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计算误工费涉及到的因素有哪些?

计算误工费涉及到的因素有哪些?
误工费是补偿伤者因为受伤不能正常参加工作或劳动,致使无法获得收入或者是收入减少的费用。在计算时需要考虑以下两个因素:一个是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另一个是受害人的收入状况。针对受害人的不同情况,误工费的计算标准也有所不同:1、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2、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3、受害人无法证明自己最近三年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 法院所在地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二、个体户误工费怎么计算?
受害人的误工日期,应当按其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或者法医鉴定等认定。赔偿费用的标准,可以按照受害人的工资标准或者实际收入的数额计算受害人是承包户或者个体工商户的,其误工费的计算标准,可以参照受害人一定期限内的平均收入酌定。如果受害人承包经营的种植、养殖业季节性很强。不及时经营会造成更大损失的,除受害人应当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外,还可以裁定侵害人采取措施防止扩大损失。
三、如何认定误工日期?
根据最高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43条“误工日期应当按其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或法医鉴定等认定”的规定,误工日期由患者的住院天数和出院后治疗医院出具证明的休养天数两部分组成,从医疗事故发生的当日开始计算,遇国家法定节假日均不扣减。治疗终结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出院或无相关证明擅自休养的,不予计算误工费。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残疾的,自专家鉴定组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后不再计算误工费,即残疾者定残之后不再赔偿误工费。综上所述,在交通事故赔偿中,很多时候会涉及到误工费。计算误工费涉及到的因素主要有误工的时间和受害人收入。在时间上面,应该按照耽误工作都是实际时间确定,具体可以参考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而收入的话,则根据受害人的日工资确定。如果受害人是个体户,则可以根据其平均收入确定误工费的数额。


·国务院《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国务院《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第二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第三条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是否有效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6条之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实践中常常发生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协议书》,对自己的权利义务做出处分,认可协议签署后双方之间无任何未了争议。但协议签署后又对在职期间加班费、休息休假等事项申请劳动仲裁。对于这类情况,仲裁和法院一般不会...


·什么是工伤认定
      什么是工伤认定 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 劳动者在工作或视同工作过程中因操作不当或其它原因造成了对人身的侵害,为了鉴定该侵害的主体而对过程进行的定性的行为。根据我国的相关规定,一般由劳...


·一、自离五天自动解除劳动合同吗?
      一、自离五天自动解除劳动合同吗? 一般自离五天劳动合同就自动解除了。自离多久解除劳动合同这在中和行政法规中没有具体规定,以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制度为准(这个制度必须按法定程序制定)。一般无故旷工三日以上可以视为自离了,也可以认定为劳动合同法第39条第二款规定。第25条、第39条、...


·工人施工时触电死亡谁担责?
      工人施工时触电死亡谁担责?工人在施工的过程中可能会因为一些情况而导致人身受到损害,尤其是在施工过程中发生触电事件,此时最严重的情况就是造成工人的死亡。那要是工人施工时触电死亡谁担责呢?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一、工人施工时触电死亡谁担责根据我国相关规定,施工企业即厂方,需要对建筑...


·因为疫情期间放假有工资吗
      因为疫情期间放假有工资吗?在疫情期间需要发工资,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标准按各省、自...


·加班工资的标准是什么,怎么计算加班工资
      加班工资的标准是什么,怎么计算加班工资单位要是安排员工进行加班的话,那么就必须要按照国家的规定支付其相应的加班工资。但是这个加班工资的标准是什么呢?具体的计算方法又是哪些?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加班工资的标准是什么 用人单位实行标准工时制度,应保...


·一、吉林工伤提前退休待遇是怎样的?
      一、吉林工伤提前退休待遇是怎样的?吉林工伤提前退休的职员可以享受单位支付较大数额的补偿金等的待遇,在我们国家是会有固定的退休年龄,当达到这一年龄的时候就需要进行退休,但是当遇到特殊情况的时候也是需要提前退休,工伤是会意外发生,导致人员无法进行正常工作,是会要求提前退休。二、下列几...


·工程质量保证年限是多久
      工程质量保证年限是多久?做工程的的朋友们都知道,一个工程在建造之初不仅需要建筑商与承包商签订合同,还要对工程的质量进行保障,之后就是验收。而对于使用该建筑的企业或者是个人来说,此时比较想了解的就是工程质量保证年限是多久,那么我们对于这个问题整理出了有关的答案,请您来看一下吧。 一...


·一,甲方停工导致的误工费可以索赔吗?
      一,甲方停工导致的误工费可以索赔吗?甲方停工导致的误工费可以索赔。这个是工程造价里索赔的知识:1、首先,甲方是否有明确的文件,要施工方停工是否写明从什么时候起停工。2、如果停工时间较长的话,你的施工技术人员是得不到工资赔偿的,他们应该退场。3、应建设单位要求留守的保安、管理人员可...


·一、吉林地区住院误工费需要提供哪些证据?
      一、吉林地区住院误工费需要提供哪些证据? 证明误工费数额的证据方面,一个是收入状况证据,一个是误工时间的证据。 (一)收入状况证据内容可以包括: 1、具体的收入水平数据; 2、没有固定收入的可以提供一段时间(前三年)收入状况证明; 3、没有固定收入的还可以提供所从事行业...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