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起诉离婚本人不去可以吗?

起诉离婚本人不去可以吗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在民事案件中,诉讼当事人委托了全权代理人的,本人可以不出庭参加诉讼。但是由于离婚案件的特殊性,是解决当事人身份关系的案件,应当由当事人亲自出庭陈述自己的观点。比如说,夫妻感情是否已经破裂、是否同意离婚以及财产的分割处理,涉及当事人的人身和财产权益,必须由当事人真实表达意思,法院才好依法处理。并且根据法律规定,离婚案件法院必须进行调解,只有在调解无法和好的情况下才能进行判决。

所以,离婚案件除特殊情况外,原则上必须本人出庭。因此法院通知开庭审理离婚案件的当事人即使委托了全权代理人,也应当出庭。但如果当事人一方属于无法出庭的特殊情形,这则可以事先写好同意离婚的书面意见,届时由代理人交给法庭。

二、一方不出庭能离婚吗

1、被告经传唤拒不到庭

被告(包括无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经传票传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院许可中途退庭,可以缺席判决。

但如果是关于赡养、抚育、扶养义务和不到庭就无法查清案情的,可以拘传被告。

依据《民事诉讼法》第100条:“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2、被告一方下落不明

一方下落不明要求离婚的案件很常见,因为夫妻长期不在一起生活,导致双方感情淡化,故法官在解决此类案件时,大都判决离婚。可是夫妻一方已经下落不明了,法院如何传唤被告才能将离婚缺席判决呢?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可以采取公告送达程序来完成对被告的通知义务,公告送达60日的公告期一满,即便被告不出庭,法院亦可缺席判决。但是,公告送达有严格的适用条件:

(1)有证据证明受送达人下落不明;

(2)没有证据证明受送达人下落不明,但法院已通过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都无法将诉讼文书送达受送人的。

虽然对于一些民事案件,法律允许当事人不亲自出庭,但因为离婚案件属于其中较为特殊的案件,因此从原则上来看是不允许当事人本人不出庭的,除非当事人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这个时候需要有其监护人代其出庭,而本人则可以不用出庭。




·离婚了对方不给抚养费吗?
      离婚了对方不给抚养费吗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离婚后一方不给抚养费怎么办 (1)如果一方无经济收入或下落不明而导致对方拿不到抚养费的话,可用其财物...


·离婚前怎么保护个人财产
      离婚前怎么保护个人财产 夫妻各自财产如何“划清界线” 夫妻个人财产是指法律规定归夫或妻一方所有,并由所有方支配、使用和处分的财产。 在夫妻离婚时,夫妻个人的财产不必参加分割。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可以依约定产生,如没有约定的,则适用法律规定。 这次婚姻法的修改(以下简称200...


·离婚财产分配协议有民政局章吗?
      离婚财产分配协议有民政局章吗 民政局是没有资格对夫妻之间的共有财产进行分割的,对夫妻财产的分割可以协议或者诉诸法院。要对财产予以界定。离婚予以分割的财产需要是夫妻系所有权人的财产,如公有租赁住房,是不能予以分割的。财产分为一方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家庭共有财产。家庭共有财产...


·离婚的时候要怎么确定小孩的抚养权
      子女是上天对父母的恩赐,是上天给予这份婚姻最美好的馈赠。即便父母离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也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但是由于父母分开生活,子女通常由一方抚养。那么具体来说离婚的时候要怎么确定...


·一、北京未成年儿童抚养费标准怎么确定?
      一、北京未成年儿童抚养费标准怎么确定? 在具体实践中,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要从以下几方面给予考虑: 1、子女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由于社会分工不同,当事人的工作情况也不同。从有无固定收入来看可以分成以下的类型: 1、...


·诉讼离婚要经过的步骤是怎样的
      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由于无法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承担以及子女的抚养等问题达成一致的意见,而单方面向人民法院起诉,法院经过审理后,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其夫妻关系的一种离婚制度。夫妻一方如果决定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达到离婚的目的,就要做好相应的准备,了解诉讼离婚的步骤。那么具...


·一、婚内财产分割法协议的法律效力如何?
      一、婚内财产分割法协议的法律效力如何? 根据《婚姻法》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


·有离婚协议书一方不到场可以吗,是否可以撤销
      协议离婚要求夫妻必须要签订一份离婚协议书,而有的人就以为只要签订了离婚协议书,那么在具体办理离婚手续的时候,只要一方到场就可以了。那么这样的认识是否正确呢?关于办理离婚手续时有离婚协议书一方不到场可以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探讨一下。 一、有离婚协议书一方不到场可以吗 不行。办理离...


·什么是婚内财产
      婚内财产包括: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入;知识产权的收益;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则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且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为夫妻共同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


·婚姻法中的探视规定有哪些?
      夫妻双方离婚之后,孩子的抚养权只能由一方所有,而另一方除了需要承担抚养义务,支付抚养费以外,还享有对孩子的探视权。探视权是指父母对孩子有定期探望,短期内共同生活的权利,具体探望时间可以由双方共同商议。那婚姻法中的探视规定有哪些?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婚姻法中的探视规定有哪些? ...


·法院判决离婚财产未分割是否可以?
      法院判决离婚财产未分割是否可以?法院判决离婚财产未分割是可以的,根据民法典规定离婚在离婚的诉讼过程当中提出对方支持这样的离婚的赔偿,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1)重婚的;(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3)实施家庭暴力...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