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合同成立的条件有哪些 合同成立的地点如何确定

合同的成立与合同的生效是密切相关的,合同只有在已经成立的情况下,才有可能会产生法律效力。合同生效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合同的成立亦不例外。那么,合同成立的条件有哪些呢?在签订合同后,对于合同成立的地点如何确定呢?对于这些问题的具体答案,下文中将一一为您介绍。
一、合同成立的条件有哪些
1、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所谓订约主体是指实际订立合同的人,他们既可以是未来的合同当事人,也可以是合同当事人的代理人,订约主体与合同主体是不同的,合同主体是合同关系的当事人,他们是实际享受合同权利并承担合同义务的人。2、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必须是“依法”进行的。所谓“依法”签订合同,是指订立合同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由于合同约定的是当事人双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而权利和义务是依照法律规定所享有和承担的,所以订立合同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如果当事人订立的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法律就不予承认和保护,这样,当事人达成协议的目的就不能实现,订立合同也有失去了意义法。3、当事人必须就合同的主要条款协商一致。即合同必须是经过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所谓协商一致,就是指经过谈判、讨价还价后达成的相同的、没有分歧的看法。4、合同的成立应具备要约和承诺阶段。要约承诺是合同成立的基本规则,也是合同成立必须经过的两个阶段法。如果合同没有经过承诺,而只是停留在要约阶段,则合同未成立。合同是从合同当事人之间的交涉开始,由合同要约和对此的承诺达成一致而成立法。
二、合同成立的地点如何确定
承诺生效合同成立,而承诺生效地点为合同成立地点是基本原则。但如果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特定形式成立合同的,特定形式完成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如当事人在合同成立前要求采用确认书、合同书等书面形式的,确认书从签订生效时起合同成立,合同成立时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合同书从签字或者盖章时起成立,签字或者盖章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必须经过公证合同才成立的,公证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没有主营业地的,其经常居住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非要式的合同,一般以承诺生效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要式合同,以要式达成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双方当事人在合同成立以前约定以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以签字或者盖章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如果当事人以要约与承诺达成合同后又协商签订合同书的,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合同已于承诺生效时成立,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订立的地点。此外,合同成立的地点也可以由双方当事人自行约定。人们在因买卖、借贷或者是其他的事项而签订合同时,要对合同的效力进行确认。而要想确定合同是否会生效,先要确定合同是否已经成立。如果合同不成立,则自然不会有生效与否的问题。因此,您如果需要与他人签订合同,一定要遵循合同成立的条件。如果您不确定合同是否已经成立,不妨咨询一下合同法律师的意见。


·有遗嘱农村宅基地自建房继承人可以放弃继承权吗
      一、有遗嘱农村宅基地自建房继承人可以放弃继承权吗? 遗嘱中指定的继承人可以放弃继承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执行)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的接受和放弃】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


·农村土地确权有哪些相关法律规定?
      农村土地确权有哪些相关法律规定? 1、新增人口 我国土地承包法规定,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人口增加了,承包土地不能调整。但作为家庭成员的新出生人员,是否也应登记在这次确权登记的新权属证书上呢? 二轮承包期内的新增家庭成员,虽没有承包地,但也一并作为共有人,登记在新的证书上...


·一、签场地租赁合同需要注意什么?
      一、签场地租赁合同需要注意什么? 1、标的的合法性,用途,承诺提供的必要的条件全部明确在合同中。 2、租赁时间、标的物描述要准确。 3、违约责任要清楚。 4、解决争议的办法要明确。 5、总之你担心的条件,对方承诺的条件一定要写明 二、公司地址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证明: ...


·2023天津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天津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天津市人民政府以津国土房资准函字[2015]577号文件批准征收杨成庄乡董庄窠村集体土地5.94992公顷,集体土地所有权证号:静集有(2013)第123051300499号,裁余土地面积:703.93008公顷(合10559亩),现就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情...


·度征地拆迁典型案例的分析
      年度征地拆迁典型案例的分析我国每年都会由于征地拆迁引发许多纠纷,其中有一些征地纠纷比较典型的案例值得我们参考和思考,征地拆迁典型案例目前还未汇总,因此,今天来给您列举我国发生过的征地差迁典型案例。征地拆迁典型案例的分析20??? 年10月16日,??? 市房产管理局向??? 职业...


·目前我国的房地产市场所呈现出来的供求关系明显是比较紧张的,商
      目前我国的房地产市场所呈现出来的供求关系明显是比较紧张的,商品房的价格固然过高,但是大多数的人也别无选择。尤其多数在外省市长期工作的人员都是在本地租的房子,但是在公共资源方面享受的待遇是极其不平等的,直到广州市政府率先推出租售同权以后才发生了改变。下面我们要了解的是,雄安中的租售...


·异地协议离婚怎么办理?
      离婚的手续办理大都是在领结婚证的地方办理,但是实践中还是出现在异地办理离婚手续的现象,很多人办理过程都不理想,出现很多麻烦,所以,我们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异地协议离婚怎么办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异地协议离婚怎么办理? 根据我国《婚姻登记条例》有关规定,离婚手续只能在一方当...


·湖南农村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湖南农村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1、《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


·内蒙古征地补偿办法标准在我国是怎样规定的?
      内蒙古征地补偿办法标准在我国是怎样规定的? 当代社会,征收土地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并不陌生,对于大多数老百姓来说可能都经历过征收土地这件事情,那么既然有征收肯定会有补偿,所以您对于补偿这个问题都想要清楚了解一下内蒙古征地补偿办法标准在我国是怎样规定的?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


·办理土地使用证的费用有什么
      土地使用证办理费用: (1)申请表10元/份。 (2)交易费住宅每平米6元,车库、商业店面每平米10元,买卖双方各负担一半。 (3)契税建筑面积144平方米以下,按房款的1.5%征收,建筑面积144平方米以上,按房款的3%征收(第二套适用),商用房及车库均按房价的3%征收。 (4...


·回迁房就是开发商征收土地时,赔给回迁民的房子;商品房就是由开
      回迁房就是开发商征收土地时,赔给回迁民的房子;商品房就是由开发商自己出售的房子。每一个楼盘基本都有回迁房,而市面上也存在买卖回迁房的情况,不得不说购买回迁房会存在一定的风险,那到底买回迁房有什么风险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回迁房与商品房的区别 1、在房价款方面,商...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