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房屋工程质量问题赔偿标准是否有相关规定

如果开发商只一味的追求工程的工期问题,在建筑单位施工完成以后对工程质量的检验马马虎虎的就完成了,那么是有极大的可能,楼盘在日后销售的时候给开发商带来一些无穷无尽的官司纠纷的。因为业主发现房屋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绝对是要找开发商的责任的,并且房屋工程质量问题赔偿标准这是很多消费者非常关心的问题。一、房屋工程质量问题赔偿标准是否有相关规定?开发商修复房屋质量问题后,购房者还可以主张一定的赔偿,项目如下:(一)误工费。(二)差旅费。(三)装修费:材料费、装修人员劳务费等。(四)室内设施、器具因房屋质量问题的造成的损害。(五)如果要求退房,可以主张房屋时间差价损失(法院可能会驳回)。(六)可以要求其换一套房(目前这样的案例很少),但是还是有法律依据的,换房后,售房者可以再主张原房屋装修费用的损失。二、房子质量问题可以要求修复(一)在保修期内发生的属于保修范围的质量问题,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购房者还是认为存在质量问题,可以申请鉴定。《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35条规定: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如果觉得要彻底搞明白房屋是否存在质量问题,可以申请鉴定。如果鉴定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则可以退房并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如果鉴定主体结构质量合格则可以按照房屋保修规定要求开发商进行保修。另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第十三条“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最高院的司法解释也为解决商品房质量问题提供了法律依据。(二)《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五条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时起计算。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请求权,在造成损害的缺陷产品交付最初消费者满十年丧失;但是,尚未超过明示的安全使用期的除外。(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五条对国家规定或者经营者与消费者约定包修、包换、包退的商品,经营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或者退货。在保修期内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经营者应当负责更换或者退货。对包修、包换、包退的大件商品,消费者要求经营者修理、更换、退货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合理费用。业主如果因为房屋质量的问题在此期间的误工费,或者房屋质量给业主的装修造成的损失和其他一些必须要的赔偿,这些都可以和开发商索赔。甚至有些业主会直接通过法律的途径要求开发商退房,如果这样对于开发商的损失就更大了,所以开发商如果在房屋质量的问题上糊弄,最终还是拿公司的利益做代价的。本站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单位受伤什么情况下不属于工伤
      单位受伤什么情况下不属于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一)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二)醉酒导致伤亡的;(三)自残或者自杀的。二、申请工伤认定的程序是怎样的申请工伤认定的时效是发生工伤后,可以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的期限。根据《工伤保险...


·工伤鉴定需要去哪里办理,工伤鉴定需要哪些材料?
      工伤鉴定需要去哪里办理,工伤鉴定需要哪些材料? 在工作工程中发生意外导致受伤,如果要申请工伤赔偿,在工伤认定后,还需要进行工伤鉴定,公司是有提起工伤鉴定的责任的,若公司没有提起工伤鉴定,员工的亲属或者员工本人也是可以向鉴定委员会提起工伤鉴定的,下面我们将为您介绍的是,工伤鉴定需...


·劳动合同争议仲裁案例
      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我国在《劳动法》中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一旦与劳动者发生纠纷,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由劳动者仲裁委根据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提交的证据来裁决该纠纷。以下是我们针对劳动仲裁,给您拟的一份劳动合同争议仲裁案例,您一起来看看吧! 一、劳动合同争议仲裁案例 (一)...


·工伤认定举证材料都有哪些
      说起申请工伤认定,这个过程中自然需要申请人提供相应的材料,这样龚主任于才能据此作出相应的认定结果。而这里提供的材料也被称之为举证材料。那究竟工伤认定举证材料都有哪些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话,可以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工伤认定举证材料包括哪些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8条及劳动...


·2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怎么赔偿?
      劳动者在实习期的时候,用人单位会与劳动者签订一份劳动合同。但是,有些用人单位不会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而且没有其他说明。那么2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怎么赔偿?我们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2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怎么赔偿?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八十二条和《劳...


·法院不支持后续治疗产生的误工费的原因有哪些?
      法院不支持后续治疗产生的误工费的原因有哪些?(一)主要理由:1、从发生时间上说,后续治疗的误工费未实际发生,无法核实具体的数额从而法院没有依据下达判决;2、从法律性质说,残疾赔偿金是根据因伤致残的受害人全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赔偿,实质上已经包含了对未来误工损失的赔偿。如在后续治...


·辞退员工要补三个月工资吗?
      辞退员工要补三个月工资吗?1、员工被辞退并不存在补发三个月工资的说法。劳动者有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等情形,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辞退员工,不用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没有上述情形,用人单位违法辞退劳动者的,需要支付经济补偿,按每满一...


·劳动合同法辞职规定有哪些?
      劳动合同法辞职规定有哪些?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


·一、劳动合同转正工资必须要写清楚吗?
      一、劳动合同转正工资必须要写清楚吗? 1、应该写转正后工资,如果没有明确约定转正后的工资,有可能转正后的工资也跟试用期一样。 2、劳动合同里,可以同时约定试用期工资和转正后的工资,其中试用期工资不能低于转正后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3、原则上...


·高温津贴的标准?
      根据《关于做好高温津贴支付有关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8}113号)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摄氏度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工作,以及不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摄氏度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用人单位原则上按月计发高温津贴,纳入工资总额,按规定税前扣...


·在劳动关系当中,我们的人身安全有了一定的保障。至于在劳务关系
      在劳动关系当中,我们的人身安全有了一定的保障。至于在劳务关系当中呢?此时的主体可能不是用人单位,如果你在工作中受了伤,劳务关系赔偿又是怎样的呢?就让我们为您详细介绍。 劳务关系中劳动者受伤应该怎样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案件案由规定》规定了“工伤事故损害赔偿纠纷”和“雇员受害...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