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离婚房产过2年再分割行吗?

离婚房产过2年再分割行吗
按照规定,离婚夫妻如果不就财产、子女以及债务问题作出处理的话,那么此时是不允许离婚的。因此离婚房产过两年在分割是不行的。
二、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法院在处理离婚时共同房产一般坚持男女平等分配,同时照顾、保护子女和女方的合法权益。具体有如下规定:
1、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夫妻婚后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过扩建的,扩建部分的房屋应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3、双方对夫妻共同房屋的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1)一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2)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3)一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4、婚时夫妻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一般不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而是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该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当事人仍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依法分割夫妻共同房屋。
5、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只赠与一方的除外。
在这里我们需要清楚的告诉您,离婚房产如果已经经过了两年,是不能够再进行分割的。其实还需要提醒您注意就是房产是人们生活当中最重要的一种财产,因此,在离婚的时候,关于分割问题一定要慎重,有必要可以请律师。


·协议离婚房屋过户手续怎么办?
      协议离婚是夫妻双发自愿商定离婚的一种方式,具有程序简易、便捷的优点,还可以避免离婚后原来的夫妻双方互相仇视问题。协议离婚中也会涉及到房屋的过户问题,那么协议离婚房屋过户手续究竟怎么办呢? 一、离婚后房产怎么过户? (一)夫妻离婚涉及房屋转移的,一般由双方共同申请登记,双方就财产达...


·按揭买房的费用有哪些,按揭买房的程序是怎样的
      由于资金周转问题,按揭买房便成为了当今社会很多青年人最常用的买房方式,因此提前了解按揭买房的相关知识,有助于你在按揭买房减少很多不避免的麻烦。下面,我们为你介绍按揭买房的费用以及相关流程,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按揭买房费用有哪些 1、契税:贷款额×1.5%。由开发商代扣或到...


·房主名下有两套房过户费用包括哪些呢
      房屋过户的主要形式有买卖、赠与、继承,因此,房屋过户所产生的费用也因具体的方式不同而存在差异。第一、房屋买卖的方式。主要税费包括契税、增值税、个人所得税,印花税,其中契税税率因该房屋是一套房还是二套房而不同而分别采取1%至1.5%及3%的税率,而超过2年含2年的普通住宅对外销售的...


·婚后获赠的房产属于共同财产吗
      很多夫妻在结婚前或结婚时都会置办房产,或者是由一方的父母赠与房产。而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如果夫妻一方在婚后获赠的房产属于共同财产吗?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就需要进行分割。具体来说,离婚夫妻怎么分割房屋财产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婚后获赠的房产属于共同财产吗如果...


·根据法律规定继承房产公证要多少钱?
      根据法律规定继承房产公证要多少钱? 一、根据法律规定继承房产公证要多少钱? 根据法律规定继承房产公证要应当是按照房屋评估的价格2%收取,大概是在几千元不等。继承权公证费按照受益额,也就是继承人所继承房屋经专业部门评估后的评估价值的2%来收取,较低收取200元。 二、具体办理...


·房东提前多久告知不租?
      房东提前多久告知不租? 一、房东提前多久告知不租? 房东提前一个月告知不租,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五条、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因此,房屋租赁...


·我国法律对购买二手房时
      我国法律对购买二手房时,帮房主还房贷要不要公证是没有规定的,由购买者与房主协商确定,而这种行为存在非常大的风险,购房者最好办理公证。在现实生活中购买房屋的时候,一般是通过按揭的方式购买的,按揭购买房屋时,购房者是未完成取得房屋所有权的,在还清房贷后才能取得完整的产权。 《中华人...


·广东省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广东省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广东省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这里的房屋补偿,是指对被征收的国有土地上建筑物价值进行的补偿,按不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的市场价格,并请有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确定。这里的市场价格,地级市政府部门都会依据每年住宅房屋市场价格规律...


·房屋继承口头录音算是放弃吗?
      房屋继承口头录音算是放弃吗? 一、房屋继承口头录音算是放弃吗? 法律的规定是书面放弃,在书面声明上签名或按手印都可以,但必须要是自愿的。放弃继承权既可以口头的形式,也可以是书面的形式,书面形式则需要写一份放弃继承权声明书,这都是具有法律效力效力的。经过公证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是...


·房产质押解押需多久?
      房产质押解押需多久? 房产质押解押所需时间以及解押流程: 1、提前一周预约银行还款,付清抵押贷款,银行在1-3个工作日内出具结清手续,去房地产交易中心注销抵押,后一周左右撤销。 2、凭结清手续,去房地产交易中心注销抵押,当时就可以完成房产解押,当时就可以进行其它过户手续了。...


·租房合同一年中途毁约怎么办?
      租房合同一年中途毁约怎么办?房屋租赁合同未到期,承租人单方面解除租赁合同的,应当按租赁合同承担违约责任。租赁合同没有约定违约责任的,要赔偿出租人的损失。在合同剩余期间无法出租而导致的租金收益损失。违约金由双方协商确定,没有数额的限制,一般是根据双方预测的因一方违约可能带来的损失大...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