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关于罪犯减刑法律规定是什么?

法院审理刑事案件,会根据掌握的犯罪事实及相关证据作出判决,犯罪嫌疑人被判刑后,会在监狱服刑。当然,只要不是死刑立即执行,罪犯都是有机会获得减刑的。我国刑法对此有明文规定。那么,关于罪犯减刑法律规定是什么?下面我们一起跟随我们了解下有关知识。

一、关于罪犯减刑法律规定是什么?

刑法第七十八条规定:

1、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1)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2)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3)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4)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5)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6)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2、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1)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2)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3)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二、减刑的程序是怎样的?

对于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的减刑,执行机关应当提出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机关审核同意的监狱减刑建议书;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包括减为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的罪犯的减刑,执行机关应当提出减刑建议书;被宣告缓刑的罪犯,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确有重大立功表现,需要予以减刑,并相应缩短缓刑考验期限的,应当由社区矫正机构与提出书面意见,由中级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对于公安机关看守所监管的罪犯的减刑,由罪犯所在的看守所提出意见,并由中级人民法院依法裁定。

民法院受理减刑案件,应当审查执行机关移送的材料是否包括下列内容:

1、减刑建议书;

2、终审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历次减刑裁定书的复制件;

3、罪犯确有悔改或者立功、重大立功表现的具体事实的书面证明材料;

4、罪犯评审鉴定表、奖惩审批表等。

经审查,如果上述材料齐备的,应当收案;材料不齐备的,应当通知提请减刑的执行机关补送。

人民法院审理减刑案件,应当依法组成合议庭。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减刑建议书起1个月内审理完毕作出裁定;对于无期徒刑、有期徒刑(包括减为有期徒刑)的减刑案件,由于案件复杂或者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1个月。

综上所述,减刑是我国重要的刑罚制度,根据刑法关于罪犯减刑法律规定,符合条件的罪犯才能申请减刑,并且减刑的期限是有限制的,无期徒刑经过减刑最低服刑期限也要十三年。罪犯在服刑期间,有重大立功或者表现良好的,可以通过监狱向法院提出申请。法院一般会在一个月内审理完毕。

·非法持有弹药罪缓刑的有关法律条文有什么?
      我们都知道枪支弹药是只有规定的军队才可以持有的,那么普通人是没有权利非法持有弹药的,这是违反法律规定的,但非法持有弹药罪在一定程度上是可以进行缓刑的,那么关于非法持有弹药罪缓刑在法律上究竟是怎么具体规定的呢?就和我们一起学习一下吧。 一、关于缓刑的规定 1、对于被判处拘役、...


·持刀抢劫3000元怎么判,抢劫罪有哪些法律规定
      抢劫罪是一项非常严重的犯罪行为,他是对人身权的严重侵害,也是诱发各种严重罪行的最初表现形式,抢劫罪会引发很多相关的犯罪,并不是单一的一种刑事犯罪,有可能发生人身伤害甚至造成被抢劫人死亡的严重犯罪,因此对抢劫罪的处罚在刑法中是比较复杂的,会根据抢劫罪造成的社会伤害判处相应的刑事处罚...


·浙江省高院关于盗窃罪的司法解释是什么
      盗窃他人或者公司的财物,这都是属于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并且我国刑法当中针对盗窃罪是有着立案标准的,盗窃罪的量刑也和犯罪嫌疑人所到的具体数额紧密相连。实际上有些时候,因为犯罪嫌疑人的盗窃被主人发现的话,还有可能会酿成故意杀人等更为严重的犯罪行为。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是浙江省高院关于盗...


·预备犯罪判刑规定是怎样的
      预备犯罪判刑规定是怎样的预备犯罪一般成立的是预备犯,根据《刑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成立预备犯的也是需要承担法律责任,一般是比照既遂犯,对预备犯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但要注意,这里规定的是“可以”,而并非是“应当”。所以,司法实践中,审判人员应当结合具体情况,可以对预备犯从宽处罚...


·法律规定贩毒介绍人怎么判刑的?
      法律规定贩毒介绍人怎么判刑的? 一、法律规定贩毒介绍人怎么判刑的? 根据贩毒案件的实情来进行判刑; 《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


·遗弃罪刑事自诉状范文怎么写?
      遗弃罪刑事自诉状范文怎么写? 一、遗弃罪的概念和特征 遗弃罪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 遗弃罪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构成特征: (一)、遗弃罪是被害人在家庭成员中的平等权利。对象只限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


·非法集资罪行为犯罪应受到什么处罚?
      在司法实践中,非法集资罪的犯罪行为具有涉及范围广、受害人众多、损失金额大、社会危害严重等特点,犯罪人实施非法集资的主要手段包括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集资诈骗两种方式,在具体实际中,两者有时会发生相互转化的情况,尤其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转化为集资诈骗行为时,将造成更加严重的后果,那么,非...


·拒执罪网上追逃定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一、拒执罪网上追逃定罪量刑标准是什么?拒执罪全称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指对人民法院已生效的有给付内容的判决、裁定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在有履行能力并且能够履行的情况下,拒不履行,情节严重的行为。根据刑法第313条之规定,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拒不执行判决、...


·浙江诈骗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当人们遇到骗子被骗去钱财时,绝对不能就这样认命,应该及时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知晓本地关于诈骗罪的法律知识,有利于保障自身财产安全,同时将犯罪分子绳之以法,避免的受害者出现。那么,浙江诈骗罪立案标准是什么呢?赶快随我们一起来详细的了解一下吧! 浙江省诈骗罪的立案标准 数...


·环境监管失职罪辩护词的内容有哪些?
       一、环境监管失职罪辩护词的内容有哪些? 辩护词,是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在诉讼过程中根据事实和法律所提出有利于被告人的材料和意见,部分地或全部地对控诉的内容进行申述、辩解、反驳控诉,以证明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提出应当减轻、甚至免除刑事责任的文书。环境监管失职罪辩护词的内容有当事...


·刑事案件抗诉庭审观摩会的意义是什么?
      一、刑事案件抗诉庭审观摩会的意义是什么?刑事案件抗诉庭审观摩会其主要的意义在于学习案件的审理过程,吸收相关实战经验, 尽最大可能的保证案件审理结果的准确性。抗诉是人民检察院发现或者认为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时,提请审判机关依法重新审理并予以纠正的诉讼行为,公民都拥有这项权利...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