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抢劫罪的两个当场是什么意思?

您都知道,虽然国家出台各种政策保护公民,维护社会秩序,但是在社会中还是有许多不法分子顶风作案,抢劫已经成为一个并不稀奇的事件,几乎每天都会有人遭到抢劫。根据国家规定,抢劫已经纳入刑法,并追究刑事责任,下面,我们一起看一下,抢劫罪的两个当场是什么意思?
一、两个当场
1.当场使用暴力。2.当场取得财物。值得注意的是第2个当场,有时候当场是有延续性的,比如抢劫某人,某人因害怕扔掉财物逃走,抢劫行为人在5分钟以后回到现场才发现财物,并拿走,也应当认定为抢劫.
二、抢劫罪加重类型
1、入户抢劫。对于“户”的理解。主要有两种观点:其一,认为所谓“户”是指公民私人住宅;其二,认为所谓“户”除公民私人住宅外,还包括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社会团体的办公场所,供公众生产、生活的封闭性场所。后一观点主要认为进入其他公共建筑物抢劫,其危害性更为严重,因此应予处罚。2、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公共交通工具是指供公众使用的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等。所谓公共,即指该交通工具是供不特定人或者多数人使用。对此,有些人认为公共交通工具是指供公众(不特定的多数人)使用的交通工具,因而供单位内部使用的交通工具如工厂学校班车并非是公共交通工具。这一定义来源于对“公共”的不同理解,它实际将特定的多数人和不特定的少数人均排除于公共之外。对于公共交通工具上的抢劫行为作加重处理,是由于在此交通工具上所实施的抢劫对于社会的危害更大,对于社会秩序的侵害也更加严重。在刑法将个人人身、财产等合法权益抽象为社会利益予以保护时,应当重视其社会性,即重视量的多数性。3、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所谓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是指人民银行和商业银行,以及除银行以外的其他依法参加金融活动、开展金融业务的机构,如信托投资公司、证券公司、融资租赁公司、财务公司、信用社和保险公司。有的学者将该种情形解释为抢劫金库,人为地将上述规定限定过窄的范围,并不符台立法规定。依据最高人民法院1998年3月17日施行的《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规定,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盗窃金融机构”是指盗窃金融机构的经营资金、有价证券和客户的资金等,如储户的存款、债券、其他款物、企业的结算资金、股票,不包括盗窃金融机构的办公用品、交通工具等财物的行为。4、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这实际是将同种数罪作为加重情节处理的典型。多次抢劫是指抢劫次数在三次或者三次以上。“多次抢劫”的适用,并不以每次抢劫行为已经既遂为前提,并且只要多次抢劫行为是在刑法规定的追诉时效期限内即可。所谓数额巨大应当认为是指从客观而言其既遂后的实际所得数额,不应当包括所谓以主客观原则认定数额巨大。5、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这一情节在1979年刑法中就已存在,但至今对此仍然存有争论。作为结果加重犯,上述规定包括过失致人重伤或者过失致人死亡情形,在理论和实务中均受到认可;同时,由于存在着暴力的手段行为,因此,故意重伤也允许被包容其中。抢劫罪要有一定的条件才会成立,抢劫罪的两个当场就是最重要的条件,不管是当场使用暴力,还是当场取得财物,都已经严重影响到了社会秩序,违反了法律法规。同时,我们应该注意自己的人身安全,不给抢劫分子有机可乘,在遭到抢劫时要冷静处理,保护人身安全,财物放在其次。


·非法网络传销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由于很多人都有身边有朋友被骗进传销的经历,因此我相信传销对于您来说并不陌生。而我今天要说的并不是这种传统传销,而是非法网络传销。陷入非法网络传销达到了法律的追诉标准时,就会被依法追诉。那当陷入非法网络传销什么情况下会被量刑呢?下面我们就来说说非法网络传销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呢? ...


·拘留所能打电话吗
      拘留所能打电话吗拘留所是羁押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机关。是对犯罪嫌疑人人身自由限制的,但却也没有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那么严重。那所以有人会问在拘留所能打电话吗?什么时候允许拨打电话?的我们会详细给您介绍,如需了解可以继续往下观看。一、拘留所能打电话吗根据我国《拘留所管理条...


·浙江省故意毁坏财物罪标准量刑是怎么规定的
      浙江省故意毁坏财物罪标准量刑是怎么规定的?浙江省故意毁坏财物罪标准量刑三年到七年的有期徒刑,《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犯故意毁坏财物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


·关于信用卡诈骗入刑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实践中,区分信用卡诈骗行为与信用卡诈骗犯罪的关键在于是否达到了规定的立案标准,而这个立案标准也可以说成是入刑标准,一般在具有信用卡诈骗行为的情况下,需要同时满足了入刑标准之后,才可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那究竟我国关于信用卡诈骗入刑标准是怎样规定的呢?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关于...


·偷窃罪判刑标准一千以下判刑吗
      盗窃数额在一千元以下是不会被判刑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以上的的才达到立案标准,才有可能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判处刑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


·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假释要求是什么
      法律中规定假释适用的是被判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的罪犯,当然要是死缓犯能够减刑到无期徒刑或者有期徒刑的话,那也是可以被假释的。但作为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如果想被假释的话,则就有一定的要求。究竟这些要求都包括了怎样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有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 刑法规...


·职务犯罪初查期限是多久?
      职务犯罪初查期限是多久? 初查在职务犯罪的立案过程中 非常重要。检察机关通过初查对发现或者受理的控告,举报等情况进行鉴别,对于线索,材料进行分析鉴别,并且进行秘密调查。这一初步的调查活动很可能对整个案件有着及其重要的影响和作用。那么职务犯罪初查期限是多久呢? 一、职务犯罪初查...


·不作为犯罪成立的条件有哪些
      不作为犯罪成立的条件有哪些不作为,是指行为人消极地不去实施自己有义务实施且能够实施的行为。不作为是人的消极行为,但不是所有的消极行为都属于刑法上的不作为。由“不作为”的定义可知,刑法上的不作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1、行为人负有实施某种积极行为的义务。这是不作为犯罪成立的前提...


·犯罪预备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犯罪预备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犯罪预备的概念和特征,为认定犯罪预备提供了一般标准。但在司法实践中如何运用这些标准来认定犯罪预备,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在认定犯罪预备时,应注意下述三种区分: (一)犯罪预备与犯罪预备阶段的区分 在认定犯罪预备时,必须把犯罪预备与犯罪的预备阶段区别开...


·未成年犯罪法律援助如何申请?
      在公民的权益遭受到他人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的侵害时,受到侵害者可以向司法机关提出得到司法救济的请求,对于那些必须参与诉讼,但是却没有经济能力聘请律师,或者是案件比较特殊的情形下,案件当事人可以向司法机关提出得到法律援助的请求。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未成年人在一定条件下也是可以申请法...


·对于贩毒一般多久能判刑?
      对于贩毒一般多久能判刑? 一、对于贩毒一般多久能判刑? 贩毒被抓,如果案情简单的话,四五个月就可以判决。如果案情复杂时间长一点,甚至达一年多。 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一般刑事案件大致要经过3个阶段,即侦查阶段(公安机关)、审查起诉阶段(人民检察院)和审判阶段(人民法院)...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