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怎样的民间借贷利息受保护

在我国,虽然法律允许借款双方约定借款利息,但也对该借款利息作出了一些限制,如果当事人的约定超过了法定的限制则不受法律保护。那么,究竟怎样的民间借贷利息受保护呢?换句话说,作为借款的双方,应该如何约定民间借贷利息呢?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详细的陈述。
一、怎样的民间借贷利息受保护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及最高人民法院相关的司法解释、《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要分具体情况:1、双方在借款合同或借条中约定了利息利率的情况。在计算利息时即按双方约定写明的利率计息,约定的利率可以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法律对上限进行了限制,超过限制以上的部分无效。上限最高不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另外,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谋取高利。如发现债权人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的,不予保护。在借款时将利息扣除的,应当按实际出借款数计息2、双方在借款合同或借条中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致无法确定的情况。我国《合同法》第211条规定,自然人之间(即个人与个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即只要借条上或借款合同上没有写要支付利息,那么出借方在还款期限内不能要求支付利息。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4条规定,借款双方因利率发生争议,如果约定不明,又不能证明的,可以比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计息。同样,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若干意见》第8条规定,借贷双方对有无约定利率发生争议,又不能证明的,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计息。因此,在实际案例中,到底是否支付利息,法院有自由裁量权,判决支付利息或不支付都是有法律依据的。3、明确约定的无息借款的情况。有约定偿还期限而借款人不按期偿还,或者未约定偿还期限但经出借人催告后,借款人仍不偿还的,出借人要求偿付催告后利息的,应当准许,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的利率计息。
二、如何约定民间借贷利息
《关于审理借贷案件意见》第六条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综上,是关于“怎样的民间借贷利息受保护”以及“如何约定民间借贷利息”的有关民间借贷利息的法律知识,希望对您能有所帮助。在实践中,有时会出现由于借款利息约定的过高,致使债务人没钱或者是不愿意偿还的情况。对于这些情况,如果您不知道该怎么解决,那么建议您可以去咨询一下专业的律师,让律师根据您的具体情况,为您提供有效的帮助。


·借款是否需要股东会同意
      借款是否需要股东会同意 一、借款是否需要股东会同意 借款是需要股东会同意,公司借款属于重大事项,需要召开股东大会由各股东作出决议,同意以后要对股东会的决议作出书面的约定。除非公司章程有特别规定或者经股东(大)会的批准同意,公司的董事、经理不得擅自将公司资产借贷给他人。 股东...


·债权转让后债务人不履行该怎么办?
      债权转让后债务人不履行该怎么办? 在实务操作中,不少朋友都会遇到在接受了转让的债权后,债权到期但是债务人不履行义务的窘境。这样一来接受转让的新债权人利益就会受损。那么,要是债权转让后债务人不履行该怎么办呢?为了解决您的疑问,我们特意为您搜集了以下资料,希望对您有帮助。 一、债...


·小额贷款属不属于夫妻共同的债务
      小额贷款属不属于夫妻共同的债务要看小额贷款的用途,如果用于家庭开支或者共同生活开支,就属于共同债务。如果未经夫妻双方同意而私自欠下的债务,且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那么就是个人债务。二、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二...


·我们发现在很多合同当中,当事人约定的合同条款就包括了违约方面
      我们发现在很多合同当中,当事人约定的合同条款就包括了违约方面的,此时不仅会对违约的情形作出约定,同时还会就违约金的形式进行约定。那实践中,当事人约定房屋租赁的形式是怎样的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约定房屋租赁的形式是怎样的 违约金应体现补偿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现行...


·小额贷款公司股权转让程序是什么?
      小额贷款公司股权转让程序是什么样的? 一、转让流程: 1、领取《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工商局办证大厅窗口领取) 2、变更营业执照(填写公司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公司章程修正案、股东会决议、股权转让协议、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到工商局办证大厅办理) 3、变更组织机构代码证(填写...


·离婚前夫妻一方所欠债由双方还吗
      离婚前夫妻一方所欠债由双方还吗 一、离婚前夫妻一方所欠债由双方还吗 夫妻离婚前的个人债务应该由个人偿还,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确实有一部分的债务不应该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如果有证据能够证明所谓的个人债务也是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这样的话,离婚之后,夫妻两个人都有义务共同...


·夫妻婚内债务免责协议具有司法效力吗?
      夫妻婚内债务免责协议具有司法效力吗?夫妻婚内债务免责协议具有司法效力,离婚时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同样的对于夫妻共同债务也要进行分割。如果婚内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的话,那么离婚时妻子就要承担一部分债务;如果有证据证明婚内债务不是夫妻共同债务,而是丈夫的个人债务,并且没有用于夫...


·欠钱不还拿东西抵账怎么办?
      欠钱不还拿东西抵账怎么办?欠钱不还拿东西抵账需要注意方式方法,和对方协商,对方同意的情况下是可以拿东西抵债的,如果未经对方同意就私自拿走和扣押他人财产的话,这样的行为是违法的,这会构成对于他人财产权的侵犯。对于欠钱不还的,可以拿东西进行抵债。对于欠钱不还的,可以由双方通过协商来决...


·债权债务的区别是什么?
      债权债务的区别是什么?我国民法通则规定,“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的关系。享有权利的人是债权人,负有义务的人是债务人。债权人享有的权利称为债权,债务人负有的义务称为债务。 一、概念 债权人 债的关系中有权利要求另一方(债务人)为或不...


·债权债务转让抵税
      债权债务转让抵税 一、债权债务转让抵税 民法法系国家均对债权转让中的抵销权作了相应的规定。我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九条规定,“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拥有债权,并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同时到期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在债权转让中所产生的抵...


·双方签订的借条原件谁拿?
      双方签订的借条原件谁拿?双方都应当保存借条的原件,在普通的民间借贷关系当中,双方就会签订一个简单的合同或者是协议,如果没有签订这个合同或者协议的话,简单的欠条也可以成为双方有着一个借贷关系的证据。如果是因为一些原因或者是债务人没有办法履行自己义务的话,这群人是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的...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