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工伤

工伤,是企业劳动者中普遍存在的问题。由于普通劳动者所做的劳动有时候过于危险,所以导致这种情况的发生。一方面,企业没有保证劳动者的人身安全,另一方面,也没用积极的排除隐患。所以企业难脱其咎。那么在发生工伤时,工伤鉴定费用是多少钱?这些费用的详细规定又是怎样的呢?让我们一起来看一下。

做工伤鉴定需要多少钱

(一)收费依据: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关于劳动能力伤残等级鉴定收费标准的通知》。

(二)收费对象:申请劳动能力伤残等级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三)收费主体:市劳动局。

(四)收费标准:

1、自治区鉴定每人每次300元

2、地、市级鉴定每人每次250元

3、县(市)级鉴定每人每次200元

做工伤鉴定需要什么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职工本人身份证明;

(三)与企业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四)初次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职工本人无法申请、由其直系亲属或者工会组织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应同时提交申请人身份证明及申请人与伤亡职工关系的证明。

有下列情形之一并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还应当同时提交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据材料:

(一)属于交通事故的,提交公安交警管理部门确定的事故责任结论证明;

(二)从事抢险救灾、救人等维护国家、社会和公众利益活动的,提交市民政、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

(三)因公、因战致残的军人复员转业到企业工作后旧伤复发的,提交伤残证件及指定医院的旧伤复发诊断证明;

(四)因公外出期间失踪的,提交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证明;

(五)因履行职责遭致人身伤害的,提交公安机关或人民法院出具的证明;

(六)特殊情况需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申请材料。

如果双方当事人有劳动争议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是你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不妨向我们本站的律师进行咨询。

以上就是对工伤鉴定费用是多少钱,以及需要哪些材料的详细解答。我们希望您永远也不要用到这样的知识,毕竟身体受伤,是给多少钱都弥补不了的终身遗憾。但是,我们还是要多多了解这样的知识,劳动者作为偏弱势群体,应该时刻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捍卫自身的权益。

·企业什么情况下可以辞退职工
      企业什么情况下可以辞退职工1、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劳动者严重违反单位的规章制度的。3、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单位造成重大损失的。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5、劳动者以欺诈、胁...


·合同到期想加工资怎么办?
       随着劳动法的普及,有越来越多的劳动者都知道要在入职后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这样才能够更好的保障自己的权益,那么劳动合同都是有固定期限的,那么合同到期想加工资怎么办?关于这方面,是要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具体涨幅多少还要由用人单位进行决定,但是绝对不会出现工资下降的情况。 一、...


·工伤索赔资料要准备哪些
      许多工作者因为其职业的特殊性经常会在工作期间因工受伤,在向用人单位索赔时又被告知缺少必要相关材料,那么作为索赔者的我们究竟需要准备哪些材料?接下来的我们就将就这些问题为您进行介绍。 一、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工...


·劳动合同中都要规定违约条款么?
      劳动合同中都要规定违约条款么?劳动合同的条款包括必备条款和约定条款两部分,其中违约责任条款是约定的,并不是一定写入劳动合同中。劳动合同必备条款具体包括: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3、劳动合同期限...


·劳务合同诉讼管辖法院如何确定?
      劳务合同诉讼管辖法院如何确定?《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所以,劳务合同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务合同履行地的基层...


·辞职后劳动合同怎么处理
      辞职后劳动合同怎么处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辞职具体有几种类型 第一种是劳动合同期满,员工主动提出不再续签,双方互相不必做任何...


·建筑工程质量事故处罚是怎样的
      建筑工程质量事故处罚是怎样的? 建筑工程质量倘若不合格,会造成大小不一的建筑工程质量事故,一旦发生质量事故那是会有相当严重的后果的,更有甚者会有人付出生命的代价,到那时就追悔莫及了。所以要求建筑师们对建筑质量严格要求,相关部门还制定了许多的法律法规来处罚那些质量不合格的项目。那...


·在我国2023年九级工伤伤残鉴定赔多少
      其实只要工伤以后影响到员工的劳动能力的情况都是比较严重的,尽管说在工伤伤残级别鉴定当中,鉴定结果显示为九级不是特别严重的情况,但是工伤鉴定显示为九级以后,员工本人也要知道在我国2018年九级工伤伤残鉴定赔多少?这是除了医疗费和其他花销以外,关于伤残补助金的赔偿问题。 一、在我国...


·丧假直系亲属包括哪些人根据原国家劳动总局、财政部
      丧假直系亲属包括哪些人根据原国家劳动总局、财政部《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规定》,国有企业职工的直系亲属死亡时,企业应该根据具体情况,酌情给予职工1—3天的丧假。也就是说劳动法规定的丧假范围是:直系亲属。直系亲属,即相互之间有一脉相承的关系的上下各代亲属,是指配偶、...


·大连工伤认定地点在哪里?
      我们会因为各种原因在各种事中遇到一些伤害,当然在工作中也不可避免,但是当在工作中受到伤害时,我们可以选择去申请工伤认定,这样可以让我们即使遇到伤害也会有一些优惠补偿,这项政策在不同的城市也会有不同的条件,那么在大连工伤认定地点和相关注意事项有什么呢? 大连工伤的认定地点在哪里以...


·年龄为16周岁工作算童工吗
      一、年龄为16周岁工作算童工吗? 不算童工。 劳动法规定,年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劳动者是未成年工,雇佣未成年工时需要提前到劳动部门报备,而年满16周岁以下的是童工,用人单位雇佣童工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根据《劳...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