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工程质量监管措施有哪些?

工程质量监管措施有哪些?

一个工程项目质量好坏,不仅影响使用寿命,还会给使用人带来影响。工程质量合格应该是对工程建设的最低要求,建设方务必按照要求组织验收。对于建设方来说,应该在整个工期内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管。那么,工程质量监管措施有哪些?我们通过本文一起了解下有关知识。

一、工程质量监管措施有哪些?

1、决策阶段的质量管理

此阶段质量管理的主要内容是在广泛搜集资料、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研究、分析、比较,决定项目的可行性和最佳方案。

2、施工前的质量管理的主要内容是:

1、对施工队伍的资质进行重新的审查,包括各个分包商的资质的审查。如果发现施工单位与投标时的情况不符,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予以纠正。

2、对所有的合同和技术文件、报告进行详细的审阅。如图纸是否完备,有无错漏空缺,各个设计文件之间有无矛盾之处,技术标准是否齐全等等。

3、施工过程中的质量管理

(1)确定工程质量控制的流程;

(2)主动控制工序活动条件,主要指影响工序质量的因素;

(3)及时检查工序质量,提出对后续工作的要求和措施;

(4)设置工序质量的控制点。

对技术要求高,施工难度大的某个工序或环节,设置技术和监理的重点,重点控制操作人员、材料、设备、施工工艺等;针对质量通病或容易产生不合格产品的工序,提前制定有效的措施,重点控制;对于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也需要特别引起重视。

4、工程完成后的质量管理

按合同的要求进行竣工检验,检查未完成的工作和缺陷,及时解决质量问题。制作竣工图和竣工资料。维修期内负责相应的维修责任。

二、工程质量管理的要求是什么?

1、达到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的规定和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质量优良标准。

2、必须按期和提前竣工,交工符合国家规定。材料和预制构件、半成品的检验,凡甲乙双方签订合同者,以合同规定的单位工程竣工日期为准;未签订合同的工程,主要包括:图纸的审查,以地区主管部门有关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为准。

3、工效必须达到全国统一劳动定额,材料和能源要有节约,降低成本要实现计划规定的指标。

4、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使工程建设全过程都处于受控制状态。参加施工人员均不应发生重大伤亡事故。

5、坚持文明施工,保持现场整洁,把影响质量的诸因素查找出来,做到工完场清。组织施工要制定科学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现场应达到场容管理规定要求。

6、各项经济技术资料齐全,手续完整。

综上所述,一个工程项目的建设周期比较长,通常在三五年左右。因此,工程质量监管要贯穿整个工程期,从设计、施工前准备、施工及完工验收方面入手。在工程施工阶段,建设方除了委托监理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管理外,还可以聘请第三方机构共同管理。等项目完工后,请求建设主管部门做质量验收。

·化工原料购销合同范本
      化工原料购销合同范本 化工原料购销合同范本 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工伤死亡公司要赔钱吗?
      工伤死亡公司必须赔偿。《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职工因工死亡的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领取工伤保险基金的丧葬补助金、扶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作死亡补助金:丧葬补贴:6个月统筹区域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2. 扶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放给职工因工死亡、不能工作...


·建筑工程用工合同范本
      建筑工程用工合同范本 建筑工程用工合同范本 甲方: 乙方: 依照《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项目工程劳务用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项目部: (二)工程名称: (三)工程地点: (四)劳务施工内容: (五...


·根据法律的规定兼职要签劳动合同吗?
      根据法律的规定兼职要签劳动合同吗? 兼职的要不要签订合同 兼职属于劳动合同法中的非全日制用工,此不属于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必须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形,是否签合同双方自愿!但如果能签订书面合同最好,相关规定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六十八条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


·员工做私单可以报警吗
      员工私自接单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


·根据法律规定入职多久可以报工伤?
      根据法律规定入职多久可以报工伤?根据法律规定只要是入职之后都可以报工伤,毕竟我们国家关于工伤认定的时候要求的是本单位的职工因为工作原因所发生的一些伤害,所以入职之后就属于本单位已经建立合法劳动关系的职工。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


·销售岗位的误工费赔偿标准
      销售岗位的误工费赔偿标准 误工费是根据当事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的。伤者本人的误工时间根据当事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治证明确定。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最终评定伤残的前一日。 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实际减少的收入必须是实...


·不订立劳动合同的影响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协商一致后,双方会签订一份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可以更好的保障双方之间的权益。那么不订立劳动合同的影响有哪些呢?下面您就跟网站的我们一起来具体了解一下吧。 一、未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如何举证 目前有许多劳动者因与用人单位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遇到纠纷后,无法证明与...


·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有哪些
      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有哪些 《劳动合同法》规定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仅限于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


·用人单位单方面变更劳动合同会有什么补偿
      用人单位单方面变更劳动合同会有什么补偿 一、用人单位单方面变更劳动合同会有什么补偿 1、单位行为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按照职工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的工资赔偿金。 2、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9条规定情形解除劳动关系的,且符合《劳动合同法》46条规定的,应按照...


·员工如果想要和用人单位单方面的解除事实劳动关系的话
      员工如果想要和用人单位单方面的解除事实劳动关系的话,当然,首先要做的肯定就是提前和用人单位协商。当然也有一部分的公司,因为人手暂时紧缺,所以对于员工提出来的解除事实劳动关系的请求不予同意,有些员工遇到这种情况以后就不知道在我国事实劳动关系如何解除? 在我国事实劳动关系如何解除?...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