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弱电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有哪些?

弱电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有哪些?

城镇的工程建设有利于城镇发展和城镇规划,工程建设的类型有建筑类、交通类以及软性建设等等,针对不同的工程建设类型,工程质量的检验标准和维修范围也不太一样。那么弱电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有哪些?下面本站的我们就带您详细了解一下相关内容,希望能为您答疑解惑,提供帮助。

弱电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有哪些?

一、根据建设部第80号令《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第七条第4款,电气质保期为2年。弱电工程属于电气范畴,故质保期为2年;如果施工承包合同另有约定,那质保期应按合同约定执行。

二、电气维护:

(一)电压电流与频率

主要分析参数:电压和电流的有效值、频率

应用:通过对电压电流波形分析,可以判断是否存在谐波;通过对电压电流的有效值的测试,可以初步判定是否存在电压偏差或者电流不平衡情况。

谐波

主要分析参数:总谐波畸变率,谐波次数,谐波产生原因

谐波产生源:

(a)电子开关型:主要为各种交直流换流装置(整流器,逆变器)

(b)电弧型:各种炼钢电弧炉的点燃和剧变变动形成的高度非线性使电流不规则的波动。(二)功率与电度

主要分析参数:有功功率、无功功率、视在功率、功率因素、电度

电压骤升骤降与瞬变

主要分析参数:电压骤升、电压骤降、瞬变

折叠三相不平衡

主要分析参数:电压和电流的三相不平衡、三相不平衡相位角

三相不平衡产生原因:三相负荷不对称、单相大容量负荷、在系统中容量与电气位置分布不合理

三相不平衡的危害:

导致继电保护误动作,电机附加振动力矩与发热

建筑工程质量

建筑工程质量是指建筑工程质量是指在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合同中,对工程的安全、适用、经济、环保、美观等特性的综合要求。

由上述定义可知建筑工程质量等同于工程项目质量。

性质:工程项目质量具有单件性、建成的一次性和寿命长期性。

您可以得到答案,弱电工程属于城镇建设中的电器工程中的一种,一般来说质量保修时间为两年。但这也不是绝对的时间范围,如果工程合同中对保质期另有规定,这应该以合同中约定的时间为准。

·一、由于打官司误工费由谁承担,规定是什么?
      一、由于打官司误工费由谁承担,规定是什么? 由于打官司误工费由谁承担的规定是:打官司期间的误工费如果当事人能过证明自己是有正当工作并能出具相关固定收入证明那么该损失将由被告人承担,如果没有固定收入也可按照三年内的平均收入而定最终的赔偿金额。按相关法律规定,如果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管理办法?
      每一个建设工程项目的完成都关乎千家万户的生命安全,因此对于每个建设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及审验国家都有严格的技术标准,而每个建设工程项目最重要的无疑就是勘察设计环节,那么对于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的管理又是如何进行的呢,让我们一起来看一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 建...


·工程质量管理规范要求标准是什么?
       工程质量管理是对工程一项重要管理内容,它是对工程安全问题其决定性作用的一项检测性内容,那么工程质量管理规范要求标准是什么?对于工程质量管理我国是采取企业自行监督和政府监督结合来做,具体内容下面就由本站我们来为您解答。 工程质量管理是指为保证和提高工程质量,运用一整套质量管理...


·新劳动合同法补偿规定有哪些?
      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是不得随意解除同劳动者的劳动关系的。如果经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关系,或者用人单位违反规定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补偿金。这一点在《劳动合同法》中是有明文规定的,那么新劳动合同法补偿规定有哪些条文,我们通过摘录的相关条款给您介绍下。...


·一、劳动合同和劳动所在地不一致去哪里仲裁?
      一、劳动合同和劳动所在地不一致去哪里仲裁? 一般到劳动合同履行地或单位所在地仲裁委仲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


·建筑工程质量问题处理程序包括哪些
       在任何形式的工作运行中都涉及到关于质量管理的制度规定,可见质量对于整个工作是非常重要的。其中就在建筑行业质量管理还应当具有严格的程序。那么,您知道建筑工程质量问题处理程序是怎样的吗?一般来说,程序的注意内容包括处理方式、处理程序等内容。 工程质量问题是由工程质量不合格或工程...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解除赔偿上限是多少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劳动合同类型中的一种,解除的方式只需双方协商一致即可。对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解除赔偿问题,则有很多人不清楚,在劳动法中有着关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解除赔偿上限的相关条例,我们带你一起了解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解除的一些详细分析。 是否有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解除赔...


·工作日加班可以调休吗?
      虽然用人单位在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之中有规定确切的工作时间,但是企业单位有时为了经营活动的需要,会要求劳动者加班,这种行为法律允许的。我们知道,在周末加班,是可以进行调休的,那么,在工作日加班可以调休吗? 一、工作日加班可以调休吗? 工作日加班不可以调休。《劳动法》明确规定...


·劳动法员工辞职后公司拖欠工资怎么办
      劳动法员工辞职后公司拖欠工资怎么办辞职拖欠的工资可以和用人单位协商,一次性支付,如果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通常是劳动管理监察大队)。也可以直接申请仲裁。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在拿到仲裁书后15天之内到法院起诉。根据国家规定在仲裁或诉讼的时候,要求除在...


·疫情期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疫情期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疫情期间辞退员工补偿有哪些? 一、疫情期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客观因素不能正常提供劳动,企业不得解除劳动合同,根据相关规定,对于以下两种情况: 1、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患者、疑似患者、密切接触者在隔离治疗期间或者医学观察期间; 2、企业职工因...


·工伤鉴定费用一般由谁出
      工伤鉴定费用一般由谁出 1、因工负伤、患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费用,由用人单位支付。2、因病、非因工负伤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费用,由被鉴定人所在单位申请的,鉴定费用由被鉴定人所在单位支付;由被鉴定人申请的,鉴定费用由被鉴定人在申请时预付,如经鉴定结论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及以上的,鉴定...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