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信用卡诈骗判刑后利息如何规定?

我们国家对于信用卡诈骗的处罚力度是非常的大的这是我们都知道的,信用卡诈骗的现象在我们身边也时有发生,因为信用卡对于我们现在的人来说都是非常的普及的。所以说信用卡诈骗的案例非常的多,那么信用卡诈骗判刑后利息如何规定的呢?
利息收入不应作为犯罪数额。
首先,信用卡利息不能作为犯罪的客体对象。根据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条第4款规定,嫌疑人的透支数额,应为持卡人拒不归还的数额或尚未归还的数额,不包括复利、滞纳金、手续费等,也就是通常所说的本金。信用卡诈骗是一种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财产性犯罪,利息针对犯罪嫌疑人来说,由于它是一种计算财产,无法成为诈骗犯罪的对象,任何一个诈骗犯罪,针对的只是通过信用卡透支出来的本金,至于后来透支本金所产生的利息并不是犯罪时意图占有的部分,让其为自己行为时没有占有的、尚且不一定存在的利息承担责任,不符合公正的法治理念。其次,信用卡利息不属于犯罪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信用卡是发卡银行根据客户的信用,发放一定的信用额度,客户在信用额度内,消费时进行刷卡结账、以银行的授信信用向银行借支进行消费的一种结算方式。从信用卡的使用方式可以看出,犯罪嫌疑人恶意透支,针对的只能是银行借出的本金,至于银行根据刷卡结算记录计算的银行利息,如果借款人按时还款,则不计利息,只有逾期还款后才计算利息。信用卡特征决定了被告人对银行利息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客观上也没有实施诈骗银行利息的犯罪行为。恶意透支的本金数额是信用卡诈骗的定罪情节,发卡银行在本金基础上产生的利息损失属于犯罪危害后果要素,应当作为量刑情节对待。利息损失不属于直接经济损失,也就不能通过附带民事诉讼解决,确有正当理由的,应当通过民事救济途径解决。在我们国家法律中对信用卡诈骗判刑后利息的有关问题有了解答,对于信用卡诈骗来说被骗的只是本金,所以说信用卡诈骗的立案标准的金额是根据本金来制定的,信用卡所产生的利息其实并不会计算入其中。所以说信用卡诈骗判刑后的利息还是应该我们来还。


·犯集资诈骗可不可以减刑?
      集资诈骗属于刑事案件,公安部门接到报案后会进行立案侦查,由检察院提请公诉。法院对集资诈骗案件审理后,相关犯罪嫌疑人会被判刑,然后就入狱服刑。我们经常会看到刑事案件罪犯在服刑期间获得减刑的报道,那么犯集资诈骗可不可以减刑?下面我们跟随我们具体了解下吧。 一、犯集资诈骗可不可以减刑...


·涉恶势力团伙可以减刑期吗
      在监狱可以减两次刑,如果能报到假释,可以直接假释1年多,虽然现在提倡假释,但是涉黑涉恶不容易假释,按照刑法的相关规定,在看守所羁押的一年一个月是可以折抵刑期的,至于到了监狱是否还能减刑一般都是还可以减刑的,不过是不是能轮得到的话要看剩余刑期的长度、犯人在监狱的表现等各种因素。 ...


·未成年人绑架罪应该怎么处罚
      绑架罪好像比离普通人的生活比较远,更多的发生在有钱人社会。但是实施犯罪的行为人,基本上都是生活在社会最底层的人,他们虽然构成犯罪,但依然有权利为自己进行辩护。但是这一切都以他们清楚构成绑架罪的条件为前提,不清楚这个问题,他们根据没办法为自己辩护。另外,有些未成年人为了逞凶斗狠,实...


·犯罪集团的从犯认定依据
      犯罪集团的从犯认定依据 ?一、犯罪集团的从犯认定依据 1、在事前共谋的共同犯罪中,首先提出犯意者通常为主犯,随声附和、表示赞同者通常为从犯。但这个标准并不是一成不变的,仅仅在犯罪共谋阶段随声附和,而在具体犯罪行为实施过程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亦属于主犯,而不构成从犯。 2、...


·犯罪人员被判决死缓期间需要坐牢吗
      一、犯罪人员被判决死缓期间需要坐牢吗还是要坐牢的。有关专家表示,实行这个制度,是为了体现不废除死刑,但杀人要少的政策。它没有放松对罪大恶极的罪犯的惩办,同时又给某些罪犯以悔罪自新、重新作人、争取减刑的最后机会。这种制度,对于分化瓦解敌人,惩罚和改造罪犯是有利的,而且可以为国家保存...


·醉驾入刑的最重要的目的,就是要让我国司机都懂得醉驾的这种行为
      醉驾入刑的最重要的目的,就是要让我国司机都懂得醉驾的这种行为是不能碰,不敢碰的。说起来,我国醉驾入刑实施已经有很长一段时间了,不过直到现在为止,很多司机醉驾这种行为在被交警部门发现以后,还抱着在我国涉嫌醉驾需要坐牢么这样一种侥幸的心理,有些人甚至对醉驾入刑这一规定不以为然。 一、...


·量刑3到5年会判缓刑吗
      不可能。缓刑适用的对象必须是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被判处超过3年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由于他们的罪行较重,社会危害性较大,不适宜放在社会上执行,所以不能适用缓刑。适用缓刑的犯罪分子必须是犯罪情节比较轻微,悔罪表现比较好,放在社会上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根据我国刑...


·食品监管渎职罪怎么量刑?
      负有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导致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食品监管渎职罪的构成要件1、犯罪客体与所有渎职犯罪的同类客体...


·2023酒驾拘留多少天,酒驾对量刑有何影响
      一般说酒驾其实都是指饮酒后驾驶,这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情况不太一样,后者明显是要严重的多,自然在处罚上面也就比较重。而现实中,有人问到我们酒驾拘留多少天呢?针对这方面的问题,本站我们收集了相关资料,马上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一、酒驾拘留多少天,酒驾对量刑有何影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


·核准死刑立即执行后多久进行
      一、核准死刑立即执行后多久进行 执行死刑的机关是原审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和高级人民法院的执行死刑命令,均由高级人民法院交付原审人民法院执行。原审人民法院接到死刑执行命令后,应当在7日以内执行。 二、死刑立即执行的程序 (一)死刑命令的签发 执行死刑判决,必须有执行死刑命...


·个人申请刑事抗诉的手续是什么?
      一、个人申请刑事抗诉的手续是什么?1、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对人民法院的判决结果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判决书后五日以内,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的,自收到判决书后五日以内,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人民检察院自收到被...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