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工程质量司法鉴定程序的具体步骤是怎样的

生命安全大于天,生活中很多的工作项目都会关于到我们的安全问题,尤其是工程问题。我们都知道工程在投入使用之前一定是要通过合格的验收才行的。但是有时候可能你是合格的,但是验收时却会没有达到合格标准。这个时候该怎么呢?下面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下工程质量司法鉴定程序。
工程质量司法鉴定的程序是什么?
根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试行)》规定,申请司法鉴定应遵循以下程序:
1、委托
(1)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司法机关、仲裁机构的司法鉴定委托。
(2)在诉讼案件中,在当事人负有举证责任的情况下,司法鉴定机构也可以接受当事人的司法鉴定委托。当事人委托司法鉴定时一般通过律师事务所进行。
2、受理
司法鉴定机构收到委托书后,应对委托人的委托事项进行审核,并作出如下决定:
(1)对于符合受理条件的,能够即时决定受理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与委托人签订《司法鉴定委托受理合同》;
(2)不能即时决定受理的,应当向委托人出具《司法鉴定委托材料收领单》,在收领委托材料之日起7日内对是否受理作出决定;
(3)对于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退回鉴定材料并向委托人说明明理由;
(4)对于函件委托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在收到函件之日起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书面答复。
3、初次鉴定
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委托后,由司法鉴定机构指定的司法鉴定人、或者由委托人申请并经司法鉴定机构同意的司法鉴定人完成委托事项。
4、补充鉴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委托,进行补充鉴定:
(1)发现新的相关鉴定材料
(2)原鉴定项目有遗漏
5、重新鉴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委托,进行重新鉴定:
(1)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超越司法鉴定业务范围或者执业类别进行鉴定的;
(2)送鉴的材料虚假或者失实的;
(3)原鉴定使用的标准、方法或者仪器设备不当,导致原鉴定结论不科学、不准确的;
(4)原鉴定结论与其他证据有矛盾的;
(5)原司法鉴定人应当回避而没有回避的;
(6)原司法鉴定人因过错出具错误鉴定结论的;
6、复核鉴定
对鉴定结论有异议需进行复核鉴定的,其他资质较高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委托,进行复核鉴定。复核鉴定除需提交鉴定材料外,还应提交司 法鉴定文书。
7、司法鉴定文书的出具
司法鉴定机构在法定或者约定的鉴定期限内完成司法鉴定后,应当按时出具司法鉴定文书。司法鉴定文书正本一式三份,其中一份交委托人,两份由司法鉴定机构存档。
8、出庭
司法鉴定人应当按照司法机关或者仲裁机关的要求按时出庭。司法鉴定人出庭时,应当出示《司法鉴定人执业证书》
通过阅读上述文章我们可以了解到工程质量司法鉴定程序的步骤还是比较复杂的,相关的程序也很多。如果真的要走这个程序的话还是比较耗费时间精力的,那么你很可能就需要请专业的律师来对这个案子进行追踪了。如果想要一些更深入的了解,那么请咨询本网的律师吧。


·一、原公司被接管如何签劳动合同?
      一、原公司被接管如何签劳动合同?原公司被接管后是可以按照原来的合同继续履行而不用再签劳动合同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针对非实体变化,员工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合同是继续有效的。实体变化包括公司...


·机电安装工程质保期是多长时间?
      机电安装工程质保期是多长时间? 现代社会,各项工程的质量问题一直是值得关注的一个问题,您都希望完成的工程质量有保证,不希望出现一些问题,您都知道,工程质量是有一定的保证期限的,只是不同的工程的质保期是不一样的,比如说机电安装工程质保期是多长时间?那么,接下来我们就将为您详细的介...


·工程质量诉讼时效是多久
      工程质量诉讼时效是多久? 一、工程质量诉讼时效 诉讼时效是指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债务人获得诉讼时效抗辩权。而建设工程质量纠纷诉讼时效则指在建设工程质量纠纷发生之后,当事人需要在法定的时效期间行使权利。 我国《民法通...


·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和解聘通知书区别是什么
      一、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和解聘通知书区别?合同终止仅使合同关系发生将来消灭的效力,不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因此不能产生恢复原状的法律后果;而合同解除使合同关系发生既往消灭的效力,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因而对已履行的合同将产生恢复原状的后果。再次,权利专属不同。合同终止权为非专属权,可随...


·装修工程质量要求的参考依据是什么
      装修工程质量要求的参考依据是什么?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质量验收主要依据两本标准:《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JGJ73—91)和《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01—88)的第十章、第十一章。这两本标准为保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质量发挥了重要作用。2、关于建筑装饰装修,...


·申请劳动关系确认范文中应该注意什么
      如果没有和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合同的话,万一双方发生了劳动纠纷以后,用人单位可能会否认事实劳动关系的存在。所以作为劳动关系当中的受害者,员工可以通过当地的劳动能力仲裁委员会对劳动关系进行确认。不过前提是需要提交申请书,所以申请劳动关系确认范文也是非常关键的一部分。 一、申请劳动关系...


·工伤两个孩子的抚养费是怎么计算的?
      在现代社会,工作是每一个成年人都应该拥有的,毕竟这涉及到生活来源,在现实生活中,有时候会发生工伤死亡事件,这个时候涉及到的问题不仅是工伤死亡人自己,还有其应该抚养的人。那么,工伤两个孩子的抚养费是怎么计算的?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工伤两个孩子的抚养费是怎么计算的。 一、工...


·一、退休员工劳动合同终止是否需要赔偿?
      一、退休员工劳动合同终止是否需要赔偿?不需要,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合同法》规定: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四)用人单...


·八级工伤能赔30万吗
      八级大约赔偿15到25万之间。各省的赔偿标准是不一样的,获得的补偿是不一样的。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全文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


·是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适用专属管辖
      是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适用专属管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加工承揽合同,以加工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中...


·未续订劳动合同怎么办
      未续订劳动合同怎么办 根据现在的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的话只有用人单位给予补偿的可能,劳动者不需要补偿经济损失。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终止。终止劳动合同有3种情形有:1、公司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工资待遇等)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终止劳动合同的,...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