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诈骗罪主观故意的认定的参考依据是什么

诈骗罪主观故意的认定的参考依据是什么?在司法实践中,诈骗罪的客观要件,认定比较容易。但被告人是否存在非法占有的故意属于被告人的主观心理状态范筹,异常听见像,被告人到底其怎么想的,只有他自已清楚,外人不得而知。因心理状态的抽像性决定了诈骗罪的主观犯意认定存在一定的难度,也是司法实践上的难点。近年来司法实践中出现的多起争议颇大的诈骗案件,主要争执焦点就在于被告人是否具备非法占有的故意。结合司法实践,认定被告人是否具备非法占有的主诈骗故意重点在于考查被告人行为时的主观心理状态:被告人获取财产时,其动机如何,是以获取受害人的财产产为目的,还是出于其他考虑是办理诈骗案件中需要考量的一个重要方面。如果被告人目的就是为了将他人的财产据为已有,则说明其存在非法占有的故意,结合其客观诈骗行为,认定其构成诈骗罪自当无异义。反之,如果被告人在实施骗取他人财产的行为时,如果主观动机不是为了非法占有他人财产,而是另有其他原因,那就难以认定其存在主观犯意。被告人供述与辩解。确定被告人是否具备非法占有的犯罪故意,考察被告人实施骗取行为时的主观心理状态当然是可行的,问题是被告人的心理状态局外人如何知晓?被告人的供述辩解是重要的一个参考因素。被告人是诈骗行为的具体实施者,在实施行为时究竟是如何想的,其动机如何,目的何在,只有他自已最清楚。故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是确定其是否存在主观犯意的最直接、最直观的证据。但是被告人的供述毕竟是言词证据,而且被告人是受到刑事追诉的犯罪嫌疑人,出于趋利避害的本能,被告人在供述时,很可能会做出虚假陈述,否认、隐瞒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主观目的,甚至编造其他合理占有的理由。如此一来,如果单凭被告人的供述,即便是嫌疑人真的构成诈骗,若被告人予以否认,也无法查清其是否具备非法占有的主观意图,也就难以对其定罪量刑,那些真正的犯罪嫌疑人就可能逍遥法外,法律能奈其何?另一方面,嫌疑人谋确实不存在非法占有的主观故意,但限于当今的司法环境,被告人被采取强制措施后,侦查机关破案心切,实施了刑讯逼供、诱供、骗供等非法取证行为,嫌疑人处于羁押之中,面对强大的公权,本身就处于弱势,在强大的心理压力之下,再加上侦查机关不规范的取证行为,被告人往往会顺应侦查人员的要求,违心地承认自已存在所谓的非法占有故意。这样以来,尽管被告人不存在非法占有的意图,因为刑讯逼供等违法取证行为,而被迫承认自已所谓的“诈骗”故意。若单纯凭口供定案,不存在诈骗故意的被告人处于压之下,就会因被迫承认诈骗故意而被错误地施以刑罚,造成新的冤案。《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明确规定,“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被告人的供述与辩解是言辞证据,受到其记忆力、感知度等多方面因素的制约、影响,再加上被告人自身趋利避害的本能,被告人的供述并非特别准确,单纯依口供认定,直接违反了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有可能放纵真正的罪犯,也可能使无罪人遭受错误的刑事追究,也有可能使一些原属民事纠纷的案件人为拔高到刑事高度,造成新的冤假错案。故在诈骗案件中,绝不能单纯依据被告人的口供来定案,还要结合案件的相关方面、依据相关客观物证来综合判定。被告人在从被害人处获取财产时的的经济状况。在经济活动中,尤其是借款案件中,被告人的经济状况是重点考察的一个内容,如果被告人在借款时经济富足,具有完全的偿债能力,借款后因客观原因使得被告人丧失了偿债能力而无法偿还债务。那么我们就很难判定其存在非法占有的故意。相反,如果被告人在借款时已债台高筑,完全丧失了偿债能力,却依然大肆借款,使得出借人的款项处于危险的状态,也就当然无法偿还出借人的借款。这个时候我们就有理由认为借款人借款的目的就是为了谋取借款人的钱财,就可以认定其具备诈骗的主观意图。被告人获取财产后财产的流向、用途。如果被告人获取财产后,按照双方约定的用途来合理处分财物,不存在将财产转移、隐瞒、挥霍、享受的行为的话,如果没有其他诈骗情节,则其主观上不具备诈骗的犯罪故意。相反,如果被告人从受害人处获取财产后,将财产非法处分,如转移、隐瞒等,用于高档消费活动,则说明其获取财产的目的是为了非法占有用于自身享受,并没有打算返还,则其行为具备非法占有的故意,结合其客观上的诈骗行为,应以诈骗罪定罪量刑。被告人是否具有偿还借款的行为。在借款案件中,如果被告人从被害人处借款后,没有任何还款行为,我们就有理由质疑被告人借款的真正动机。相反,如果被告人借款后,还在积极不断地还款,我们就不能单由此就认定被告人具有诈骗的故意。由上可知,诈骗罪的主观犯意的认定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我们应当从被告人获取财产时的主观心理状态来判断其是否具备诈骗罪的主观要件,被告的主观心理状态应当结合被告人的口供、其获取财产时的经济状况,财产资金流向,是否挥霍、转移、隐瞒财产、是否按照双方约定的用途来合理处分财、是否存在返还财产行为等多方面综合判断,切忌仅凭被告人的一纸口供来片面认定。其实您要知道,关于诈骗罪主观故意的认定在司法实践的过程当中,主要是分析被告人在实施诈骗的这种行为的时候的主观心理状态的,但是每一个不同的诈骗案件对于主观故意的认定都是不一样的。并且对于犯罪嫌疑人实施诈骗行为的主观故意的认定还是关键要注重于证据的,这也不是法庭的工作人员从某些表面现象上可以随意分析出来的。


