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追讨欠债的诉讼效是多久?

在民事活动中,人们不管是主张什么权利,都不能错过相对应的诉讼时效期限。对于债权人来说,追讨欠债的诉讼效是多久呢?现实生活中有不少巨额债务都是通过分期履行的方式来偿还的,那么对于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怎么算呢?这些问题都债权人需要了解的,以避免因错过了时效而不能实现合法债权。对于这些问题,本文将详细为您介绍。
一、追讨欠债的诉讼效是多久?
(一)我国法律对诉讼时效期间的不同规定。《民法通则》、《合同法》分别规定,对买卖合同中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租赁合同中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保管合同中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毁损的,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对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期限为4年;其他情况除有关法律的特别规定外,应适用一般诉讼时效期间的规定,即为2年。也就是说,讨债的诉讼时效适用一般诉讼时效期间的规定,也就是2年的诉讼时效。(二)弄清“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点”以及“诉讼时效的中断”的含义。《民法通则》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二、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怎么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2008年9月1日起施行)第五条: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为分期履行债务提供担保时保证期间的起算:1、保证期间的起算点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2、分期履行债务的保证期间,是从每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时分别起算,还是最后一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时开始起算,法律没有规定。3、根据最高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分期履行债务时,诉讼时效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算。因此,可以认为,最后一期履行期限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日,由于保证期间的起算点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所以,为分期履行的债务提供担保时,保证期间的起算应从最后一笔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算。诉讼时效对于债权人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实践中有不少债权人在追债打官司时,由于被认定过了诉讼时效,最终法院没有支持他们的诉讼请求,欠款也就没有追回。如果您发现您的债权过了诉讼时效,也别着急,要想办法采取补救措施,以实现您的合法债权。如果您不知道应该怎么补救时,建议您咨询债权债务方面的专家律师的意见。


·怎么投资公司债券?
      怎么投资公司债券?为什么要投资 一、怎么投资公司债券 债券的原理非常简单,大部分人不用学金融都能理解。债权人把钱借给债务人,债务人按照借款约定按时偿还利息,并且在债务到期时偿还本金。在日常生活中,债权和债务关系无时不刻存在于我们每个人的周围。比如我们去银行存款,就是作为债权人把...


·欠几个网贷公司七万
      欠几个网贷公司七万一、欠几个网贷公司七万还不上怎么办 1、确实没有偿还能力的,应当与贷款机构进行协商,宽展还款期间或者分期归还。 2、如果贷款机构起诉到法院胜诉之后,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会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3、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时,会依法查询贷款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


·不能抵销债务的情形有哪些
      不能抵销债务的情形有哪些 一、不能抵销债务的情形有哪些 不能抵消的债务有两种: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合同性质不能抵消。依照法律规定不能抵消的债务有: (一)因侵权行为所负的债务,债务人不得以其债权为抵消; (二)法律禁止扣押的债权,如劳动报酬、抚恤金等,债务人不得主张抵消; (三...


·借款时要审查借款用途吗
      公民之间的借款行为是比较普遍的,有的人借款是为了送孩子上学,有的是为了家里盖房子,但这些借款的目的出借人需要了解吗?也就是说,出借人在借款时要审查借款用途吗?除此之外,身为债权人,在借款时需要注意哪些事项?对于这些问题,本文将一一为您介绍。 一、借款时要审查借款用途吗 出借人在借...


·银行倒闭存款怎么办
      银行倒闭存款怎么办 一、银行倒闭存款怎么办 《存款保险条例》第五条:存款保险实行限额偿付,最高偿付限额为人民币50万元。中国人民银行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可以根据经济发展、存款结构变化、金融风险状况等因素调整最高偿付限额,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执行。 同一存款人在同一家投保机构所有被保...


·钱没还完归还借条可以吗?
      钱没还完归还借条可以吗?钱没还完归还借条是可以的,双方可以自由协商。但为了保护债权,在对方债务没有还清的时候,若是债务人要求归还借条,此时债权人是有权拒绝的。若是对方一定要求归还的,那么债权人可以要求重新写一份新的借条。大部分情形下,对于只归还了一部分钱的情形,不用重新借条,在借...


·债权人应该向哪个法院申请支付令
      债权人应该向哪个法院申请支付令 一、债权人应该向哪个法院申请支付令 债权人申请支付令,由债务人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共同债务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不在同一基层人民法院辖区,各有关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债权人可以向其中任何一个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债权人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


·什么债务属于夫妻共同所有
      什么债务属于夫妻共同所有1、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2、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3、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4、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


·学生借高利贷报警后应如何解决?
      学生借高利贷报警后应如何解决? 一、学生借高利贷报警后应如何解决? 最高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


·怎样避免民间借贷中的风险
      怎样避免民间借贷中的风险 一、怎样避免民间借贷中的风险 民间借贷风险防范的措施具体如下: 1、民间借贷需分借给什么人。 最忌见利忘“险”。对于他人提出的借款要求,出借人务必首先考虑对方的信用程度和偿还能力,选择那些有还款保证或来源且信誉良好的人。同时要问明对方的借款用途,千...


·个人债务和夫妻债务有什么区别?
      个人债务和夫妻债务有什么区别?(一)责任主体不同1、夫妻共同债务的责任主体为夫妻双方或者夫妻双方中的任一人。夫妻应当对外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向夫或妻任何一方追偿;清偿人承担清偿责任后对内可以按照双方约定向另一方追偿他应当承担的份额。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