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不签劳动合同想走就走吗?

不签劳动合同想走就走吗

有下列13种情形之一的,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程序,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

2、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的;

3、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的;

4、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5、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6、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7、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8、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9、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10、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11、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

12、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1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二、哪些劳动合同不能签

一是口头合同。这类合同一般由朋友、亲戚、熟人介绍到用人单位,双方只有口头意向承诺,碍于情面觉得麻烦,没有正式的书面合同文件,没有签字认可。一旦发生纠纷,空口无凭,无据可查。

二是简单合同。虽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签订了劳动合同,但内容过于简单,基本要素残缺,没有必要的细节约束。

三是“暗箱”合同或者称为“一边倒”合同。这类合同的内容往往明显偏向用人单位一方,多数是用人单位事先根据自身利益拟定,只强调用人单位的权利和务工者义务,对务工者利益涉及很少,一笔带过,且不征求务工者意。这类合同往往内容模糊,滥用所谓的解释权。

四是抵押合同。少数用人单位要求务工者把自己的一些证件、财产抵押之后才能上班。当用人单位随意辞退务工者时,就以种种理由不退还抵押财物。

五是双面合同。一些用人单位为了应付劳动保障部门检查,准备了两份合同,一份是合法、规范的假合同,仅由用人单位保管,应付检查,实际上并不执行。另一份不规范、不合法的真合同则双方持有,实际执行。

六是“卖身”合同。少数用人单位合同中要求务工者必须遵守所谓的“厂规厂纪”,并利用这些条款要求务工者加班加点,使强迫劳动成为合法,连吃饭、上厕所都严格规定时间,剥夺了劳动者的休息权、休假权、人身自由,甚至任意打骂、体罚、拘禁劳动者。

七是“生死”合同。个别用人单位为了逃避责任,在合同中要求务工者“出现伤病自理,如有意外企业概不负责”等。这类用人单位多出现在建筑、化工、采矿等高危行业。务工者切不可抱有侥幸心理,或不认真阅读合同条款,一旦发生事故将面临巨大的费用压力。当然,即使签订了此类合同,只要是对方原因造成的工伤,务工者仍可向劳动保障及法律部门提出仲裁或诉讼。

结合我国法律中的规定,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其实是违法行为,在这样的情况下对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属于严重的侵害,此时劳动者就可以及时辞职走人,所以不签劳动合同想走就走是可以的。但在正常的情况下,劳动者如果是在试用期内辞职需要提前3日通知,转正之后则需要提前30日进行通知。

·半月板损伤算几级工伤
      需要看具体情况。如果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属于工伤。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


·我们的日常生活是由各有质量保证的工程所组成的,故而若工程质量
      我们的日常生活是由各有质量保证的工程所组成的,故而若工程质量存在问题,会导致人们的生命安全受到威胁。故而我国现行法规定,与工程相关的各责任主体,需要采取适当的方式,防范会影响工程质量的因素,但是在实践中,建设工程质量问题依旧屡见不鲜。 建设工程质量问题: 建设工程质量问题通常分为...


·工程分包法律风险主要有哪些
      1、分包人主体资格不合法的风险。分包方主体资格不合法将导致合同无效。分包人主体资格不合法一般有:一是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包括无营业执照的组织或个人);二是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由于分包方不具备建设工程分包的民事权力能力和民事行为...


·辞退员工要赔偿3倍吗?
      辞退员工要赔偿3倍吗?辞退员工不要赔偿3倍,我们国家所规定的违法犯罪的赔偿金应当是补偿金的两倍不是三倍。企业辞退员工,根据辞退的原因不同相应的补偿也不同。具体说明:第一,无故辞退员工,单位需要支付双倍的经济性补偿。第二,合同到期辞退员工,单位需要支付经济性补偿。第三,单位经济性裁...


·工伤鉴定2年后辞职赔偿计算
      工伤鉴定2年后辞职赔偿计算 除一次伤残补助金是按照受伤前12个月工资实际收入的平均数计算外。(要自己证明,如果不能证明的话,就按照工伤保险缴费基数平均受伤前12个月的平均数支付)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都是按照离职的时候,国家发布的统筹当地上年度月平均工资计算。打123...


·新婚姻法未婚生子对公务员的工作有影响吗?
      由于中国对婚姻自由的开放观念,现在都流行以同居代替结婚,导致多数未婚生子的情况发生,普通人也许认为未婚生子的现象并不见怪,但是对于国家的工作人员是否有些许影响呢,那么未婚生子对公务员的工作有影响吗,我们通过下文来了解一下。 一、未婚生子对公务员的工作有影响吗? ? 根据《人...


·劳动合同的基本内容有哪些内容
      劳动合同的基本内容有哪些内容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


·个体工商户股权转让协议是否有效
      个体工商户股权转让协议是否有效一、个体工商户股权转让协议是否有效个体户没有股权转让的说法,可以直接签订财产转让协议转让,重新办理工商登记或者变更工商登记,把此前债务债权约定清楚,把转让的资产列明。二、股权转让有效的条件(一)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1、应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


·工伤认定跟评残有直接关系吗,两者有什么区别?
      职工在工作的过程中出现了一些意外事件的时候,可能会导致工伤的出现,如果工伤不严重的话,那么直接认定工伤然后通过工伤保险来对相关的员工进行赔偿便可以了,但是如果致残的话,那么就比较的麻烦了,而且也有人认为工伤和评残有着直接的关系,那么工伤认定跟评残有直接关系吗,两者有什么区别? ...


·劳动者如何申请重新进行工伤鉴定
      如果申请工伤进行的话没有得到自己满意的结果可以进行重新鉴定,但是重新进行鉴定需要一定的特殊程序,只要材料都符合相关的流程就可以进行重新鉴定。那么如何申请重新进行工伤鉴定呢,进行工伤鉴定的时候有没有什么法律明确的规定应准备的材料呢。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8条规定,自劳动能力鉴定...


·常见的劳动合同纠纷的处理方式有哪些?
      在工作的时候,员工在工作上对于用人单位有一些意见,和用人单位产生劳动合同纠纷的话,因为很多员工和用人单位其实没有直接的利益关系,很多的劳动合同纠纷大部分可以通过双方协商、寻求劳动争议协调仲裁就可以得到解决。一般常见的劳动合同纠纷的处理方式有以下几种: 一、和解 和解是指当事人之...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