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什么时候适用合同抗辩权?

什么时候适用合同抗辩权?

抗辩权是一种防御性而非攻击性的权利。只有一方当事人行使请求权,另一方当事人才可能对此进行抗辩,否则“对抗”就无从谈起。那么在合同履行中,什么时候适用合同抗辩权?与此同时需要注意到,抗辩权的行使十分简便,只要单方面地表示拒绝,即可产生抗辩权行使的法律后果,那么具体来说适用合同抗辩权的情形有哪些?本文就上述问题介绍如下。

一、什么时候适用合同抗辩权

1、同时履行抗辩权

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在没有规定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中,当事人一方在当事人另方未为对待给付以前,有权拒绝先为给付的权利。 同时履行抗辩权的适用条件:

(1)基于同一双务合同产生互负的债务,只有在同一双务合同中才能产生同时履行抗辨权;

(2)双方互负的债务均已届清偿期,且没有先后履行顺序;只有在当事人双方的债务同时到期时才可能产生同时履行抗辩权;

(3)当事人另一方未履行债务或未提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不适当;

(4)当事人双方的给付义务是可能履行的义务,倘若对方所负债务已经没有履行的可能,则不发生同时履行抗辩问题,当事人可依照法律规定解除合同。

2、先履行抗辩权

先履行抗辩权是指在有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中,后履行合同的一方有权要求应当履行的一方履行其义务,如果应当履行的一方未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后履行的一方当事人有权拒绝履行。行使先履行抗辩权需满足以下条件:

(1)基于同一双务合同产生互负的对价给付债务;

(2)合同中约定了履行的顺序,且后履行一方的债务已届清偿期;

(3)应当先履行的合同当事人没有履行合同债务或者没有正确履行债务;

(4)应当先履行的对价给付是可能履行的义务。

3、不安抗辩权

不安抗辩权是指在双务合同中,当事人互负债务,合同约定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一方应当先履行其债务。但是,在应当履行债务的一方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情况,则可以中止履行其债务。此时,先履行的一方当事人有权行使的抗辩权是不安抗辩权。 行使不安抗辩权需满足以下条件:

(1)基于同一双务合同而互负债务;

(2)负有先履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才能享有不安抗辩权;

(3)后给付另一方当事人的履行能力明显降低,有不能履行的实际风险。

二、适用合同抗辩权的情形有哪些

1、根据《合同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2、根据《合同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3、根据《合同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3)丧失商业信誉;

(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4、当事人依照《合同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时,应当恢复履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双方都按照合同约定严格履行合同约定义务,那是很好的,因为这样的话,双方的权利都能够实现。但是现实生活是相当复杂的,履行合同过程中难免会发生这样那样的情况,时常会有不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情况发生。这时最好咨询专业的民事律师,选择适当的方法来行使合同抗辩权,避免自己的合法权益受损。

·用人单位没签合同怎么赔偿?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签订劳动合同之后,双方就确立了劳动关系,这种法律上的劳动关系双方的权益都是受到法律保护的。但有些单位可能会由于各种原因而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这实际上侵犯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那单位没签合同怎么赔偿?一起通过以下文章来了解一下吧。 一、单位没签合同怎么赔偿?...


·效力待定合同包括哪些,合同效力待定怎么追认才有效
      效力待定合同包括哪些,合同效力待定怎么追认才有效你知道哪些属于效力待定合同吗?其实这个问题可以换一个角度理解,那就是被认定为效力待定合同的情形有哪些。合同效力待定意味着此时不发生当事人预期的法律效力,但如果经过追认的话还是可以的。下面,就让我们为您解答效力待定合同包括哪些。 一、...


·附义务的赠与合同样本是怎样的
      附义务的赠与合同样本是怎样的 附义务的赠与合同样本 合同编号:_________ 甲方(赠与人):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


·合同成立和合同有效的关系是什么?
      合同成立和合同有效的关系是什么?合同成立和合同有效的关系是合同的成立是合同有效的前提要件,但合同成立之后是否发生法律效力需要根据情况判断,比如说如果主体确实不存在这瑕疵,而且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是真实的。不违反强制性规定就是有效的。二、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的区别是什么?合同成立并不...


·维保合同单方毁约应该怎么办
      维保合同单方毁约应该怎么办合同期内如一方严重违约,对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但必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任何一方无故提前终止合同须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如未按合同履行,责任方应承担由此而产生的另一方的直接经济损失。二、合同违约责任形式1.继续履行,又称强制履行,指在违约方...


·建材购销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建材购销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建筑材料购销合同范本 甲方(需方): 法定代表人: 甲方公司地址: 甲方施工地址: 乙方(供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公司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建设材料购买事...


·技术贸易合同范本怎么书写?
      技术贸易合同范本怎么书写? 技术贸易合同范本 受让方(甲方)_______国________公司________地址:________ 电话:________ 法 定 代 表 人:________ 职务:________ 转让方(乙方)_______国________公司...


·合同诈骗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合同诈骗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在合同的签订、履行过程中,其实很容易出现那种骗取对方财物的行为,而这样的行为在符合了一定标准之后,则就会被认定为合同诈骗罪,按照《刑法》中的规定就要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接下来,我们为您带来合同诈骗罪量刑标准的内容,希望可以为你提供一些帮助。 一、合同诈...


·买卖合同未约定违约金是否可以申请补偿
      买卖合同未约定违约金是否可以申请补偿 一、是否可主张违约金 合同未约定违约金,也可以主张违约金。根据《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一百一十二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


·政府招商合同纠纷产生的原因有哪些
      您对于招商这个名词可能都很熟悉,很多地区的政府都在积极努力的招商,希望能够通过招商引资引进企业落户,带动就业和经济的发展。招商引资少不了的就是签订招商引资合同,确保和明确政府和企业的责任。但是有的时候也会因合同引发政府招商合同纠纷,导致招商失败,但是遇到纠纷该怎么处理,感兴趣的可...


·提前解除合同的违约责任有哪些
      提前解除合同的违约责任有哪些一、提前解除合同的违约责任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九百三十三条??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因解除合同造成对方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该当事人的事由外,无偿委托合同的解除方应当赔偿因解除时间不当造成的直接损失,有偿委托合同的...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