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罪主观故意的认定的参考依据是什么
诈骗罪主观故意的认定的参考依据是什么?在司法实践中,诈骗罪的客观要件,认定比较容易。但被告人是否存在非法占有的故意属于被告人的主观心理状态范筹,异常听见像,被告人到底其怎么想的,只有他自已清楚,外人不得而知。因心理状态的抽像性决定了诈骗罪的主观犯意认定存在一定的难度,也是司法实践上的难点。近年来司法实践中出现的多起争议颇大的诈骗案件,主要争执焦点就在于被告人是否具备非法占有的故意。结合司法实践,认定被告人是否具备非法占有的主诈骗故意重点在于考查被告人行为时的主观心理状态:被告人获取财产时,其动机如何,是以获取受害人的财产产为目的,还是出于其他考虑是办理诈骗案件中需要考量的一个重要方面。如果被告人目的就是为了将他人的财产据为已有,则说明其存在非法占有的故意,结合其客观诈骗行为,认定其构成诈骗罪自当无异义。反之,如果被告人在实施骗取他人财产的行为时,如果主观动机不是为了非法占有他人财产,而是另有其他原因,那就难以认定其存在主观犯意。被告人供述与辩解。确定被告人是否具备非法占有的犯罪故意,考察被告人实施骗取行为时的主观心理状态当然是可行的,问题是被告人的心理状态局外人如何知晓?被告人的供述辩解是重要的一个参考因素。被告人是诈骗行为的具体实施者,在实施行为时究竟是如何想的,其动机如何,目的何在,只有他自已最清楚。故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是确定其是否存在主观犯意的最直接、最直观的证据。但是被告人的供述毕竟是言词证据,而且被告人是受到刑事追诉的犯罪嫌疑人,出于趋利避害的本能,被告人在供述时,很可能会做出虚假陈述,否认、隐瞒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主观目的,甚至编造其他合理占有的理由。如此一来,如果单凭被告人的供述,即便是嫌疑人真的构成诈骗,若被告人予以否认,也无法查清其是否具备非法占有的主观意图,也就难以对其定罪量刑,那些真正的犯罪嫌疑人就可能逍遥法外,法律能奈其何?另一方面,嫌疑人谋确实不存在非法占有的主观故意,但限于当今的司法环境,被告人被采取强制措施后,侦查机关破案心切,实施了刑讯逼供、诱供、骗供等非法取证行为,嫌疑人处于羁押之中,面对强大的公权,本身就处于弱势,在强大的心理压力之下,再加上侦查机关不规范的取证行为,被告人往往会顺应侦查人员的要求,违心地承认自已存在所谓的非法占有故意。这样以来,尽管被告人不存在非法占有的意图,因为刑讯逼供等违法取证行为,而被迫承认自已所谓的“诈骗”故意。若单纯凭口供定案,不存在诈骗故意的被告人处于压之下,就会因被迫承认诈骗故意而被错误地施以刑罚,造成新的冤案。《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明确规定,“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被告人的供述与辩解是言辞证据,受到其记忆力、感知度等多方面因素的制约、影响,再加上被告人自身趋利避害的本能,被告人的供述并非特别准确,单纯依口供认定,直接违反了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有可能放纵真正的罪犯,也可能使无罪人遭受错误的刑事追究,也有可能使一些原属民事纠纷的案件人为拔高到刑事高度,造成新的冤假错案。故在诈骗案件中,绝不能单纯依据被告人的口供来定案,还要结合案件的相关方面、依据相关客观物证来综合判定。被告人在从被害人处获取财产时的的经济状况。在经济活动中,尤其是借款案件中,被告人的经济状况是重点考察的一个内容,如果被告人在借款时经济富足,具有完全的偿债能力,借款后因客观原因使得被告人丧失了偿债能力而无法偿还债务。那么我们就很难判定其存在非法占有的故意。相反,如果被告人在借款时已债台高筑,完全丧失了偿债能力,却依然大肆借款,使得出借人的款项处于危险的状态,也就当然无法偿还出借人的借款。这个时候我们就有理由认为借款人借款的目的就是为了谋取借款人的钱财,就可以认定其具备诈骗的主观意图。被告人获取财产后财产的流向、用途。如果被告人获取财产后,按照双方约定的用途来合理处分财物,不存在将财产转移、隐瞒、挥霍、享受的行为的话,如果没有其他诈骗情节,则其主观上不具备诈骗的犯罪故意。相反,如果被告人从受害人处获取财产后,将财产非法处分,如转移、隐瞒等,用于高档消费活动,则说明其获取财产的目的是为了非法占有用于自身享受,并没有打算返还,则其行为具备非法占有的故意,结合其客观上的诈骗行为,应以诈骗罪定罪量刑。被告人是否具有偿还借款的行为。在借款案件中,如果被告人从被害人处借款后,没有任何还款行为,我们就有理由质疑被告人借款的真正动机。相反,如果被告人借款后,还在积极不断地还款,我们就不能单由此就认定被告人具有诈骗的故意。由上可知,诈骗罪的主观犯意的认定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我们应当从被告人获取财产时的主观心理状态来判断其是否具备诈骗罪的主观要件,被告的主观心理状态应当结合被告人的口供、其获取财产时的经济状况,财产资金流向,是否挥霍、转移、隐瞒财产、是否按照双方约定的用途来合理处分财、是否存在返还财产行为等多方面综合判断,切忌仅凭被告人的一纸口供来片面认定。其实您要知道,关于诈骗罪主观故意的认定在司法实践的过程当中,主要是分析被告人在实施诈骗的这种行为的时候的主观心理状态的,但是每一个不同的诈骗案件对于主观故意的认定都是不一样的。并且对于犯罪嫌疑人实施诈骗行为的主观故意的认定还是关键要注重于证据的,这也不是法庭的工作人员从某些表面现象上可以随意分析出来的。
