际产生的损失赔偿之外还要结合双方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来综合确定。司法解释中的“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


·一、出租人通知解除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出租人通知解除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1、解除房屋租赁合同需要的书面手续租房合同正常到期解除,双方应当办理交房手续,要清点物品,退还剩余的租金和押金,上述过程应该有书面文件予以证明。在提前解除合同的情况下,当然也少不了这些手续。除上述手续之外,提前解约还应签订《解除租赁合同确认书...


·解除合同需要提前通知吗?
      解除合同需要提前通知吗?一般来说,无论是用人单位解除合同,还是劳动者解除合同,都需要提前三十天通知对方,但是这并非强制要求,提前与否影响的是经济补偿金的支付,在这里,我们将通过两种不同的情况为您阐述解除合同需要提前通知是否具有必要性,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解除合同需要提前通知吗1...


·水产品购销合同怎么写
      水产品购销合同怎么写 水产品购销合同 第一条 品种和数量 1、品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必须明...


·居间合同违约金20%合理吗
      居间合同违约金20%合理吗 一、居间合同违约金20%合法吗? 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违约金过高的比较标准为守约方的实际损失,如上所述,实际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履行利益损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的规定,以调整到实...


·合同无效后定金怎么处理,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
      合同无效后定金怎么处理,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在发生合同纠纷案件中,合同无效是常有的事情,因合同签订的产生的定金应如何处理呢?很多当事人就在这里发生了纠纷。所以,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合同无效后定金怎么处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合同无效后定金怎么处理? 合同无效后,定金应按...


·合同执行管理的流程有哪些?
      合同执行管理的流程有哪些? 合同执行管理的流程有哪些? 公司的内部的合同行为合同管理流程主要包括:合同文本草案的提出、审核、确认、签署、执行与存档等环节与行为。 1、合同的提出 合同的提出行为是整个合同管理流程中的发起环节。业务经办人是发起环节的承担者。业务经办人根据公司...


·签订出口贸易履行合同应该注意什么
      签订出口贸易履行合同应该注意什么 一、出口贸易履行合同注意 1、备货、报验 备货工作是指卖方根据出口合同的规定,按质、按量地准备好应交的货物,并做好申请报验和领证工作。 (一)备货 备货是进出口企业根据合同或信用证规定,向有关企业或部门采购和准备货物的过程。目前在我国有两种...


·加盟合同违约如何赔偿
      加盟合同违约要怎样进行赔偿呢,其实在法律上严格来讲,是没有明确规定的。加盟合同它也属于一种普通的民事合同,按照我们国家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合同一方当事人产生的违约金一般是由双方的当事人在填写合同的过程中提前商量好了的。履行合同期间,如果一方当事人违反了合同规定,那么就需要向另一方赔...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