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刑法规定的重大责任事故罪的犯罪主体是什么?

刑法规定的重大责任事故罪的犯罪主体,我国刑法规定了重大责任事故是指,国营或者集体企业,以及个体工商户,负责主管人员在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发生重大伤亡事故,造成极其严重后果的行为,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对于直接责任人,最高可以判处15年有期徒刑。
《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重大责任事故罪】2006年,新补充条例,重大责任事故罪最高可判15年。刑法第134条对本罪的主体概括为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虽然刑法对本罪的主体范围做了大体的规定,但是,结合复杂的实际情况来看,刑法的规定在一些问题上是欠明确的,因此,有必要根据刑法规定本罪的精神进行具体的分析。
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关于重大责任事故罪的犯罪主体,既包括国营和集体的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也包括群众合作经营组织或个体经营户的从业人员。对于群众合作经营组织和个体经营户的主管负责人,在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致使发生重大伤亡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也应按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刑法修正案(六)》中在生产,作业中的界定性表述,正是对主体身份的明确要求.从刑法的意义上讲在生产,作业中本身就是指从事一种业务过程中,这种业务;一般包括三层含义:第一,必须是基于社会生活上的地位的事务.即是社会分工的结果,而不是自然的日常行动;第二,必须具有反复性,持续性.而这种反复性和持续性是指性质上的反复,而不是单纯的行为人行为上的反复;第三,必须具有一定的危险性.即存在对人的生命,身体造成侵害的危险.作为重大责任事故罪所侵犯的客体的生产安全,是公共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危害生产安全,同样表现为能够使不特定的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者公私财产遭受重大的损害,其特点是这些损害发生在生产过程中据此,笔者认为,重大责任事故罪应当是一种身份犯,但此处的身份并不仅限于合法取得之身份,其关键在于行为人是否在从事生产,作业活动中违反有关安全规定造成的损害之后果的.重大责任事故罪是指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或者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从刑法理论上划分,重大责任事故罪属于业务过失类犯罪,是业务上过失致死伤犯罪(即指从事业务的人员,违反业务上的注意义务,造成他人死伤的行为).该罪的主体,综上所述,刑法规定的重大责任事故罪的犯罪主体,刑法规定从事生产管理,在管理过程中,强令他人违章作业,违反安全管理制度,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刑法规定其犯罪主体是从事一种业务,并且具有一定危险性,包括矿山,林场,建筑等企业。


·被告认罪律师辩护无罪可行吗?
      一场官司从开庭到判决是漫长的,这期间被告的意识形态也可能发生着不同的变化。往往在开庭前或开庭中被告受某些精神压力或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可能犯罪。这时就可能认罪,那么被告认罪律师辩护无罪可行么,就这一问题我们为您翻阅了相关的资料,为您详细的解答。 被告人当庭认罪,辩护律师仍有权坚持做无...


·怎么对破坏易燃易爆设备量刑处罚
      怎么对破坏易燃易爆设备量刑处罚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刑法条文]第一百一十八条 破坏电力、燃气或者其他易燃易爆设备,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第...


·构成刑讯逼供罪怎样进行处罚
      我国法律规定,要是司法工作人员在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录取口供的时候,采用了刑具、实施了暴力手段的话,那么此时就会构成刑讯逼供罪。那被认定为刑讯逼供罪的该怎样进行处罚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一、构成刑讯逼供罪怎样进行处罚 (刑法第247条) 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


·治安拘留处罚的执行程序是怎样的
      治安拘留处罚的执行程序是怎样的 一、治安拘留处罚的执行程序是怎样的 1、公安机关作出治安拘留处罚决定并告知被拘留人后,被拘留人不申请复议的,应限其24小时内到指定的拘留所接受处罚,并将《执行拘留通知书》交付被拘留人。 2、被裁决拘留人或其家属能够找到担保人或者按规定交纳保证金的...


·新刑法偷越国(边)境罪怎么判?
      新刑法偷越国(边)境罪怎么判?《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二十二条规定,违反国(边)境管理法规,偷越国(边)境,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1、偷越国(边)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案侦查:(1)偷越国(边)境3次以上、屡教不改的;(2)实施违法行...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能否对第三人?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能否对第三人?对于被执行人享有到期债权的第三人与被执行人,其双方无视法院执行裁定,自行偿还债务的行为,属于有执行能力而抗拒执行的情形,严重损害了申请执行人的利益,已经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法院将其涉嫌犯罪相关材料依法移送至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人民法院的判决、裁...


·行政拘留提起行政诉讼的期限是多久?
      行政拘留提起行政诉讼的期限是多久?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刑事诉讼法对传唤有什么规定?
      侦查案件的时候国家机关需要在合法的前提下通知嫌疑人到某个地点开始审讯工作,这个程序就是传唤,但是传唤往往都会出现嫌疑人不配合或者审讯机关出现成程序违法的情况,此时就需要利用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进行规范。那么,刑事诉讼法对传唤有什么规定? 一、刑事诉讼法对传唤有什么规定? 传唤是指人民...


·减刑用的贫困证明怎么写?
      犯罪人员在服刑期间如果表现良好或有立功行为的,可以申请获得判刑。在司法机关对犯罪人员执行判刑时,犯罪人员之前的罚金可能也会获得一定的减免。由于不少犯罪人员因经济情况不佳,无法支付罚金,所以犯罪人员可以向法院提交一份贫困证明用于减免罚金。那减刑用的贫困证明怎么写?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


·刑诉法39条规定是怎样的
      一、刑诉法39条规定的内容是怎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


·法律规定放火罪有哪些特征
      放火罪有哪些特征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也就是说,放火行为一经实施,就可能造成不特定多数人的伤亡或者使不特定的公私财产遭受难以预料的重大损失。本罪侵犯的对象,主要是公私建筑物或者是其他公私财物。实施的对象包括工厂、矿山...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