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建筑工程施工项目管理 在进行工程建筑的时候,建造的建筑的质

建筑工程施工项目管理

在进行工程建筑的时候,建造的建筑的质量一直是一个备受关注的问题。如果房屋质量不过关不仅降低居民的居住感觉,甚至会危害到人们的生命安全。所以建筑工程施工项目管理是重中之重。下面就让我们为您详细介绍。

一、建筑工程施工项目管理类型

1.业主方的项目管理(它是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是建设工程项目生产的总组织者)

2、设计方的项目管理

3、施工方的项目管理

4、供货方的项目管理

5、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方的项目管理

6、其他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二、工程项目管理模式

工程项目的管理一般交由当地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备案,中标人准入原则。工程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报告、项目审批核查、环评、工程设计、准备施工、工程在建到工程的完工的每一步进展情况都需要在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进行备案。工程项目每个阶段的招标公告都要经由各地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汇总上报给中国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由中国建设工程交易中心[3] 网站统一组织发布最新的招标公告,并对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进行备案,以便项目管理核查。

三、服务内容

工程项目管理业务范围包括:

(一)协助业主方进行项目前期策划,经济分析、专项评估与投资确定;

(二)协助业主方办理土地征用、规划许可等有关手续;

(三)协助业主方提出工程设计要求、组织评审工程设计方案、组织工程勘察设计招标、签订勘察设计合同并监督实施,组织设计单位进行工程设计优化、技术经济方案比选并进行投资控制;

(四)协助业主方组织工程监理、施工、设备材料采购招标;

(五)协助业主方与工程项目总承包企业或施工企业及建筑材料、设备、构配件供应等企业签订合同并监督实施;

(六)协助业主方提出工程实施用款计划,进行工程竣工结算和工程决算,处理工程索赔,组织竣工验收,向业主方移交竣工档案资料;

(七)生产试运行及工程保修期管理,组织项目后评估;

(八)项目管理合同约定的其他工作。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建筑工程施工项目管理的相关问题。各地一般都有各地的施工要求,施工方一定需要注意建筑的质量问题,相关单位,也要改加强对建筑方的管理和监管。国家同时需要出台相应的法律法规。

·机关事业单位加班工资规定是怎样的?
      机关事业单位加班工资规定工作日上班以外的时间加班,加班费会按照正常工资的1.5倍进行支付,休息时间加班也就是周六周末回按照平时工资的2倍进行支付,节假期的也就是过年、国庆节或者是元旦等节日上班,会按照平时工资的三倍支付。一、机关事业单位加班工资规定是怎样的按照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


·劳动法合同到期不续签有补偿吗
      “劳动合同”广大的上班一族对这个名词一定特别的熟悉吧。是的,只要是在正规的公司上班,您在上班的第一件事就是跟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然后用人单位会留一份,然后给聘请人一份。有人想知道劳动法合同到期不续签有补偿吗?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分两种情况,如果用人单位不续签是需要补偿的。自己不续...


·工程质保期过了期限产品质量问题由谁承担 一、保质期过后产品
      工程质保期过了期限产品质量问题由谁承担 一、保质期过后产品质量问题的责任承担 产品过了保质期后,发现产品本身有质量问题,是否可以要求厂家或销售者承担退换货责任? 产品过了保质期以后,如果因产品发生质量问题引起了消费者的人身或财产损害,是否可以要求厂家或销售者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施工招标合同应该怎么写?
      施工招标合同应该怎么写? 一般来说稍微大型一点的工程,大部分的企业都会选择以招标的方式来选择相应的建设公司,而且以招标的方式可以更加深入的对每一个企业的优势进行比较,从而选择一个最好的合作者,当然在招标的过程中,是需要有施工招标合同的,下面就您介绍一下施工招标合同怎么写? 投标...


·劳动争议案件管辖有那些
      劳动争议案件管辖有那些 (一)地域管辖: 又称地区管辖,以行政区域作为确定劳动仲裁管辖范围的标准。地域管辖又分为三种: 1、一般地域管辖。指按照发生劳动争议的行政区域确定案件的管辖,这是最常见的方式。 2、特殊地域管辖。指法律法规特别规定当事人之间的劳动争议由某地的劳动争议仲裁...


·公司法人变更员工的劳动合同如何处理?
      公司在经营管理过程中可能会由于被收购等原因而发生法人变更。公司法人发生变更之后,员工可能会担心合同失效,对自己的合法权益造成影响。那公司法人变更员工的合同是否继续有效,要如何处理劳动合同?我们将针对以上问题为您作出解答,一起来看看吧。 一、公司法人变更员工的劳动合同如何处理? ...


·工伤认定申请人应该填谁?
      工人在工作场所干活的时候,有时候会遇到安全事故而受伤,在办理工伤认定手续的时候,需要向劳动保障机构提交申请表、诊断书等资料,其中申请表包括很多项目要填写,其中有一项是工伤认定申请人。那么,工伤认定申请人应该填谁?下面我们跟随我们了解下相关知识。 一、工伤认定申请人应该填谁? ...


·劳动法相关规定  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
      劳动法相关规定  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原用人单位已经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新用人单位在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计算支付经济补偿的工作年限时,不再计算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  有...


·农民工在工地事故打官司要多久
      农民工在工地事故打官司要多久?一、农民工在工地事故打官司要多久工地事故打官司要多久,首先,工地事故打官司的时间长短,是由工伤认定,提交材料,相关程序所决定的,没有固定时间。二、 工地事故打官司要工伤认定属于工伤,先申请工伤认定,鉴定伤残等级,根据伤残等级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如...


·一、在银行工作违规被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要求赔偿吗?
      一、在银行工作违规被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要求赔偿吗?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


·轻微损伤误工费的赔偿标准是多少
      轻微损伤误工费的赔偿标准是多少 一、轻微损伤误工费的赔偿标准是多少? 误工费的赔偿标准是根据当事人的实际情况计算的,依据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的规定,交通事故造成轻微伤的,如果受害人因此造成收入减少的,是可以主张误工费赔偿的。 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