·我国刑法有拐骗儿童罪吗?
      我国刑法有拐骗儿童罪吗?我国刑法有拐骗儿童罪,此种行为一般都是以获取非法收入为目的,而实施的使得孩子离开自己的监护人身边的行为,由于其性质是比较严重的,故而我国刑法中,明确规定了只要满足了一定的条件,就会构成拐卖儿童罪,此时会受到较重的处罚。二、拐卖妇女儿童罪的加重情节:1、“拐...


·拘留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区别是什么?
      拘留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区别是什么? 一、拘留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区别是什么? 1、性质不同 拘役是刑罚方法;刑事拘留是刑事诉讼中的一种强制措施。 2、适用的对象不同 拘役适用于犯罪分子;刑事拘留适用于《刑事诉讼法》第61条规定的七种情形之一的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成立条件是什么?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成立条件是什么?您都知道,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刑事法律和民事法律是我国的两大重要的基本法律。刑事法律主要对象是犯罪程度严重给人民造成生命财产安全的法律,民事法律主要是对民事行为的违法犯罪情节的判断和处理。那么,如果合起来,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成立条件又是什么呢? 一、...


·消防责任事故罪的量刑标准
      消防责任事故罪的量刑标准怎么规定的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所谓后果特别严重,是指发生重大火灾,造成多人重伤、死亡或者公私财产的巨大损失。具体确定犯罪行为人的具体刑罚时,还可考虑以下因素:(1)犯罪行为人的一贯表现;(2)行...


·刑事回避的理由都有哪些
      刑事回避的理由都有哪些 一、刑事回避的理由都有哪些 一般理由: 1、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近亲属; 2、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3、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勘验人或者诉讼代理人。 4、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 5、接...


·取保的刑事还能转治安吗
      不可以。因为《刑法》与《治安管理处罚法》是两部性质不同的法律,所以无论是刑事案件还是治安案件,都不能相互转换。按照法律规定,违法行为构成犯罪,人民法院判处拘役或者有期徒刑时,行政机关已经给予当事人行政拘留的,应当依法折抵相应刑期。《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违法行为构成犯罪,人民法...


·刑事自诉案件调解范围是针对于较轻的案件吗?
      刑事自诉案件调解范围是针对于较轻的案件吗? 刑事自诉案件调解范围是针对于较轻的案件吗? 自诉案件针对于比较轻的是可以进行调解的; 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以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起诉。通过法院调解,自诉人同被告人和解或者自诉人与被告人自行...


·刑九关于受贿罪的新司法解释有什么规定?
      一、刑九关于受贿罪的新司法解释有什么规定? 本次刑法修改对贪污受贿犯罪则相应规定三档刑罚,即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情节较重,数额巨大或者情节严重,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情节特别严重。同时新法对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受到特别重大损失的,保留使用死刑。 刑法修正案九新增“终身监禁”...


·轻伤二级判刑还赔钱吗?
      轻伤二级判刑还赔钱吗?轻伤二级判刑还赔钱,因为判刑的话,它是属于我们检察机关提起的诉讼所需要进行的责任承担,它是刑法的规制范畴之内,但是赔钱它是属于民法的范围,两者是不同的,一个类型规定的,一般情况下1000元到上万元的赔偿都是有可能的。二、相关知识:1、轻伤属于自诉案件,如果你...


·刑法中的诈骗罪构成要件包括什么
      虽然有一些罪名是很类似的,但单从构成要件来看,即使是相似的罪名,在构成要件上面也不会说是完全一样的。对于诈骗犯罪这种比较常见的罪名来说,若需要认定构成此罪的话,首先还是要看是否满足了规定的构成要件内容,下文中我们带来刑法中的诈骗罪构成要件,帮助你进行了解。 一、关于诈骗罪...


·故意伤害罪怎么赔偿受害人
      虽然故意伤害罪属于刑事范畴,但是故意伤害罪的赔偿标准,依然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规定的民事赔偿标准来确定。那到底故意伤害罪怎么赔偿受害人呢?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具体了解。 一、故意伤害罪怎么赔偿受害人 1、医疗费:...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