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区别都有哪些?

提起“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您可能都会有这样的一个认识:都不是国家机关也不是事业单位,都是个人买卖,没有什么区别。其实不然,两者还是有很大区别的,那么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区别都有哪些?本站我们给您进行详细解答。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区别都有哪些?一、个体是指个体工商户,主要以家庭劳动为主;私营企业以雇佣劳动为主二、私营企业指企业资产属私人所有,雇工8人以上的盈利性的经济组织。个体工商业户,即生产资料私人所有,以个人或家庭劳动为主,雇工在8人(不含8人)以下,以盈利为目的的经济组织三、个体工商业的经营范围包括:使用机动工具从事小型手工业或家庭工业的生产;零售商品;农副产品、工业品中三类小商品的长途贩运和批发、零售;饮食业;服务业;修理业;使用机动车船承揽客货运输的运输业;房屋修缮业等。四、另外还有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次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个人独资企业具有以下几个特征:(1) 个人独资企业的出资人是一个自然人。(2) 个人独资企业的财产归投资人个人所有。(3) 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4) 个人独资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五、个人独资企业与个体工商户的区别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1) 出资人不同。个人独资企业的出资人只能是一个自然人;个体工商户既可以由一个自然人出资设立,也可以由家庭共同出资设立。(2)
承担责任的财产范围不同。个人独资企业的出资人在一般情况下仅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只是在企业设立登记时明确以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才依法以家庭共有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而根据民法通则第29条的规定,个体工商户的债务如属个人经营的,以个人财产承担,家庭经营的,则以家庭财产承担。(3) 适用的法律不同。个人独资企业依照《个人独资企业法》设立,个体工商户依照《民法典》(2021.1.1生效)、《城乡个体》二商户管理暂行条列》的规定设立。(4)
法律地位不同。个人独资企业是经营实体,是一种企业组织形态;个体:工商户则不采用企业形式。区分二者的关键在于是否进行了独资企业登记,并领取独资企业营执照。六、私营企业是指企业资产属于私人所有,雇工8人以上的营利性经济组织,具体包括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有限责任公司三种形式。其中,私营独资企业,是指一个人投资经营的企业,私营独资企业的投资者对企业债务负无限责任。合伙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各合伙人订立书面责任。合伙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各合伙人订立书面协议,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营利性组织。以上就是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区别,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有成立公司的想法,需要结合自身实际情况,了解相关规定之后决定成立私营企业还是只做个体工商户,具体的事宜可咨询当地工商局。本站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建筑农民工劳动合同范本是怎么样的?
      为了促进社会的发展,我国各地兴修建筑工程,这也给各农民工提供了工作。一般来说,各施工单位会事先拟定建筑农民工劳动合同,故而劳动者在签署劳动合同前,需要特别关注在合同中是否有免责条款,以及关注该合同如何规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建筑行业农民工劳动合同范本 使用说明 一、此劳动...


·现阶段我国对于劳动者保护法的相关法律制定十分重视
      现阶段我国对于劳动者保护法的相关法律制定十分重视,在工作中难免会遇到工伤的情况,但是有的不法单位在员工工伤后不对员工的损失进行赔偿,这时候很多人不知道用什么法律保护自己。那么工伤认定后单位不执行怎么走法律程序?下面就工伤认定后单位不执行怎么走法律程序的问题进行解释。 工伤认定后...


·委派高管劳动关系如何处理?
      现在我国境内有很多中外合资企业,一些外资企业的母公司经常会委托高级管理人员,到分支机构任职。作为高管,其付出了劳动,也属于企业广大职工中的一员。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高管应当同被委派企业签署劳动合同。那么,委派高管劳动关系如何处理?下面我们一起跟随我们做个了解。一、委派高管劳动关...


·一、收到一个快递解除劳动合同的种类?
      一、收到一个快递解除劳动合同的种类有哪些 收到一个快递解除劳动合同的种类有以下几点: 1.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没有规定实体、程序上的限定条件,只要双方达成一致,内容、形式、程序不违反法律禁止性、强制性...


·取保候审期间工资待遇的规定是什么?
      对于犯罪嫌疑人或者是被告人是可以进行取保候审的,当然取保候审。有法律所规定的条件,必须在犯罪嫌疑人不具有危害社会的危害性的时候才能够进行举报候审,当然学保候审期间也存在很多问题,很多人比如说,想知道。取保候审期间工资待遇的规定是什么?一、取保候审期间工资待遇的规定是什么?《刑事诉...


·对于那些在职的人员产生误工费可能会比较容易领取
      对于那些在职的人员产生误工费可能会比较容易领取,但是如果是对于退休后的人员呢?今天我们就一起讨论一下退休后误工费证明可以领取误工费吗?根据相关的规定,这种情况还是应该要考虑具体的情况来进行相应的补偿。具体我们来看下面的文章。 退休人员受到伤害有无误工损失?这个问题在司法实践中仍有...


·劳动合同的解除有哪几种形式
      劳动合同的解除有哪几种形式劳动合同的解除包括法定解除、协商解除和约定解除三种方式。法定解除。法定解除是指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出现法定解除合同情形,当事人有权解除合同。劳动者可以依法解除合同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种:①辞职权: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②特别...


·一、不签订劳动合同超过3年怎么赔偿?
      一、不签订劳动合同超过3年怎么赔偿? 不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工作超过3年应当每月支付双倍工资给劳动者,即支付三年的双倍工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疫情期间辞退员工应如何进行维权?
      疫情期间辞退员工应如何进行维权?第一种,员工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并且支付工资损失到合同再继续履行时。若在案件处理过程中劳动合同到期,则仲裁或法院会撤消用人单位的解除劳动合同决定,认定双方劳动合同终止,并会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到劳动合同终止之日的工资和经济补偿金。第二种,根据《劳动合...


·随着近年来,我国各种建筑工程的飞速发展,有关建筑工程的质量检
      随着近年来,我国各种建筑工程的飞速发展,有关建筑工程的质量检测是很重要的。如果建筑工程的质量检验不过关,势必会影响以后的使用,会引起一些不必要的麻烦,甚至造成更为严重的后果。为了更加准确无误的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我国对于工程质量检测法规是有规定的。我们将详细为您介绍建设工程质量检...


·解除劳动合同档案怎么办?
      解除劳动合同档案怎么办? 1、解除劳动合同后,可以要求用人单位配合办理档案社保等迁移手续,有新工作单位的,可以将档案社保等转移至新单位,没有新单位的,一般当地人才市场会提供暂时接收的手续,可以咨询一下。入职新单位一般都会要求提供离职证明,在离职的时候,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开具离职证明...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