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无权处分合同效力是怎样的

在生活中,经常会出现没有处分权的人为了自己的利益,擅自处分了他人财物并与相对人签订合同的情况。那么,从法律的角度看,无权处分合同效力是怎样的?事实上,对于该类合同,在权利人采取行动前,它的效力是不确定的,即待定,那在法律上,效力待定合同还有哪些呢?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详细的阐述。
一、无权处分合同效力是怎样的
《合同法》第51条规定: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此条规定了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之一的无权处分行为。界定无权处分行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进行分析。 无权处分的合同的效力判断:1、无权处分行为的效力对象指向的是“无权处分合同”,而非“无权处分行为”。无权处分行为的效力在物权行为模式下与非物权行为模式下所指向的对象是不同的。在物权行为模式下,法律行为被区分为负担行为和处分行为。非直接处分标的物,唯就该标的物作成负有让与义务的法律行为,称之为负担行为。直接让与标的物(物或权利)之法律行为,称之为处分行为。在物权行为模式下,负担行为的效力不受处分权的影响,处分行为是相对于负担行为而独立化、无因化。在权利人未追认的情形,仅“处分行为”无效,而“处分合同”的效力不受影响。在非物权行为模式下,采纳统一法律行为,对负担行为与处分行为一体把握,将处分行为纳入债权行为之中,视标的物所有权变动为债权合同直接发生的法律效果,因此,只存在债权合同(这里即处分合同)是否有效的问题,而不另外存在处分行为是否有效的问题。依据《合同法》第51条的规定,它所指的是 “合同有效”,而不称“处分行为有效”,显然合同法立法思想是不采纳物权行为模式,因此,无权处分行为的效力直接指向“处分合同”,而非“处分行为”。2、在权利人未追认或无处分权人订立合同后未取得处分权之前,该处分合同效力属效力待定状态。所谓效力待定是指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其不完全符合有关生效要件的规定,其效力能否发生,尚未确定,一般须经有权人表示承认才能生效。在无权处分合同中,无处分权人缺乏处分能力本应使订立的合同无效,但考虑到经济生活本身的复杂性,虽然属于无权处分,如果权利人追认或处分人事后取得处分权,没有理由强使其无效,这即符合追认权人利益,有利于促成更多的交易,也有利于维护善意相对人的利益。因此,在权利人追认前或无处分权人取得处分权前,将合同规定为效力待定合同,而不是简单地宣告该合同无效,是符合各方的利益的,权利人对效力待定合同追认后,或无处分权人取得处分权后,该合同就生效。
二、效力待定合同有哪些
效力待定的合同,是指合同成立后,其有效还是无效处于不确定状态,尚待享有形成权的第三人同意(追认)或拒绝的意思表示来确定其效力的合同。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为《合同法》所确认。公认的效力待定的合同有三种: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但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2、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3、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综上,是关于“无权处分合同效力是怎样的”以及“效力待定合同有哪些”的有关效力待定合同的内容,希望对您能有所帮助。上述材料启示我们,在买卖交易中,一定要先弄清楚对方的相关情况,如:对货物究竟有没有所有权、是否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等。尽量避免出现合同效力不确定的情况。而如果您知道具体应该如何避免,那么建议您可以去咨询一下专业的律师。


·合同违约金10万是否合理?
      合同违约金10万是否合理?合同违约金10万是合理的,合同违约是指违反合同债务的行为,亦称为合同债务不履行,违约的一方要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法律直接规定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那么合同违约金有最高限额限制吗?请阅读下面的文章进行了解。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违约金过高的比较...


·合同变更的条件有哪些
      合同变更的条件有哪些 生活中,当事人签订了合同后,由于时态的发展或者交易的需要,需要对合同的条款进行变更,变更合同是有一定的条件的,例如一般要与原合同签订的形式一样,原合同为书面形式,变更合同也要采取书面形式。下面我们为您介绍关于合同变更的条件的内容。 一、合同变更的概念 合...


·无偿提供经营场所租赁合同范本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无偿提供经营场所租赁合同范本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一、无偿提供经营场所租赁合同范本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过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将其所有的座落于本市 小区 栋 号楼...


·民法典合同的亮点?
      民法典合同的亮点一是体例安排有变化。合同法采取总则、分则、附则的体例设置,总共23章;民法典合同编采取通则、典型合同、准合同的体例设置,总共29章。二是一般规定有变化。合同法的一般规定主要是立法目的、调整范围、基本原则;民法典合同编的一般规定主要是调整范围、合同解释。基本原则适用...


·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情形有哪些?
      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情形有哪些 一、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情形有哪些 依照《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规定,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主要事由有: (一) 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 (二) 合同解除; (三) 债务相互抵销; (四) 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五) 债权人免除债务; ...


·仓储合同和保管合同有何不同
      仓储合同和保管合同有何不同仓储合同是保管人储存交货人交付的储藏物,存货人支付储藏费的合同。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该物的合同。仓储合同与保管合同的区别有以下几点:1、保管合同是实践合同;仓储合同是诺成合同。2、保管合同一般为有偿合同,也存在无偿合同的情况;而...


·合同法抗辩权法条的规定是什么?
      合同法抗辩权法条的规定是什么 我们都知道三种抗辩权的形式分别有三种,分别是同时履行抗辩权,先诉抗辩权,不安抗辩权。合同法关于同时履行抗辩权也是有具体的规定的。同时履行抗辩权主要是为了保护双方的合法利益,合同法抗辩权法条中对于同时履行抗辩权的的规定是什么? 一、概念规定 《合同...


·店面转让合同违约金多少有上限吗?
      店面转让合同违约金多少有上限吗? 一、什么是店面转让合同 门面转让合同指甲乙两方在门面转让时签订的门面归属权的协议。一般这份合同会划分好双方权责问题。门面交接时,甲方应腾空非《转让财物交接清单》范围内一切设施、物品和货物,保持门面已有装修、装饰、设施、设备、门窗、墙面、地面和天...


·办了入职没签合同是否可以离职?
      办了入职没签合同是否可以离职?可以,需要依法办理离职手续,提出书面申请,做好交接工作,但随时可以走人,不用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个人提出离职分三种情况: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


·半包装修合同注意事项须知
      半包装修合同注意事项须知现在的家庭装修主要包括三种装修方式:半包、清包、全包。半包装修,是指由业主购买主材,装修公司购买辅材。所以,半包装修合同的签订需要更谨慎小心,为了让您远离装修陷阱,今天为您讲一些签订半包装修合同注意事项,您一定要记在心里。 半包装修合同注意事项 1、半...


·如何签订购销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如何签订购销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产品名称、商标、规格型号、生产厂家、计量单位、数量、单价、金额、供货时间及数量 名称要正确填写,不要写习惯名或自命名。管理的标准化要求。凡使用品牌、商标的产品,应特别注明品牌、商标和生产厂家。规格型号,参考相应的物资目录,设备目录。产品数...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