·醉驾入刑标准
醉驾入刑标准
2011年5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正式实施,醉酒驾驶作为危险驾驶罪被追究驾驶人刑事责任。
二、醉驾入刑——处罚条例:
1、酒后驾驶,暂扣6个月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此前曾因酒驾被处罚,再次酒后驾驶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
·职务侵占罪是自诉案件吗
刑事案件分为了公诉案件和自诉案件,其中自诉案件是可以由受害人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的。那么职务侵占罪是自诉案件吗?我们可以看看法律规定的自首案件有哪些,从而就可以进行判定。
职务侵占罪是自诉案件吗
职务侵占罪是公诉案件。根据法律规定,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包括: ...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是如何解读的?
信息技术的发展在为人类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加速了人类个人信息泄露的速度,为了使公民的个人信息有所保障也为了公民的信息安全,有必要从法律层面制定出有关侵犯公民信息权益的刑罚,用法律手段制止公民信息的泄露。那么对于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是如何解读的呢?下面就由我们为您介绍...
·赌博罪的辩护思路主要是什么
一、赌博罪的辩护思路主要是什么?
1、要善于准确归纳并找出辩护的法定理由。
2、不要忽视对被告有利的酌定情节。
3、要敢辩、善辩和明辩。
4、切忌歪辩、乱辩和错辩。
二、最新赌博罪量刑标准
1、一般处罚:
《刑法》第三百零三条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
·犯罪嫌疑人构成行贿罪行重吗
一、犯罪嫌疑人构成行贿罪行重吗?
行贿罪很严重的。 《刑法》第三百九十条 对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
·犯罪未遂的成立条件有哪些
犯罪未遂的成立条件有哪些成立犯罪未遂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犯罪分子已经着手实行犯罪。所谓着手,是指犯罪分子开始实行《刑法》分则规定的某一具体犯罪构成客观要件的行为。故意杀人的开始举刀、掏枪,投毒的开始放置毒物,盗窃的开始伸手窃取等,这些行为开始的一瞬间就是着手。(2)犯罪没有...
·洗钱罪的最高刑期是多久
有的人为了获取暴利而不惜采取违法手段来敛财,此时获得的钱财属于“黑钱”,是很容易被查的,他们就会想办法将黑钱转化为白钱,也就是进行洗钱活动。这样的行为要是构成洗钱罪的话,法院一般会如何来量刑呢?关于洗钱罪的最高刑期的问题,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洗钱罪的最高刑期是多久
洗钱...
·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怎么判?
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怎么判?
需要看具体情节。情节轻微的,违法但不构成犯罪,按《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罚;
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构成犯罪,按《刑法》处罚。
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
·传播淫秽物品罪属于什么性质的犯罪
在我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当中,传播淫秽物品是要受到法律惩罚的。淫秽物品在一定程度上属于精神鸦片,尤其是对未成年人的伤害是非常大的。生活当中,很多人对于传播淫秽物品的具体定义和司法解释都不清楚,所以我们今天将针对传播淫秽物品罪属于什么性质的犯罪,为您做出详细的介绍。
传播淫秽物品罪属...
·勒脖子故意伤害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勒脖子故意伤害的量刑标准是什么?1、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2、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3、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二、故意伤害未构成...
·一、醉驾十级伤残的刑事责任是什么?
一、醉驾十级伤残的刑事责任是什么?
醉驾致人十级伤残涉嫌交通事故肇事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