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我国广州购房资格是怎么规定的?

我国广州购房资格是怎么规定的?

【1】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对在本市已拥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只能在本市新购买1套商品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对在本市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不得购买住房。

【2】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对能提供购房之日前5年内在本市连续缴纳3年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通过补缴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不得购买住房

小结:本市户籍限购2套,非本市户籍限购1套且需购满3年社保或个税

二、贷款

【1】商业贷款首付比例

首付实行从严政策,首套房首付比例继续执行较低30%比例,对购买第2套住房的家庭,首付款比例不得低70%。

其中,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

小结:首套首付较低30%,二套首付较低70%,结清贷款当首套。

【2】公积金

1、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

1)对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较低首付款比例为20%,贷款利率为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

2)对拥有一套住房但无贷款记录或者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住房,较低首付款比例为30%,贷款利率为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的1.1倍;

3)对拥有一套住房但未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住房,贷款较低首付款比例为40%,贷款利率为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的1.1倍。

不过这里需要注意的是,职工就同一房产申请组合贷款的,首付款比例需要同时符合商业贷款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要求。而目前广州地区银行普遍规定,首套房较低三成首付,二套房首付要七成,因此除非是纯公积金贷款,否则难享低首付。

小结:首套首付比例较低20%,二套(还清)30%,二套(未还请)40%。

2、公积金可贷额度

可贷额度方面,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计算的贷款额度计算公式为: 账户余额×8 月缴存额×到退休年龄月数。

一人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较高额度为60万元。两人或两人以上购买同一套自住住房共同申请公积金贷款,贷款额度为每个申请人的贷款额度之和,较高额度为100万元。

小结:单人较高可贷60万,两人较高可贷100万。

3、公积金可贷次数

已使用两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将不再予以贷款。

小结:个人公积金贷款最多可贷两次。

广州的购房资格肯定针对本市居民和外地户口的家庭购房要求是不同的,应该说在广州当地的公民购房的时候要解决的问题最重要的就是房贷,而外来人员想要在广州买房,就要审核社保、个税和当地政府规定的一些其他条件限制了。

·法律规定首次购房首付多少
      首次购房首付多少1、购房者在购买房子的时候采取贷款的方式,要确定这个房子总价多少钱,首付多少,而总价减去首付就是贷款的钱。首付是不能贷款的,所以购房者你的手上必须要有些现金,一般的首付是30%。2、如果你手上的钱多于首付的30%,那么你还可以再给现金,这样做的原因是减少你贷款的钱...


·离婚房产分割后怎么办公证?
      离婚房产分割后怎么办公证?现如今,离婚率越来越高,离婚案件也成为常见案件,很多夫妻在离婚时因为财产分割不均,甚至后期矛盾纠纷升级的比比皆是,这也就导致现在很多人在离婚时选择办理公证,那么离婚房产分割后怎么办公证?其实很多人都具体情况不是特别清楚,接下来由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


·租房未到期不退押金吗?
      租房未到期不退押金吗 正常情况下不可以,但不排除合同规定范围内: 如果当初签订合同的时候,有明确规定,承租方有提前周期内通知出租方,将不算违约的情况,且承租方也在规定的周期通知了出租方不在租住出租方的房屋,那么出租方需要退还承租方押金。 但是如果,合同内没有规定以上的这项权...


·买卖不破租赁的租赁费向谁缴纳买卖不破租赁租金一般是给新房东
      买卖不破租赁的租赁费向谁缴纳买卖不破租赁租金一般是给新房东,因为实际上房屋所有人已经变更,债权人也发生了变更。《合同法》第229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也就是通常所说的“买卖不破租赁”的原则,旨在保护承租人的利益。但该条规定并不意味着原出租...


·一、已经网签的房子能抵债吗?
      一、已经网签的房子能抵债吗?根据最高院的指导案例,要让“以房抵债”合法需要满足三个条件:1、借款合同双方当事人经协商一致,需要先终止借款合同关系,然后建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关系,将借款本金及利息转化为已付购房款并经对账清算的,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禁止的情形...


·贷款买房怎样选择银行
      随着房价不断上涨,买房时很多人都选择贷款,这在一定程度上给人们降低了当前的经济压力,但贷款有着一定的政策,贷款不当还可能带来高额的利息问题。那么,贷款买房怎样选择银行?选择好银行后,按揭贷款买房应注意什么?下面我们将一一为您解答,请看详细内容。 一、贷款买房如何选择银行 1...


·父母去世后房产归属哪一方
      父母去世后房产归属哪一方根据继承法的相关规定,如果你父母生前立有遗嘱,以遗嘱为准,如果没有遗嘱,按法定顺序来继承。父母的父母,子女都是该房产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原则上应该平分该遗产。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施行)》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一、两限房申请流程是怎么规定的?
      一、两限房申请流程是怎么规定的? (一)申请。 申请家庭持如实填写的《北京市限价商品住房家庭资格核定表》(一式三份,以下简称《核定表》)向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一式两份): 1、户口本和家庭成员身份证;...


·房屋租赁纠纷处理程序
      房屋租赁纠纷处理程序 1、已按《条例》、《若干规定》纳入管理的房屋租赁行为发生纠纷的,当事人可以申请房屋管理机关进行调处,未纳入管理的房屋租赁行为发生纠纷的,在未完善手续之前不进行调处。 2、租赁当事人申请调解房屋租赁纠纷应以书面方式提出,申请时未提供书面申请的应及时补交。 ...


·免收新房屋买卖营业税有哪些情况
      在房屋买卖过程中,当事人需要交纳一定的税费,这其中就包括了营业税,但是在某些情况下是可以免除营业税的。那您知道免除新房屋买卖营业税的情形有哪些吗?而要是进行二手房买卖的话,营业税又是怎么收取的呢?我们为您一一解答。 一、免收新房屋买卖营业税的情形有哪些 1、近亲属和具有抚养、...


·房屋买卖合同自什么时间生效
      买房子始终是人生的重要大事之一,千万不可马虎,您都知道凡是从事交易,一定少不了签合同这一程序,买卖房屋也不例外,而房屋买卖合同又是买卖房子的重要程序和内容,但是有很多人不清楚房屋买卖合同自什么时间生效,那么下面将会详细告诉您。 一、房屋买卖合同自什么时间生效: 首先,房屋为不...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